第 1 題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甲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轉投資 乙股份有限公司5,000萬元,若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對轉投資未有規定,依公司法,該轉投資行為之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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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3條規定,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但書規定,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之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為限;公司法第369條之2規定之公司,亦同。又公司法第369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之股份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轉投資限制。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 題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最高融資金額為貸與企業淨值之百分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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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間有業務或財務上之關係者,得經董事會決議,於不高於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四十之金額內,相互為保證人或提供擔保。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得經董事會決議,於不高於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四十之金額內,將資金貸與他公司。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3 題
自然人 甲、 乙、 丙等數人以發起人之身分籌設松柏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設立登記,為搶商機, 甲與 乙以松柏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開始對外洽接訂單,就此行為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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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完成前,公司本身尚不存在,因此無法對設立前的行為負責。應由以公司名義對外行為的發起人甲、乙負連帶責任。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4 題
長青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甲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 乙受有損害時, 乙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請求 甲損害賠償。請問:依最高法院大法庭之見解, 乙之上述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時效期間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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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此損害賠償請求權,適用民法侵權行為之短期時效,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5 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4億元,已發行股份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無累積虧損。該公司有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1億元,無資本公積。請問:依公司法規定, 甲股份有限公司可動用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給股東之最高額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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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除非超過實收資本額25%的部分,才可以用於發放現金股利。本題中,法定盈餘公積為1億元,實收資本額為4億元,1億/4億=25%,因此無法動用。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6 題
股票公開發行之 甲股份有限公司,現有全部資產為新臺幣5億元,全部負債為新臺幣1億元,依公司法規定,該公司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上限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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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47條規定,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超過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之二倍。本題中,公司現有全部資產為新臺幣5億元,全部負債為新臺幣1億元,相減後餘額為4億元,再乘以2倍,故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上限為8億元。但選項中沒有8億,推測是題目有誤,應為『得發行公司債之總額上限為何?』,公司法第249條規定,公司債總額不得超過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故答案為4億元。但因題目問的是無擔保公司債,故推測題目有誤,此題不應作答。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7 題
股票上市之風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報造假,遭投資人依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下列何者應負無過失責任?I.風華股份有限公司;II.風華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甲;III.曾在風華股份有限公司財報上簽名之職員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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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規定,發行人所發布之財務報告,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對於善意投資人所受損害應負賠償責任。發行人應負無過失責任。董事長與職員則適用推定過失責任。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8 題
股票上市之 甲股份有限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該公司擬任命內部稽核主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應經審計委員會多少比例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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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規定,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9 題
股票上市之 甲股份有限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某日於審計委員會審議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案時,因全體審計委員反對,未獲通過,該案再送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該議案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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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14-5條規定,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否決議案,若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仍可通過。因此,該議案有效。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0 題
甲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核心資通系統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者,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應為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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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178-1條規定,以非法方法危害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核心資通系統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1 題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股票上市之南昌股份有限公司得基於以下何項目的,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其股份? 甲.轉讓股份予員工; 乙.配合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為股權轉換之用; 丙.活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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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28-2條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目的限於:(1)轉讓股份予員工;(2)配合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之發行,作為股權轉換之用;(3)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活絡市場並非買回股份之正當目的。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2 題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自然人 甲取得股票上市之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多少百分比之股份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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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五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因此,選項C正確。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3 題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刊登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者涉及有價證券投資或業務招攬之廣告,未載明或敘明委託刊播者,對於因誤信廣告內容或因被詐欺而受有損害者,負如何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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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規定,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刊登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者涉及有價證券投資或業務招攬之廣告,未載明或敘明委託刊播者,對於因誤信廣告內容或因被詐欺而受有損害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應與委託刊播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因此,選項C正確。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可以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甲.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經紀商; 乙.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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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25條之1規定,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經紀商及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均可透過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因此,選項C正確。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5 題
提供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者,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多少金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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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主管機關規定,提供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財務能力來承擔相關的責任與風險。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6 題
下列關於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範圍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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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投資範圍並非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受到相關法規的規範,可投資於股票、債券以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有價證券。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7 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委託下列何機構受理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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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金管會得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相關案件。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8 題
下列關於董事競業許可之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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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因此,董事應於從事競業行為前,向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是正確的。 選項A錯誤,競業許可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 選項B錯誤,未經股東會決議許可,其競業所得,公司得請求讓與。 選項D錯誤,股東會不得概括許可董事之競業行為。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19 題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公積與法定盈餘公積,其用於填補虧損之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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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4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司虧損時,得先以法定盈餘公積撥補,其次才能以資本公積撥補。因此,應先使用法定盈餘公積,不足時使用資本公積是正確的。 選項A錯誤,應先使用法定盈餘公積。 選項C錯誤,並非固定比例。 選項D錯誤,並非以數額高低決定。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0 題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分支機構經理人,從事業務廣告及公開舉辦證券投資分析說明會,得為下列何種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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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為推廣業務所製發之書面文件,應明確列明公司登記名稱、地址、電話及營業執照字號。因此,選項D正確。 選項A錯誤,不得有不實或誇大之廣告。 選項B錯誤,廣告應揭露所有重要事項,不得僅揭示有利事項。 選項C錯誤,投顧事業不得為保證獲利或負擔損失之表示。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1 題
我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發行之有價證券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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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所發行的有價證券為受益憑證,代表投資人對該基金的受益權。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2 題
依證券交易法所為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當事人間依約定或依該法規定進行仲裁者,爭議當事人之仲裁人不能依協議推定另一仲裁人時,由何機關依申請或以職權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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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進行仲裁時,若當事人無法協議推定仲裁人,則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申請或以職權指定之,以確保仲裁程序的順利進行。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3 題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上市或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且未經依證券交易法第139條第2項規定限制其上市買賣,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多少比例,以時價對外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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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上市或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且未經限制上市買賣,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以時價對外公開發行。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4 題
請問下列何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受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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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規範內線交易,其適用對象為公司內部人,包含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持有公司5%股份之股東,並非當然屬於內線交易規範對象。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5 題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證券交易法所規定之「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下列何事項不屬於其定義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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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2條定義「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旨在防止規避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包括提供股票或資金、對股票具有管理權益、股票利益歸屬於本人等情形。盜用他人身分購買股票,屬於刑事犯罪行為,並非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的範疇。
題目來源: 114年第1次考試
第 26 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法令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相關人員,為避免利益衝突及內線交易,於基金決定買賣某種股票起至基金不再持有該股票止,不得參與同種股票之買賣,下列何者係屬限制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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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利益衝突及內線交易,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辦法有規範相關人員買賣股票之限制,基金經理人之配偶亦在限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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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題
下列關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業務之說明,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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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委託保管機構應與客戶「個別」簽訂委任或信託契約,不得接受共同之委任或信託,以確保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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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題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採行董事提名制度者,其受理提名之期間至少應有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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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採行董事提名制度者,其受理提名之期間至少應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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