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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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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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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向客戶交付全權委託投資說明書,如擬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再交付下列何種文件,並告知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特性、可能之風險及法令限制等,據以共同議定委託投資資產及投資或交易之基本方針與投資或交易之範圍?
A.
全權委託期貨暨選擇權交易風險預告書
B.
投資風險自行承擔切結書
C.
商品說明書
D.
內控制度聲明書
AI 解析
根據法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若擬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除全權委託投資說明書外,應再交付「全權委託期貨暨選擇權交易風險預告書」,並告知相關交易特性、風險及法令限制,以共同議定委託投資資產及投資或交易之基本方針與範圍。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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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於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及受託證券期貨經紀商之受託買賣契約,應載明證券投信或投顧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逾越法令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誰負履行責任?
A.
客戶
B.
全權委託保管機構
C.
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信或投顧事業
D.
證券、期貨經紀商
AI 解析
依據相關規定,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信或投顧事業,對於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若逾越法令或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信或投顧事業負履行責任。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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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係經由何法律授權訂之?
A.
信託業法第十八條
B.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條等
C.
信託法第十八條之三
D.
銀行法
AI 解析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條授權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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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其他業務人員或受僱人,從事業務廣告及公開舉辦證券投資分析活動,下列行為何者符合法令規定?
A.
於廣告中僅揭示對公司本身有利之事項
B.
於傳播媒體從事投資分析之同時,有招攬客戶之廣告行為
C.
對證券市場之行情研判、市場分析及產業趨勢,列示合理研判依據
D.
涉有個別有價證券未來買賣價位研判預測
AI 解析
對證券市場之行情研判、市場分析及產業趨勢,列示合理研判依據,符合法令規定。投顧人員從事業務廣告及公開舉辦證券投資分析活動時,應提供合理的研判依據,以確保資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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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及融資比率、融券保證金成數,由主管機關商經下列何者同意後定之?
A.
臺灣銀行
B.
中央銀行
C.
臺灣證券交易所
D.
財政部
AI 解析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六十一條,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及融資比率、融券保證金成數,由主管機關商經中央銀行同意後定之。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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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就其持有之股份於一定條件下,得分別行使表決權,有人亦稱之「股東分割投票制度」。依現行法相關適用「股東分割投票制度」之股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需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
B.
以自然人股東為限
C.
需係為自己持有股份之股東
D.
需為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
AI 解析
依公司法第179條之1,股東得於股東會召開前,以書面將其股權分別委託二人以上代理出席股東會。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符合一定條件者,得就其持有之股份,按其意思表示,分別行使表決權。因此,適用股東分割投票制度的股東需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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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事項,應由股東會決議始為合法?
A.
選任經理人
B.
選任董事
C.
在章定股份總數內發行新股
D.
選任重整人
AI 解析
依公司法第198條,董事由股東會選任。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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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公司轉投資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司轉投資之對象若為無限公司,該投資行為無效
B.
專業投資公司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四十
C.
公司進行轉投資時,其所需資金不得以貸款方式籌措
D.
公司設立分公司仍屬於公司法第13 條所謂之轉投資
AI 解析
無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若公司轉投資無限公司,將使公司承擔無限責任風險,故該投資行為無效。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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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公司保證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甲:公司保證行為原則上為公司法所禁止,且範圍包括提供物上擔保。 乙:公司欲為保證,應於章程記載「得對外保證」或同義字樣。 丙: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之規定而為保證,該保證行為對公司不生效力。
A.
甲、乙
B.
甲、丙
C.
乙、丙
D.
甲、乙、丙
AI 解析
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不得為任何股東或他人提供保證,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之規定而為保證,該保證行為對公司不生效力。保證行為包括提供物上擔保。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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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時,法院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得選任幾人充任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
A.
一人
B.
五人
C.
十人
D.
無限制
AI 解析
公司法第208條之1規定,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時,法院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得選任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並未限制人數。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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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次於公司其他債權
B.
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之三倍
C.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三分之一
D.
應由過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I 解析
公司法第247條規定,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次於公司其他債權,此為後順位公司債。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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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之規定,1人同時受2人以上委託代理行使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幾?
A.
百分之十
B.
百分之五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一
AI 解析
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1人同時受2人以上委託代理行使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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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一股東 甲,委託他人參加 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就某股東會議案表決同意,日後, 甲又以書面方式表決反對,但事後又反悔,故親自出席股東會並就該議案投下同意,若 甲並無撤銷委託及撤銷書面投票,且其委託之人當日亦有到場投票,請問 乙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應依何次投票為準?
A.
委託投票
B.
書面投票
C.
親自投票
D.
投票無效
AI 解析
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通知公司撤銷委託。未依規定撤銷委託者,以委託代理人所為之表決為準。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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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幾之股份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
A.
百分之十
B.
百分之五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一
AI 解析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取得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五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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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證券交易法所稱之有價證券?
A.
認購權證
B.
公司債券
C.
政府債券
D.
選擇權契約
AI 解析
證券交易法第6條對於有價證券有明確定義,選擇權契約並非該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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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關有價證券私募之敘述,何者為非?
A.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得於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新股私募之議案
B.
新股私募之議案應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始得通過
C.
有價證券私募之應募人及購買人,自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滿三年,不得再行賣出
D.
僅普通股得作為私募之標的,特別股不得為私募之標的
AI 解析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但得私下轉讓給特定對象。另外,特別股也可以作為私募的標的。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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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股票於募集及發行時,無庸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A.
普通股股票於創櫃板募集及發行時
B.
私募之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時
C.
普通股股票於流通市場再次公開發行時
D.
上市公司募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
AI 解析
創櫃板公司股票的募集與發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得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無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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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
依金管會之函釋,所有上市櫃公司皆應設立審計委員會
B.
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得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及監察人
C.
一名自然人最多得同時兼任四家公司之獨立董事
D.
獨立董事之選舉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採提名制度
AI 解析
選項B錯誤,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已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不得再設置監察人。選項C錯誤,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一名自然人同時擔任獨立董事不得超過三家。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1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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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報並公告公開收購A上市公司之股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不得調降公開收購之價格
B.
若應賣之股數超過預定收購之股數,甲應依比例收購
C.
若於收購期間屆滿前,已達預定收購之數量,甲可以提前結束公開收購
D.
甲之配偶不得於公開收購期間於集中交易市場購買A公司之股票
AI 解析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前,除非有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之條件未成就,否則不得提前結束公開收購。選項A錯誤,除非發生證交法第14條之1所列情事,否則不得調降收購價格。選項B正確,應賣股數超過預定收購股數時,應依比例收購。選項D正確,公開收購期間,關係人不得買賣被收購公司股票。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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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抬高A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價,於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期間,連續以自 己與 乙的名義,高價購入A公司之股票,請問 甲之行為屬違反證券交易法禁止之何種行為?
A.
相對委託
B.
沖洗買賣
C.
違約不交割
D.
內線交易
AI 解析
沖洗買賣是指行為人以影響市場價格為目的,不移轉所有權而相對委託或連續申報買賣,抬高或壓低股價,製造交易活絡的假象,誘使他人跟進,從中獲利。題中甲以自己與乙的名義連續高價購入A公司股票,意圖抬高股價,符合沖洗買賣的定義。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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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主要內容倘有虛偽之情事時,下列何者須負無過失責任?
A.
總經理
B.
董事長
C.
負責簽證之會計師
D.
發行人
AI 解析
依證券交易法第31條,發行人對於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之虛偽不實應負無過失責任。總經理、董事長與會計師僅於故意或過失時,才需負責。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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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證交法中之規定,受到內線交易規定所規範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支付本息能力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幾個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
A.
24 小時
B.
12 小時
C.
18 小時
D.
20 小時
AI 解析
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支付本息能力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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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證交法中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內線交易規範主體?
A.
持有該公司之股份百分之五之股東
B.
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C.
該公司離職三個月的董事
D.
董事長司機
AI 解析
內線交易規範主體包含:(1)公司內部人,如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代表法人當選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2)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3)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4)從前述(1)至(3)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離職三個月內的董事仍可能利用其任職期間獲悉的未公開資訊進行交易,故仍屬於內線交易規範主體。董事長司機並非當然屬於內線交易規範主體,需視其是否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而定。持有該公司之股份百分之五之股東非內線交易規範主體。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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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得以單獨召集董事會
B.
得以單獨召集股東會
C.
得以在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其為公司之代表
D.
得以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
AI 解析
審計委員會為獨立董事組成,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審計委員會得行使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律規定監察人之職權。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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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擬進行私募,下列何者不能成為其私募之對象?
A.
乙銀行
B.
甲公司董事之秘書
C.
丙保險公司
D.
甲公司董事
AI 解析
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規定,私募對象應以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人為限。主管機關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中,對象包含銀行、保險公司、公司董事等,但未包含公司董事之秘書。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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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上市公司之董事 甲因短線交易獲利500萬,試問就此500萬利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歸入權以致公司受損害時,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B.
是否對甲行使歸入權,應該以股東會決議通過
C.
一經發現短線交易情事,股東得以逕行為公司行使歸入權
D.
歸入權並無消滅時效
AI 解析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董事、監察人或其他內部人,利用未公開資訊買賣股票獲利,公司可請求將利益歸入公司。若董事或監察人怠於行使此歸入權,致使公司受損害,則該董事或監察人應對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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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設有獨立董事 甲 乙 丙三人,並設有審計委員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乙丙三人必同時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B.
審計委員會必至少一人有法律專長
C.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董事會不得為相反之決定
D.
如有正當理由致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時,證交法規定之應由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得由全體董事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AI 解析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因此,甲乙丙三人必同時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第 2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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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際間PEFund通常採取下列何種組織型態?
A.
有限公司
B.
兩合公司
C.
有限合夥
D.
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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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通常採取有限合夥的組織型態,因其兼具合夥的彈性及有限責任的優點,適合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模式。
題目來源: 113年第1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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