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題
某國小學生小華今年10 歲,自行於郵局交寄一件包裹郵件,依郵政法規定,其行為之法律效力如何?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31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件之交寄或領取,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因此,小華雖然年僅1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其交寄包裹郵件的行為,在郵政法規範下,應視為具有行為能力,法律效力為有效。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2 題
依郵政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請台灣高速鐵路公司輔助載運快捷郵件,有關載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10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為應業務需要,得委託公、民營機構或個人輔助郵件收寄、運輸、投遞及其他業務,其費用由雙方商定。因此,中華郵政公司與台灣高速鐵路公司輔助載運快捷郵件的費用,應由雙方自行商訂。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3 題
依郵政法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時效,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期間不行使而消滅?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33條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此為郵政法對補償請求權時效的特別規定。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4 題
依郵政法第5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之業務? A.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B.遞送郵件 C. 郵政資產之營運 D.產物保險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5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的業務包括遞送郵件、儲金、匯兌、簡易人壽保險、集郵及其相關商品、郵政資產之營運,以及經交通部核定之其他業務。選項A集郵及其相關商品、B遞送郵件、C郵政資產之營運皆符合規定。產物保險則不在郵政法第5條明列的業務範圍內,僅得經營簡易人壽保險。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5 題
某 甲交寄一件快捷郵件,依郵政法規定,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29條規定,郵件資費已付者,遇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郵件全部或一部毀損、喪失者,不予補償。颱風淹水屬於不可抗力之事由,因此中華郵政公司對此造成的郵件毀損不負補償責任。其他選項如郵件被竊、遺失或因公司過失導致的遞送延誤,若非屬不可抗力,中華郵政公司應負補償責任。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6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之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24條規定,無法投遞之郵件,應先退還寄件人。若無法退還寄件人時,才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因此,選項(A)「郵件無法投遞,由中華郵政公司逕行招領揭示之」的敘述是錯誤的。而選項(B)依第20條,(C)依第21條,(D)依第22條,皆為正確的規定。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7 題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 A.郵件 B.郵政公用物 C. 郵政款項 D.郵政資產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18條規定,郵件、郵政公用物、郵政資產及郵政款項,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這表示上述四類項目都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非經法律允許不得任意檢查、徵收或扣押。因此,所有選項A、B、C、D皆符合此規定。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8 題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中華郵政公司免納稅捐之範圍?

AI 解析
依郵政法第6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免納稅捐的範圍主要針對遞送郵件業務及其相關財產與憑證。其中,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及其使用的業務單據,依同條第四款規定,是依照保險法及相關稅法規定辦理,而非郵政法直接給予免稅優惠。因此,供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使用的業務單據不在中華郵政法規定的免稅範圍內。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9 題
郵政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遞送普及服務,係指於國內就下列哪些郵件,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 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 A.單件不逾二十公斤之快捷郵件 B.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 C.單件不逾二十公斤 及長寬高合計不逾一百五十公分之包裹 D.其他經交通部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AI 解析
此題考查郵政法中普及服務的範圍。根據郵政法第三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遞送普及服務,係指就國內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單件不逾二十公斤且長寬高合計不逾一百五十公分之包裹,以及其他經交通部指定之文件或物品,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快捷郵件不屬於普及服務的範圍,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正確的組合為B、C、D。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10 題
依郵政法第4 條規定,有關用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本題詢問郵政法第四條用詞定義何者錯誤。根據郵政法第四條第十一款規定,「遞送」是指文件或物品之收寄、封發、運輸、投遞。選項(A)的定義「指文件或物品之收寄及投遞」缺少了「封發、運輸」兩個環節,因此是錯誤的。選項(B)的基礎郵資定義、選項(C)的郵政資產定義(雖未在上下文提供,但一般理解為中華郵政經營業務所使用的資產)、以及選項(D)的信函定義,均符合郵政法之規定。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11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本題考查郵政法中郵件補償的例外情況。根據郵政法第三十二條第六款規定,郵件因不可抗力致損失者,除保價郵件外,不得請求補償。這表示保價郵件即使因不可抗力(如地震)而致損失,寄件人仍得請求補償。因此,選項(D)「保價郵件因地震致損失者,不得請求補償」是錯誤的敘述。選項(A)、(B)、(C)所述情況均為郵政法第三十二條所列不得請求補償之事由。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12 題
有關郵政法規定之罰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此題詢問郵政法罰則何者錯誤。根據郵政法第四十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選項(C)誤將「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省略,且將「罰金」誤植為「罰鍰」,故為錯誤敘述。選項(A)、(B)、(D)的罰則內容均符合郵政法之規定(分別為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一條)。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
第 13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本題詢問郵政法中郵票規定何者錯誤。 根據郵政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時,應於六個月前公告,並於公告後六個月內,仍應收受該郵票抵付郵資。選項(D)雖提到六個月前公告並停止售賣,但未提及廢止後六個月內仍應收受抵付郵資,且其敘述方式可能引導錯誤理解。重點在於廢止後的郵票在公告期間內仍具抵付郵資的效力,因此選項(D)的敘述是不完全正確或具誤導性的。選項(A)符合第二十八條、選項(B)符合第二十九條、選項(C)符合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皆為正確敘述。
題目來源: 111年第1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