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題
預立遺囑是重要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遺囑侵害特留分時,並非遺囑直接無效,而是被侵害特留分之人可行使扣減權,將超過特留分的部分扣減。因此,遺囑並非無效,而是部分效力受影響。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 題
林董正評估利用境外信託規劃海外財產傳承事宜,有關境外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保權信託(RPT)中,受益人雖可指派信託保護人,但保護人之權利義務應規範於『保護人函』而非信託合約中。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 題
A與其配偶於1950年結婚,A過世後,其於結婚前取得之財產為500萬元,其於結婚後取得之財產為900萬元,其配偶於婚後取得之財產有300萬元,所以配偶可以主張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AI 解析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基礎為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累積的財產。A的婚後財產為900萬,配偶的婚後財產為300萬,因此(900萬-300萬)/2 = 300萬。配偶可以主張300萬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 題
近年來許多國人利用個人或國內公司資金佈局投資海外債券,有關其投資海外債券之課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財政部已於民國99年公告個人買賣海外債券之資本利得恢復課徵所得稅,應併入個人最低稅負制計算。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 題
下列何者不是開曼群島STAR信託架構之操作特色?

AI 解析
開曼群島 STAR 信託架構不適用禁止永續原則,允許信託無限期存在,以實現長期規劃。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6 題
依香港於2013年修訂生效之受託人條例規範,賦予了受託人有委任下列何者職位之權力?A.代理人B.代名人C.保管人

AI 解析
香港受託人條例賦予受託人委任代理人、代名人及保管人的權力,以利信託事務之執行。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7 題
信託成立後,信託財產所有權移轉與受託人管理、處分,及分配受益權,但委託人可透過信託契約對信託財產保有控制權。而下列哪一種信託類型,委託人對信託財產無控制權?

AI 解析
新加坡全權生前信託(Discretionary Living Trust)的特性是委託人將資產放入信託後,受託人有完全的決定權,委託人對信託財產沒有控制權。其他選項,如新加坡保留權力信託(Reserved Power Trust)、美國指揮信託(Directed Trust)和美國境外授予人信託(Foreign Grantor Trust),委託人或多或少都保留了對信託財產的控制權。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8 題
下列何者不是民法現行規定「結婚」之法定要件?

AI 解析
民法現行規定結婚的法定要件包含應以書面為之、要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要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公開儀式並非現行法定要件。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9 題
有關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債權人得向法院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陳報遺產清冊,而非六個月。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陳報即可,不須全體共同陳報。若有正當理由,繼承人得聲請延展陳報期間。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0 題
依民法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

AI 解析
民法第980條規定,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1 題
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及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及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因此,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2 題
辛老太太參加XY周刊舉辦高齡友善金融論壇後,想要將其名下出租房屋之租金交付信託,信託目的為專款專用照護自身退休後生活,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信託法第62條規定,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其信託利益應歸屬於受益人之繼承人。因此,未領受信託利益仍受民法應繼分及特留分之拘束。 選項A錯誤,應為「委託人可以設立公益信託或私益信託」。 選項B錯誤,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為房屋所有權人,通常為委託人。 選項C錯誤,受託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3 題
依信託法立法理由,信託乃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間存在一種以何者為中心之法律關係?

AI 解析
信託關係的核心在於「財產權」的管理與運用,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受託人為了受益人的利益管理或處分該財產。因此,信託是一種以財產權為中心的法律關係。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4 題
有關連續受益人之信託模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受益權由委託人之第一順位繼承人承受,此種約定可能違反信託法中關於受益人須為確定或可得確定之原則。實務上,受益人通常需要明確指定,或至少其指定方式是可明確推導的,避免產生爭議。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5 題
甲為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今受到客戶為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為相關詢問,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A選項正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以募集設立之方式設立。 B選項正確,為維持閉鎖性,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限制股份轉讓。 D選項正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性質上仍屬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法中該專節明文規定應優先適用 者外,仍應適用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6 題
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轉換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而非僅「同意」即可。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7 題
下列何者非屬個人房地合一稅的「非自願性因素」可採用五年內出售的優惠稅率?

AI 解析
受贈取得不動產及相關房貸,卻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不屬於房地合一稅的「非自願性因素」。非自願因素通常是指因個人不可控的原因導致必須出售房產。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8 題
甲公司為長期照顧因公受傷的 乙員工,特提撥100萬元交付 丙信託業者成立他益信託,並指定 乙員工為受益人。 乙員工應將此100萬元之信託利益權利價值,併入哪一年度之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AI 解析
依所得稅法規定,受益人為非委託人時,該信託利益於信託成立年度視為贈與,應併入該年度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19 題
遺產捐贈或加入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該信託應符合的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I 解析
信託監察人須為公正專業人士並非遺產捐贈或加入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必要條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1條,公益信託需符合:(1)受託人須為信託業。(2)除為其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之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3)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於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0 題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相關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其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B.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信託期間之孳息利益C.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D.委託人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AI 解析
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符合土地稅法第7條之2有關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相關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1 題
有關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並非只能換大屋,小屋換大屋或小屋換小屋皆可適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條件之一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有戶籍,兩者皆為出售前1年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兩者都無次數的限制皆為正確。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2 題
有關信託財產之獨立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信託法第12條規定,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以確保信託財產的獨立性,避免受託人自身債務影響信託受益人的權益。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3 題
甲與A銀行成立特定金錢信託,信託財產為新臺幣200萬元、受益人為 甲,由A銀行依 甲之指示投資海外基金。若該特定金錢信託對於信託之終止未設有特別約定,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信託法第63條規定,受益人死亡,其繼承人得終止信託。因此,甲死亡時,其繼承人有權終止信託。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4 題
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參考範本中,對於投資委員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公司盈餘分派屬於董事會的職權,投資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投資相關議案,不包含審議公司盈餘分派之建議方案。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5 題
甲為A上市公司之董事,於股東會選任時持有A公司3,000萬股,若 甲規劃於任期中將2,000萬股成立家族信託,以其配偶及子女為受益人,交由B銀行管理及處分,有關該信託規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公司法第197條規定,董事於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甲原持有3,000萬股,轉讓2,000萬股(透過信託),超過了1,500萬股(3,000萬股的二分之一),因此當然解任。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6 題
林董事長有2個兒子及1個女兒,如以閉鎖公司結合股權信託方式辦理傳承,規劃由大兒子接班經營時,下列何種做法對於大兒子掌控經營權並非有利?

AI 解析
若三個子女可行使之股東表決權數均相同,則大兒子在股權上並無優勢,不利於其掌控經營權。其他選項皆能強化大兒子在公司經營上的主導地位。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7 題
母親 甲以自 己名義,以自 己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並以兒子 乙為保險受益人,如母親 甲想將該保險向銀行辦理保險金信託,按現行銀行實務作業,有關保險金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保險金信託中,保險受益人乙將保險金交付信託,因此乙為委託人,信託的受益人也是乙,以達到保險金專款專用的目的。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8 題
有關安養信託之信託監察人規劃安排,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監察人可以採順位方式擔任,以確保在第一順位無法執行職務時,仍有其他順位的人可以接替,維持信託的運作。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29 題
以公益信託方式辦理家族慈善時,根據信託公會會員辦理公益信託最佳實務準則的規定,公益信託之信託資產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含)以上者,依信託本旨所為之年度公益支出,除信託成立當年度外,原則上應不低於前一年底信託資產總額多少?

AI 解析
根據信託公會會員辦理公益信託最佳實務準則,公益信託之信託資產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含)以上者,依信託本旨所為之年度公益支出,除信託成立當年度外,原則上應不低於前一年底信託資產總額百分之一。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0 題
企業主規劃年金保險,以自 己在生存期間領取保險年金,死亡後由其指定受益人領取,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要保人死亡時年金已進入給付期,未支領之年金給付予死亡受益人時,視為要保人的遺產,需要課徵遺產稅。因此,敘述D是錯誤的。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1 題
家族如擬自行設立家族辦公室,於設計階段制定之經營計畫應至少包含下列哪些內容?A.選定最適合的管轄區域B.家族辦公室提供之服務內容C.對員工之資格要求D.家族成員制裁機制

AI 解析
經營計畫應包含服務內容、員工資格要求,以及選定管轄區域。家族成員制裁機制也是經營計畫中重要的一環,確保家族辦公室的運作符合家族的價值觀和目標。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2 題
下列哪個家族特別設立「超級媽媽小組」之家族治理單位,作為各家媽媽們的溝通平台?

AI 解析
香港李錦記家族以其獨特的「超級媽媽小組」而聞名,該小組作為家族成員間的溝通平台,特別是各家媽媽們。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3 題
有關家族治理的觀念或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家族憲章旨在明確家族治理架構,但其違反並不一定具有絕對的法律效果,更多的是家族內部的約束力。法律效果取決於憲章的具體條款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4 題
張老闆委託顧問協助制定家族憲章,顧問先就制定的流程中的現況查核及初步研判做了以下說明,而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家族辦公室在進行資產查核時,無論設立地點為何,都應將家族的全球資產納入調查範圍,以確保資產配置和管理策略的完整性。境外資產若未納入,可能導致稅務規劃、風險管理等方面出現漏洞。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5 題
根據家族資產規模及家族辦公室內部提供服務內容及外包程度所為之分類,下列何種類型之家族辦公室,全部服務均由全職員工負責?

AI 解析
全能型家族辦公室提供最全面的服務,所有服務皆由內部全職員工負責,涵蓋投資管理、法律、稅務、信託、慈善等多個領域。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6 題
家族辦公室的功能不包括下列何者?

AI 解析
家族辦公室主要提供諮詢、規劃和管理服務,不直接提供銀行貸款等金融服務。銀行貸款通常由銀行或金融機構提供。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7 題
劉總個人持有上櫃公司股票想逐步透過信託以三位子女作為受益人,他擔心該等股權無法繼續支持大股東的經營權,該建議劉總採行下列何種信託為宜?

AI 解析
有價證券股權控管信託能確保股權集中,維持大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符合劉總希望股權繼續支持經營權的需求。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8 題
劉總夫妻希望可共同樂活養老不造成子女負擔,該建議他搭配下列何種信託?

AI 解析
安養信託專為老年生活規劃,能確保信託財產用於自身養老,符合劉總夫妻不造成子女負擔的需求。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39 題
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

AI 解析
CRS主要針對金融帳戶資訊進行交換,不動產不屬於金融帳戶,因此不需交換訊息。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0 題
劉總為所持股票的公司董事,他今年想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以節省贈與稅,該信託契約應該最晚在何時簽訂,方可達成目的?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規,利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節省贈與稅,需確保股息等孳息在贈與發生前已移轉至受益人名下。因此,信託契約最晚應於董事會前簽訂,以確保股息分配的受益人為他益對象,而非原股東(即贈與人)。 選項A:股東會前簽訂雖可行,但非最晚期限。 選項B:任何時間簽訂可能導致贈與稅問題,若股息已分配給原股東。 選項D:前一年度的第一季底前簽訂過早,與股息分配時間無直接關聯。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1 題
王董經營事業持有不少海外財產,近期他耳聞可利用境外私募人壽保險架構(PPLI)安排傳承,有關境外私募人壽保險架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境外私募人壽保險(PPLI)的身故保險金給付方式,不限於金錢支付,亦可以其他資產形式給付,例如股票、債券等。因此,身故保險金限以金錢支付的描述是錯誤的。 選項A:被保險人須為自然人,符合保險基本原則。 選項B:保費可以以資產支付,是PPLI的特性之一。 選項D:保單持有人可為自然人、法人或信託等,提供靈活的資產配置。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2 題
有關美國南達科他州常見的指揮信託(DirectedTrust)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保護人(Trust Protector)通常由委託人指定,而非受託人複委託指派。其職責在於保護信託受益人的權益,並可調整信託契約內容、否准特定分配等,或在信託內部發生意見分歧時進行裁決。因此,由受託人複委託指派的描述是錯誤的。 選項A:行政受託人(Administrative Trustee)的描述正確。 選項B:分配信託委員會(Distribution Trust Committee)的描述正確。 選項D:家庭顧問(Family Advisor)的描述正確。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3 題
依據財政部113年1月發布的核釋以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為信託財產適用受控外國企業制度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CFC稅法規定,若孳息受益人未確定,則以委託人為孳息受益人,並依CFC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4 題
下列何者與民法法定夫妻財產制之規定不符?

AI 解析
民法規定,夫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5 題
甲男、 乙女結婚多年,就在 乙女懷胎4個月時, 甲男車禍亡故。 甲男之父 丙因悲哀過度亦隨即病歿。 丙之配偶已死亡,其子女除 甲男外,尚有 甲男之姐 丁。 丙留有財產土地一筆, 丁主張應由其單獨繼承 丙之土地,有無理由?

AI 解析
乙女之胎兒有代位繼承權,可代甲男繼承丙的遺產。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6 題
甲、 乙兩兄弟合夥創立Brother企業, 甲年事已高,想要將其部分財產贈與獨子A及已成年孫子B,但又擔心贈與財產會被詐騙,因此想要辦理信託,由 甲擔任委託人, 乙擔任受託人,A、B為受益人且受益權各半。信託契約未載明保留變更受益權之比例,有關此類型信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規定,委託人以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成立時,視為遺贈;委託人於訂定信託契約時,應以訂定信託契約日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依同法第24條規定,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本題甲為生存時設立信託,應於訂定契約當日即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其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7 題
王董設立A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係希望將所擁有之股權傳承,並讓下一代能順利掌握公司經營權,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公司法第356條之9規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基於股東平等原則之例外,得以章程規定,禁止或限制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因此,A公司可以發行禁止或限制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特別股。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8 題
有關個人簽訂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委託人對被投資公司的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而被實質課稅,當受託人交付孳息給受益人時,該對誰課什麼稅?

AI 解析
個人簽訂孳息他益的股票信託,委託人對被投資公司的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而被實質課稅,當受託人交付孳息給受益人時,視為委託人贈與受益人,因此課徵委託人的贈與稅。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49 題
父以所有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成立他益信託,將孳息以外信託利益權利歸屬其子。則成立時應課稅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規定,信託財產,於成立時,委託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委託人為贈與人,課徵贈與稅:一、委託人為二以上時,其應納稅額,應就各委託人分別計算之。二、委託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納稅。三、委託人為法人者,應由其負責人代為申報納稅。四、委託人為非中華民國國民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課徵贈與稅。故本題應計委託人父贈與總額課贈與稅。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0 題
甲109年9月以2,000萬購買不動產,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200萬元,同年利用免稅額贈與兒子 乙,僅繳納契稅及印花稅。111年2月 乙以1,800萬元出售,出售費用30萬元。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本題乙於111年2月出售,持有期間未滿二年,應適用45%稅率。雖然乙以1,800萬元出售,但取得成本為2,000萬元,加上出售費用30萬元,因此實際虧損230萬元,但因持有期間短,仍需繳交房地合一稅。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1 題
企業負責人王先生成立了一份家族企業之股權信託,以自 己為第一順位受益人並指定家族成員王美美為第二順位受益人,約定王先生於信託期間過世時王美美始得以受益人身分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王美美於王先生過世時始得實際享有受益權,此種信託利益的移轉,在王先生過世時才生效,具有遺贈的性質,構成死因贈與。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2 題
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結合家族信託機制之優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結合家族信託,受託人可監督公司股東或管理階層,避免其侵占公司財產或從事其他不法行為,以保障家族企業的永續經營。A選項錯誤,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管理處分,而非公司章程。B選項錯誤,應依信託契約或信託法規定。C選項錯誤,受託人監督家族委員會的合法性及程序正當性,是依信託契約條款,而非反向監督。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3 題
A家族控股公司(下稱A公司)將新臺幣2億元及其所持有B家族企業之股份3,000萬股與C金融控股公司旗下之D銀行成立家族信託,並約定D銀行對信託財產無運用決定權,有關該家族信託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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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中,若信託契約約定受託銀行對信託財產無運用決定權,則委託人(A公司)可以在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指示受託銀行(D銀行)以信託的現金購買C金融控股公司發行的股票。B選項錯誤,可能涉及關係人交易或利益衝突。C選項錯誤,若經紀業務部門有適當的利益衝突迴避機制,則不禁止。D選項錯誤,現金存放於銀行業務部門作為存款是常見的資金管理方式。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4 題
有關對我國銀行業以家族信託協助企業傳承之建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財產雖具獨立性,但銀行業在提供家族信託服務時,可整合其他金融商品或服務,以滿足客戶的多元需求,例如保險、投資等。A選項正確,深化人才訓練並結合外部專家服務是提升服務品質的關鍵。B選項正確,以個人與家族需求創新整合式信託服務是發展趨勢。D選項正確,數位科技可運用在高資產服務之後勤管理與資源整合,提升效率。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5 題
規劃家族藝術品管理時,根據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如有個別文物或藝術品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多少金額時,主辦單位應留存資料,包括買賣雙方(或代理人)身分證明及聯絡方式,還有藝術品交易日期、品項、金額紀錄及稅務申報資料等,並留存該筆交易買受人所有交易款項之相關支付憑證,以避免藝術品拍賣成為洗錢漏洞?

AI 解析
根據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個別文物或藝術品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時,主辦單位應留存資料,以避免藝術品拍賣成為洗錢漏洞。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6 題
有關家族憲章規範之治理機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家族大會是家族成員交流的重要平台,其主要目的之一在於培養家族成員間之感情,增強家族凝聚力。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7 題
如果成立以4名孫子女為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下列規劃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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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立以多名孫子女為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比例仍可由信託委託人於信託契約中自由約定,並無強制均分的規定。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8 題
為避免資產太早分配給小 乙,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因此成立由小 乙擔任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下列信託安排何者錯誤?

AI 解析
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在信託成立時,即視同贈與,應課徵贈與稅,而非等到款項實際分配給小乙時才課徵。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59 題
王董事長擔心資產全部移轉給後代,會沒有人照顧,因此想成立自益信託,有關此信託之規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自益信託可由信託財產支付王董事長生前契約之費用,以照顧其晚年生活。因為是自益信託,所以成立時不須繳付贈與稅。王董事長過世後,信託剩餘財產仍屬其遺產,有特留分之疑慮,且可指定捐贈給公益團體。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
第 60 題
有關王董事長擔心有一天大 乙或小 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資產會由 丁君繼承,針對這樣的擔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如果大乙先離世,且有配偶及子嗣,則丁君(假設為王董事長的配偶或非直系血親)對大乙的遺產無應繼分。因為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排除其他順位繼承人。
題目來源: 第5屆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