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進口商在
甲銀行所核給之開狀額度內申請開狀,現因貨物已到卸貨港且急需提貨,乃向
甲銀行申請擔保提貨以憑向船公司提貨。假設貨物數量為2,000KGS,單價為US$50.00/KG,
甲銀行向該進口商取得價值US$100,000之足額擔保,則其對船公司所負之保證責任為何?
依UCP600規定,有關信用狀修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受益人對同一修改通知書內諸修改事項,得為選擇性之部分接受(2)通知修改書之銀行對任何接受或拒絕之知會,應告知所由收受修改書之銀行(3)修改書中規定除非受益人於特定時間內拒絕,否則修改書即生效意旨者,應不予理會(4)如信用狀經轉讓予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其中任何第二受益人拒絕修改書,無礙於任何其他第二受益人對該修改書之接受
依UCP600規定,有關信用狀之保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保兌銀行之保兌應經開狀銀行之授權或委託(2)經開狀銀行授權或委託保兌之銀行,如無意照辦時,其須將該意旨儘速告知開狀銀行(3)對開狀銀行保兌之授權或委託,通知銀行無義務照辦且得逕將該信用狀通知受益人而不附加保兌,但須將此意思儘速告知開狀銀行(4)因保兌銀行之義務係確定的,一經保兌其效力及於該信用狀並自動延伸至其後任一修改書
倘SWIFTMT700之32B欄記載“US$10,000”、39A欄位載明“5/5”,且不允許部分裝運時,則銀行得接受押匯之金額範圍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