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POINT
考古題
結束返回
第 1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規定,信託業辦理客戶風險承受等級分類與商品風險等級適合度之適配評估作業時,如有下列何種情形應予以婉拒?A.客戶婉拒提供相關資訊B.客戶年齡超過60歲C.客戶風險承受等級評估結果超過半年D.客戶要求購買超過其風險承受等級之商品
A.
僅AB
B.
僅BC
C.
僅CD
D.
僅AD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規定: A. 客戶若拒絕提供執行商品適合度評估作業所需之資訊,信託業無法判斷其風險承受能力與商品適合性,應予以婉拒。 D. 客戶擬投資之商品已超過其風險承受等級,基於保護投資人之原則,信託業應拒絕該筆交易。 【錯誤選項排除】 (B) 年齡為風險評估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並非單獨構成婉拒交易的理由。 (C) 風險承受等級評估結果應定期(至少每年)更新,超過半年僅代表可能需要更新,而非直接婉拒交易的條件。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 題
收藏
回報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於運用該信託資金向證券市場買賣下單,係以下列何者名義為之?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受益人
D.
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一條,信託關係中,財產權係移轉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因此,銀行(受託人)於運用信託資金進行交易時,係以受託人自身之名義為之。 (A) 委託人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受託人。 (C) 受益人僅享有信託利益,非財產管理人。 (D) 信託監察人職責為監督受託人,非執行交易。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業辦理「金錢信託」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依個別委託人契約採分別管理
B.
得與委託人以契約約定採集合管理、分別記帳
C.
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管理辦法辦理
D.
集合管理運用得發行受益證券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運用
AI 解析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屬於「私募」性質,不得對外公開募集,亦不得發行有價證券形式之受益證券。得發行受益證券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者為「共同信託基金」,屬於「公募」性質。 (A) 此為「特定金錢信託」之管理方式。 (B) 此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管理方式。 (C) 依「信託業法」及相關子法規定,具運用決定權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其運作應遵循主管機關頒布之管理辦法。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 題
收藏
回報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銷售機構以自 己名義為投資人投資時,應經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定之銀行專戶辦理,信託業依特定金錢信託契約為客戶投資境外基金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比照辦理
B.
得免受限制
C.
經申請得免適用
D.
由信託客戶決定
AI 解析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規定,信託業依信託契約為投資人投資境外基金,不適用同條第1項有關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應透過集保事業指定之銀行專戶辦理之規定。此乃因信託財產具獨立性,已達資產分別管理之目的。 (A) 法規明文排除適用,故非比照辦理。 (C) 此為法規直接豁免,無需另外申請。 (D) 此為法規強制規定,非由客戶決定。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特定金錢信託,在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時,依目前中央銀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在銀行國內分行辦理時,委託人限為本國之自然人
B.
銀行欲擔任受託機構者,應為經金管會核准辦理金錢信託業務之銀行
C.
委託人如以新臺幣交付信託資金運用於國外,則由受託銀行辦理結購外匯事宜
D.
外幣信託資金之收受及返還均應以同一外幣為之
AI 解析
依據中央銀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及相關函令,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委託人,可為國內外之自然人、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並未限定為本國自然人,故該敘述錯誤。 (B) 銀行須經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辦理金錢信託業務,方可擔任受託人,此為基本資格要求。 (C) 委託人以新臺幣交付信託時,由受託銀行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為委託人辦理結匯,是標準作業流程。 (D) 依央行規定,外幣信託資金之收付應以「原幣進出」為原則,避免變相的匯率炒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業法規定,有關委託人與受託人間對信託資金收益之約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受託人可以應委託人要求於信託契約明訂保證收益率
B.
受託人應依約定將信託財產運用收益交付受益人
C.
受託人可以承諾擔保信託本金之安全
D.
受託人可以承諾擔保最低收益率
AI 解析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所生之收益,應依信託契約之約定交付予受益人,此為受託人之忠實義務與核心職責。 (A)、(C)、(D) 依據信託業法第33條規定,信託業不得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承諾擔保信託本金或最低收益率。此為「禁止保本保息」條款,旨在劃分信託與存款之界線,並確保委託人了解投資風險。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 題
收藏
回報
依中央銀行規定,委託人交付新臺幣資金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時,下列何者非屬委託人得辦理之新臺幣與外幣間避險交易?
A.
遠期外匯交易
B.
換匯交易
C.
換匯換利交易
D.
期貨交易
AI 解析
依據中央銀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委託人為規避匯率風險,得與經許可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之銀行,辦理店頭市場(OTC)之新臺幣與外幣間衍生性商品交易,期貨交易屬於交易所集中交易之商品,非屬此規範內的避險工具。 (A)、(B)、(C) 遠期外匯交易、換匯交易、換匯換利交易皆為銀行可提供予委託人,用以規避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風險之店頭市場(OTC)衍生性金融商品。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基金之前置作業,受託銀行應先與基金相關機構簽訂何種契約?
A.
委託契約
B.
信託契約
C.
銷售契約
D.
保管契約
AI 解析
受託銀行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架構銷售國內外基金,其角色相當於基金的銷售通路。因此,銀行必須先與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簽訂「銷售契約」,取得基金的銷售代理資格後,才能將該基金作為信託投資的標的提供給客戶。 【錯誤選項排除】 (A) 委託契約是廣義的稱呼,此處特定指銷售基金的合約。 (B) 信託契約是銀行(受託人)與客戶(委託人)之間簽訂的契約。 (D) 保管契約是基金公司與保管機構之間的契約,與銷售無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非專業投資人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其得投資之標的,下列何者正確?A.美國政府債券B.日本公司在東京證券市場上市之股票C.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私募之境外基金D.大陸公司在香港發行之有價證券(國企股)
A.
僅AB 正確
B.
僅CD
C.
僅BD
D.
僅AC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等相關問題規範」第3點,非專業投資人得投資的境外有價證券範圍包括在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債券等。因此,(A)美國政府債券與(B)在東京證券市場上市的日本股票皆為合法標的。 【錯誤選項排除】 (C) 私募之境外基金僅限專業投資人投資,非專業投資人不得投資。 (D) 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國企股)受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及期貨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的額外限制,非屬一般開放非專業投資人可直接投資的標的。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 題
收藏
回報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發布前,信託業依委託人指示,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於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銷售之境外基金者,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定期定額方式投資者,須立即全部贖回
B.
定期定額方式投資者,不可部分贖回
C.
定期不定額方式投資者,須定額贖回
D.
定期定額方式投資者,得按原訂契約繼續投資,至委託人全數贖回為止
AI 解析
此為法規過渡時期的祖父條款。根據金管會函令,在「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發布前已存在的定期定額投資未核准境外基金的信託契約,基於保護投資人權益,允許該投資計畫可依原契約繼續扣款投資,但不得增加扣款金額或次數,直到委託人主動申請全部贖回為止。此原則為「舊案舊辦,不溯及既往」。 【錯誤選項排除】 (A) 要求立即贖回過於嚴苛,不符主管機關保護既有投資人權益的意旨。 (B) 委託人隨時保有贖回其信託財產的權利,不可限制其部分贖回。 (C) 選項敘述邏輯不通,且法規是針對既有的「投資」契約,而非規範「贖回」方式。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 題
收藏
回報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總代理人應如何委任銷售機構?
A.
書面
B.
口頭
C.
簡訊
D.
電子郵件
AI 解析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總代理人委任銷售機構辦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應與銷售機構簽訂書面契約。此為法規明文要求,以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錯誤選項排除: (B) 口頭約定不具備法規要求的正式性與完整性。 (C)、(D) 簡訊與電子郵件雖可作為溝通紀錄,但無法取代法規所要求的正式書面契約。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委託人經由受託銀行辦理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以美元計價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如該商品發行條件列有到期百分之百美元保本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該商品係由受託銀行保證到期百分之百還本
B.
委託人有匯兌風險
C.
該商品有信用風險
D.
該商品有流動性風險
AI 解析
在特定金錢信託架構下,受託銀行僅依委託人指示辦理投資,扮演的是管理及執行角色,並不對投資標的之本金或收益負保證責任。該商品之保本承諾係由「發行機構」所提供,而非「受託銀行」。因此,「受託銀行保證還本」的敘述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B) 委託人以新臺幣投入,投資標的以美元計價,到期時返還美元,再換回新臺幣,此過程必然存在匯率變動的風險。 (C) 保本承諾由發行機構提供,若發行機構違約或倒閉,委託人可能無法收回本金,此即信用風險。 (D) 結構型商品通常為持有至到期設計,市場上可能缺乏次級交易市場,若要提前贖回可能面臨無法賣出或賣價不佳的狀況,此即流動性風險。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3 題
收藏
回報
委託人 甲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交付新臺幣一千萬元並約定如下:信託資金僅能投資A股票, 甲概括指定銀行購買價位限於二十五元至三十元之間,此信託屬於下列何種信託業務?
A.
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有價證券信託業務
B.
受託人不具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
C.
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
D.
受託人不具運用決定權之有價證券信託業務
AI 解析
首先,委託人交付的是「新臺幣一千萬元」,信託財產為金錢,故屬於「金錢信託」。其次,委託人雖指定投資標的為A股票,但僅給予一個購買的價格「區間」(二十五元至三十元),受託銀行在此區間內仍有判斷買入時點與具體價位的權力,因此屬於「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綜合判斷,此為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 錯誤選項排除: (A)、(D) 委託人最初交付的是金錢,而非有價證券,因此不屬於有價證券信託。 (B) 受託銀行被授予在一定價格區間內決定買入時點的權力,並非完全無運用決定權。若委託人指定「必須在某月某日以二十六元買入」,才屬於不具運用決定權。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4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應揭露之「基本風險」,下列何者錯誤?
A.
信用風險
B.
本金轉換風險
C.
最低收益風險
D.
委託人兼受益人提前贖回風險
AI 解析
依「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審查及管理規範」規定,應揭露之基本風險包含信用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或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發行機構提前贖回風險、委託人提前贖回風險、最低收益風險等。「本金轉換風險」並非法定應揭露之風險項目,其概念應包含在「匯率風險」中,即不同幣別間轉換可能產生之匯兌損失風險。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5 題
收藏
回報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業務,有關基金應符合之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須經主管機關核備
B.
個別基金必須成立滿一年
C.
基金管理機構必須成立滿三年以上者
D.
不得投資於黃金、商品現貨及不動產
AI 解析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其集團企業)應成立滿「二」年以上,而非三年。因此選項(C)的敘述錯誤。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6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委託人之分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信託基金投資人
B.
專業機構投資人
C.
非專業投資人
D.
專業投資人
AI 解析
依「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信託業受託投資,應將委託人區分為「專業投資人」與「非專業投資人」。而專業投資人又可再細分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及「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或自然人」。「信託基金投資人」僅為一描述性稱謂,並非該法規所定義之委託人分類。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7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至少每三個月對信託財產運用狀況予以評審,並向下列何者報告?
A.
公平交易委員會
B.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C.
董事會
D.
金管會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等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1條規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為信託業之內部單位,其評審結果應向董事會報告,以落實公司內部治理與監督機制。 (A)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市場公平競爭,非信託業務內部監督單位。 (B) 信託公會為同業自律組織,非個別公司內部報告對象。 (D) 金管會為外部主管機關,信託業內部單位應先向董事會負責。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8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對信託財產不具有運用決定權之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係指委託人保留對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並得約定由下列何者對信託財產之營運範圍或方法為具體明確之指示?
A.
受託人
B.
委託人本人或其指定之第三人
C.
主管機關
D.
僅限於受益人本人
AI 解析
在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的特定金錢信託(即消極信託或指定用途信託)中,受託人(信託業)僅負責依指示管理及處分,運用決定權保留在委託人手上。委託人可自行下達具體指示,或約定由其所指定的第三人(如投資顧問)代為指示。 (A) 受託人是接受指示者,而非下達指示者。 (C) 主管機關負責監理,不介入個案信託財產的具體運用指示。 (D) 指示權屬於委託人,委託人可指定第三人,不限於受益人本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9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生前契約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生前契約有預先收取費用者,該費用全部均需交付信託
B.
生前契約信託之信託財產可運用於債券型基金
C.
殯葬禮儀服務業應將應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按月逐筆結算造冊
D.
信託財產運用於經核准設置火化場需用土地等,其投資總額不得逾投資時信託財產當時價值25%
AI 解析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之「百分之七十五」交付信託業管理,並非「全部」費用,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B) 依「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信託業許可及管理辦法」,信託財產可運用於債券型基金。 (C) 同上辦法規定,殯葬業者應按月將預收費用交付信託並結算造冊。 (D) 同上辦法規定,信託財產投資於不動產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信託財產當時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五。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0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金錢信託業務相關之稅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營利事業之信託資金收益仍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B.
以信託申請書代替信託手續費收入憑證者,免繳印花稅
C.
未於信託契約載明或註記收到銀錢文字者,免納印花稅
D.
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個人信託項下之境外所得亦要納入基本所得額
AI 解析
依印花稅法規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收受各種款項所出具之憑證,均為印花稅課徵範圍。信託申請書若用以代替信託手續費收入之憑證,實質上已具備銀錢收據性質,故應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並非免繳。 (A) 營利事業為受益人時,其信託利益應併入當年度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為正確規定。 (C) 信託契約若未載明「茲收到」、「今收到」等收取銀錢之字樣,則不具銀錢收據性質,可免納印花稅。 (D)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個人之海外所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信託利益亦同。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1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除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下列何種報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A.
收支計算表
B.
信託財產損益表
C.
信託財產分析表
D.
信託財產資產負債表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受託人除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因此,依信託法之規定,受託人除了在接受信託時應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以及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還需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以達到資訊透明化,使委託人及受益人能了解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作狀況。 故正確答案為(A)。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2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規定,委員會應審議信託財產運用是否遵循法令、符合信託約定等,評審時應進行抽查,每次抽查件數就交付信託財產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抽查比率至少不得低於百分之多少?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三
C.
百分之五
D.
百分之十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等應遵循事項準則」第6條規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評審時應進行抽查,就交付信託財產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抽查比率至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A) 百分之一是針對交付信託財產「未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者之抽查比率下限。 (B) 百分之三並非該準則規定之比率。 (D) 百分之十並非該準則規定之比率。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3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特性,下列何者正確?A.加入員工為委託人兼受益人B.可投資自 己所服務公司之上市或上櫃股票C.得逕自向受託人申請結算領回全部信託財產D.信託財產採集合運用與分別管理
A.
僅AC
B.
僅ABC
C.
僅ABD
D.
ABCD
AI 解析
A. 員工加入持股信託時,既是提供資金的委託人,也是未來領取信託財產的受益人。B. 員工持股信託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讓員工購買並持有自己服務公司的股票,以激勵員工。D. 受託人會將所有員工的資金集合起來進行統一的投資操作(集合運用),但會為每位員工設立分戶帳,詳細記錄其投入的資金與持有的股數(分別管理)。 C. 員工通常需透過「員工持股會」向受託人提出申請,而非直接向受託人申請領回信託財產,因此該敘述錯誤。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4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哪一種業務是提升企業營運績效,創造勞資雙贏之信託業務?
A.
遺孤信託
B.
員工持股信託
C.
安養信託
D.
保險金信託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藉由讓員工持有公司股票,使員工的個人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績效連結。當公司營運良好、股價上漲時,員工的財富也會隨之增加,從而激勵員工更努力工作,提升企業績效,達成勞資雙贏的局面。 其餘選項如遺孤信託、安養信託及保險金信託,其主要目的在於照顧特定受益人的財產安全與生活,與提升企業營運績效無直接關聯。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5 題
收藏
回報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信託財產係以下列何者之名義登記持有?
A.
個別員工
B.
員工持股會
C.
受託人
D.
委託人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及信託契約,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名義上移轉給受託人。因此,員工持股信託所購買的股票等資產,其所有權會登記在受託人(通常是銀行)名下,由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員工)的利益進行管理。 (A) 若登記在個別員工名下,則不符合信託財產所有權移轉的要件。(B) 員工持股會是代表員工與受託人簽約的社團法人,並非信託財產的登記名義人。(D) 委託人(員工)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受託人,故不再以委託人名義登記。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6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員工持股信託公司獎勵金之相關稅負,下列何者正確?A.應納入員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課稅B.應納入受託人之營業收入項下課稅
A.
只有A對
B.
只有B對
C.
AB 皆對
D.
AB 皆錯
AI 解析
公司提撥的獎勵金性質上屬於對員工的薪資或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應計入員工當年度的薪資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受託人(銀行)僅為管理者,該獎勵金並非其營業收入,故不需課徵受託人的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7 題
收藏
回報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契約終止時,有關信託財產之返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得以折算金錢方式返還
B.
信託財產返還時,應課贈與稅
C.
得以信託財產現狀返還
D.
得選擇部分股票部分金錢方式返還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契約終止時,返還的信託財產本質上是歸還原屬於員工(受益人)自己的資產,並非贈與行為,因此不涉及贈與稅的問題。信託契約通常會約定返還方式,實務上可依員工意願選擇領取股票、折算現金或兩者組合,故選項A、C、D皆為常見的返還方式。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8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採滾入平均成本法投資
B.
股價愈高購入股數愈多
C.
分批投資分散風險
D.
利用複利與時間累積財富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採行「定期定額」投資,此即為平均成本法。在投入固定金額的前提下,當股價愈高時,能購入的股數愈少;反之,股價愈低時,能購入的股數則愈多。此種分批投入的方式可分散買在最高點的風險,並透過長期持有享受複利效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29 題
收藏
回報
按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業務之運作架構,對公司行使股東表決權者為下列何者?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受益人
D.
員工持股會代表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理,信託財產(公司股票)之所有權名義上移轉予受託人,故股東權(包含表決權)應由名義上之股東,即受託人行使。 (A) 委託人(員工)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不再是名義股東。 (C) 受益人(員工)享有信託利益,但非股票所有權人。 (D) 員工持股會為內部管理組織,負責與公司及受託人溝通協調,本身並非股東。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0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信託資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每個月自委託人薪資中提撥一定金額作為信託資金
B.
企業亦可相對提撥資金作為委託人之信託資金
C.
委託人之年終獎金及紅利不宜作為信託資金
D.
委託人因個人投資理財需要,得要求追加提存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的資金來源相當彈性,除了每月薪資提撥外,亦可約定將年終獎金、紅利等非經常性獎金投入信託專戶,以增加投資金額,故「不宜作為信託資金」的敘述是錯誤的。 (A) 每月從薪資提撥是主要的信託資金來源。 (B) 公司為激勵員工,通常會提撥相對獎助金。 (D) 契約可約定委託人得隨時追加提存資金。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1 題
收藏
回報
辦理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業務時,有關公司獎助金提撥獎助方式之協議書,係由下列何者共同簽訂?
A.
委託人與受託人
B.
公司與受託人
C.
受益人與受託人
D.
員工持股會代表人代表全體會員與公司
AI 解析
公司提撥獎助金的辦法,是公司與全體參與員工之間的約定,實務上會由員工組成的「員工持股會」推派代表人,代表全體會員(委託人)與公司簽訂獎助金提撥協議書。 (A) 委託人與受託人是簽訂信託契約。 (B) 公司與受託人之間並無直接的獎助金提撥協議關係。 (C) 受益人是領取信託利益者,非簽約主體。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2 題
收藏
回報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之類型,下列何者正確?A.定價交易B.競價交易C.議借交易
A.
僅AB
B.
僅BC
C.
僅AC
D.
ABC
AI 解析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三條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方式包含定價交易、競價交易及議借交易三種,故選項A、B、C皆為正確的交易類型。 錯誤選項排除:無,因ABC皆為正確選項。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3 題
收藏
回報
內部人為有價證券信託之委託人時,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應向所屬公開發行公司申報持股異動,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應於異動之次月五日前申報
B.
經提示信託契約證明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得僅申報自有持股減少
C.
經提示信託契約證明委託人對信託財產保留運用決定權,得僅申報自有持股減少
D.
委託人對信託財產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應申報所移轉股份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
AI 解析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申報實務,當委託人對信託財產保留運用決定權時,該信託股份仍視為委託人本身之持股,故不得僅申報自有持股減少,而應將該移轉股份申報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因此,選項(C)的敘述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內部人持股異動申報期限確為異動次月五日前。 (B) 若委託人將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完全交付受託人,則該股份不計入委託人持股,故申報自有持股減少即可。 (D) 此為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時正確的申報方式。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4 題
收藏
回報
王先生想辦理有價證券信託,將其下列財產交由信託業管理,但其中有一項信託業表示非屬有價證券信託所受理之信託財產,係指下列何者?
A.
政府債券
B.
受益憑證
C.
外幣存款存單
D.
新股權利證書
AI 解析
有價證券信託之信託財產,係指《證券交易法》所定義之有價證券。外幣存款存單屬於金錢債權,為「金錢信託」之標的,而非有價證券信託之標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政府債券、(B) 受益憑證、(D) 新股權利證書,均屬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所稱之有價證券,可作為有價證券信託之標的。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5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辦理有價證券信託時,下列何者不屬於管理型有價證券信託之服務項目?
A.
有價證券之保管
B.
股息股利之領取
C.
有價證券之借貸
D.
現金增資新股之認購
AI 解析
有價證券信託依受託人權限可分為管理型與處分型。管理型信託主要處理保管、股利領取、認股等行政管理事務,目的在於維持財產現狀或行使附隨權利。「有價證券之借貸」屬於積極運用信託財產以獲取收益的行為,已涉及財產的處分,故歸類於處分型有價證券信託的服務範疇。 【錯誤選項排除】 (A) 有價證券之保管、(B) 股息股利之領取、(D) 現金增資新股之認購,皆為保存或管理信託財產價值的消極管理行為,屬於管理型信託的服務項目。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6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者以其持有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為信託時,無須事先辦理股權申報?
A.
該公司董事
B.
該公司監察人
C.
該公司經理人
D.
持有該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之股東
AI 解析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規定,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轉讓於信託時,應辦理申報。題目中的股東僅持有百分之五,未達法定的百分之十申報門檻,因此無須事先辦理股權申報。 【錯誤選項排除】 (A) 董事、(B) 監察人、(C) 經理人,均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內部人」,其將持股交付信託時,依法必須辦理申報。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7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者係為釐清信託財產與受託人自有財產之關係以確保交易之安全?
A.
信託申報
B.
信託公示
C.
信託憑證
D.
信託聲明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4條規定,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此即「信託公示」原則,其目的在於使第三人能清楚辨識該財產為信託財產,而非受託人之自有財產,藉此保障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並維護交易安全。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申報非法律專有名詞,無法達成公示效果。 (C) 信託憑證是證明受益權的文件,非對外公示財產權屬的方式。 (D) 信託聲明是成立信託的方式之一,但本身不具備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8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分配信託利益予受益人時課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該信託利益應按利息所得課稅
B.
該信託利益應按其他所得課稅
C.
該信託利益應按租金收入課稅
D.
該信託利益應按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AI 解析
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50條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分配予受益人之利益,應按所得稅法規定之利息所得課稅,採分離課稅,不併計受益人綜合所得總額。 其餘選項(B)、(C)、(D)皆非該條例規定之課稅所得類別,雖然基金收益來源可能為租金或財產交易,但分配給受益人時,稅法上統一視為利息所得。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39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之特性,下列何者錯誤?
A.
權益不可分割
B.
投資金額較低
C.
投資單位較多
D.
經營專業化
AI 解析
不動產證券化之核心特性,即是將高價、不可分割的不動產,轉化為小額、標準化且「可分割」的受益憑證,使權益得以分割流通,增加資產的流動性。因此,「權益不可分割」之敘述顯然錯誤。 (B)、(C)、(D)皆為不動產證券化之特性:透過分割權益降低投資門檻、創造更多投資單位以利流通,並由專業機構進行經營管理。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0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機構須先洽請專業估價者依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出具估價報告書,始可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下列何種金額以上之不動產或相關權利之交易?
A.
新臺幣一億元
B.
新臺幣八千萬元
C.
新臺幣六千萬元
D.
新臺幣五千萬元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及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受託機構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不動產或其相關權利之交易,其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應先洽請專業估價者依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出具估價報告書。 其餘選項(B)、(C)、(D)所列金額均低於法規所定之門檻。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1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不動產管理機構:指受委託人委任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信託業
B.
安排機構:指對受益證券之募集或私募安排規劃整體事務者
C.
開發型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指正進行或規劃進行開發、建築、重建、整建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
D.
發起人:指受託機構申請或申報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時,已確定投資之不動產之所有人、不動產相關權利 之權利人或現金出資人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4條,不動產管理機構係指「受受託機構委任」,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不動產管理專業機構」。選項(A)誤植為受「委託人」委任,且將其身分限定為「信託業」,故為錯誤敘述。 (B) 安排機構之定義正確。 (C) 開發型不動產之定義正確。 (D) 發起人之定義正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2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機構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對象,其中符合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之總數,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A.
15人
B.
20人
C.
35人
D.
50人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3條準用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此規定適用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私募。 (A) 錯誤,非15人。 (B) 錯誤,非20人。 (D) 錯誤,非50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3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受託機構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擔保物權之權利人於不動產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物權之設定範圍內,不得對信託財產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B.
應於借款契約生效日起二日內,於受託機構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C.
借入款項之目的,以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之取得、開發、營運,或以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必需者為限
D.
得於借入款項之範圍,就信託財產為不動產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物權之設定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5條第4項規定,擔保物權之權利人於不動產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物權之設定範圍內,「得」對信託財產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選項(A)敘述為「不得」強制執行,與法條規定相反。 (B) 借款契約生效後二日內公告之規定正確。 (C) 借入款項之目的限制正確。 (D) 得就信託財產設定擔保物權之規定正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4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對經濟面與社會面所產生之效益與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促進社會資金有效運用
B.
增加投資管道
C.
擴大發行市場
D.
增加住宅市場之假性需求
AI 解析
不動產證券化旨在活化不動產資產、引導資金有效運用,而非創造投機性的假性需求。其制度設計透過將未來收益證券化,反而有助於市場資訊透明,抑制不理性的炒作。 (A) 將不動產資產轉換為小額證券,能吸引社會閒置資金,促進資金有效運用。 (B) 提供一般投資人參與大型不動產投資的機會,增加多元投資管道。 (C) 融資管道從傳統銀行擴展至資本市場,擴大了發行市場的規模。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5 題
收藏
回報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如為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其信託財產得包括下列哪些項目?A.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B.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C.尚在開發中之不動產D.未開發之不動產
A.
僅AB
B.
僅AC
C.
僅ABC
D.
ABCD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向不特定人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其信託財產標的以「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為限,目的在於保障大眾投資人。 (C) 尚在開發中之不動產與 (D) 未開發之不動產,其未來收益不確定性高,風險較大,僅限於私募型的不動產資產信託才可納入。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6 題
收藏
回報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以下列何者為限?
A.
開放型基金
B.
封閉型基金
C.
私募型基金
D.
債券型基金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原則上應為封閉型基金。此設計是因不動產標的流動性較差,不適合應對開放型基金頻繁的申購與贖回,以維持基金運作的穩定性。 (A) 開放型基金不適合以流動性差的不動產為主要投資標的。 (C) 私募型為發行方式,非指基金的運作型態。 (D) 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與REIT的投資標的不同。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7 題
收藏
回報
為保護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人之利益,且避免利益衝突,下列何者可擔任信託監察人?
A.
創始機構
B.
受託機構之職員
C.
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
D.
由受益人會議選任之人員
AI 解析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6條規定,為保護受益人利益及避免利益衝突,創始機構、受託機構及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由受益人會議選任之人員,能代表受益人利益,且與受託機構等無直接利害關係,故為適格人選。 【錯誤選項排除】 (A) 創始機構為資產出賣方,與受益人有潛在利益衝突。 (B) 受託機構之職員受僱於受託機構,不具獨立性。 (C) 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例如其董事、監察人或大股東,與受託機構利益一致,無法公正監督。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8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機構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發行各種種類及期間之受益證券,受益證券清償後,資產池之賸餘財產應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分配予下列何者?
A.
本金受益人
B.
次順位受益人
C.
殘值受益人
D.
受託機構
AI 解析
在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架構中,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會依約定順序(瀑布式)分配給各順位的受益人。當所有具確定求償權的受益證券(如本金、利息、次順位等)皆獲清償後,剩餘的資產價值或收益,應依信託計畫分配給「殘值受益人」。殘值受益人承擔最高風險,也享有最終的剩餘利益。 【錯誤選項排除】 (A) 本金受益人僅對其本金有求償權,清償後即無權利。 (B) 次順位受益人求償權在一般受益人之後,但在殘值受益人之前,清償後即無權利。 (D) 受託機構為信託財產之管理者,僅能收取約定之報酬,非信託財產之最終歸屬者。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49 題
收藏
回報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受託機構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應就特殊目的信託之信託財產作成下列哪些書表?
A.
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B.
資產負債表及現金流量表
C.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D.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之報告書
AI 解析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32條規定,受託機構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就特殊目的信託之信託財產,編具「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之報告書」,並向信託監察人報告後,通知各受益人。此為法規明訂之三項必要書表。 【錯誤選項排除】 (A) 缺少資產負債表及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之報告書。 (B) 缺少損益表及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之報告書。 (C) 法規要求的是「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之報告書」,而非一般會計準則下的「現金流量表」。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0 題
收藏
回報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持有本金持分總數至少多少以上之受益人,為受益人之共同利益事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有召集權之人召集受益人會議?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二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五
AI 解析
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6條規定,持有本金持分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有召集權之人召集受益人會議。 錯誤選項排除: (A)、(B)、(D) 均非《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規定之法定比例。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1 題
收藏
回報
以私募方式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時,有關該受益證券持有人轉讓該受益證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得轉讓與銀行業
B.
得轉讓與票券業
C.
得轉讓與信託業
D.
其轉讓對象不受任何限制
AI 解析
私募方式發行之受益證券,其轉讓對象受到嚴格限制,並非不受任何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對象,除特定情況外,以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法人或基金(即專業投資人)為限。 錯誤選項排除: (A)、(B)、(C) 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均屬於專業投資機構,是私募受益證券可以合法轉讓的對象。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2 題
收藏
回報
除經主管機關核定外,下列何者非屬得為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創始機構?
A.
銀行
B.
票券金融公司
C.
保險業
D.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AI 解析
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創始機構係指以移轉金融資產為目的,讓與金融資產予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之金融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人。而該條例第2條所定義之金融機構,包含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保險業等,但並未包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錯誤選項排除: (A)、(B)、(C) 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保險業皆為《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明定得為創始機構之金融機構。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3 題
收藏
回報
金融資產證券化過程為規避利差風險,應由下列何機構與利率交換相對人簽訂利率交換契約?
A.
服務機構
B.
諮詢顧問機構
C.
受託機構
D.
承銷商
AI 解析
在金融資產證券化架構中,受託機構代表特殊目的信託(SPT)持有資產池並發行受益證券。為管理資產(如浮動利率貸款)與負債(如固定利率受益證券)之間的利率不匹配風險,受託機構須代表信託財產與交易對手簽訂利率交換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以進行避險。 (A) 服務機構主要負責資產的管理及現金流的收取,不負責信託財產整體的財務風險管理。 (B) 諮詢顧問機構僅提供專業意見,無權代表信託簽訂契約。 (D) 承銷商負責將受益證券銷售給投資人,其任務在發行階段即結束。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4 題
收藏
回報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創始機構於特殊目的信託中主要係居於下列何種地位?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受益人
D.
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創始機構是將其擁有的金融資產,藉由信託方式移轉給受託機構,以成立特殊目的信託。在信託關係中,提供財產以成立信託者,其法律地位即為「委託人」。 (B) 受託人是接受信託、管理信託財產的機構。 (C) 受益人是享有信託利益之人,通常是持有受益證券的投資人。 (D) 信託監察人是在特定情況下監督受託人執行職務的角色。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5 題
收藏
回報
金融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機構之效益不包括下列何者?
A.
提高金融資產之流動性
B.
擴大金融機構之資產負債規模
C.
擴大金融機構資金調度之管道
D.
提高金融機構之自有資本比率
AI 解析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將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Off-Balance Sheet),創始機構透過「真實出售」(True Sale)將資產移轉給特殊目的信託,從而降低其資產總額,因此會「縮小」而非擴大資產負債規模。 (A) 將原本流動性低的貸款等資產,轉化為可在市場交易的證券,是提高流動性的主要效益。 (C) 透過發行證券直接向資本市場籌資,增加了傳統存款或借款以外的資金來源。 (D) 移出風險性資產後,在自有資本不變的情況下,可有效提升資本適足率。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6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同一委任人之不同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辦理買賣交割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款券得相互轉撥
B.
款券不得相互轉撥
C.
僅有款得相互轉撥
D.
僅有券得相互轉撥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應獨立設置,其款券保管、買賣、交割及帳務處理,應與其他帳戶分別獨立辦理。此規定旨在確保各帳戶資產的獨立性與帳務清晰,防止資產混用或不當挪用,因此不同帳戶間的款券原則上不得相互轉撥。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7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取得中央銀行之許可
B.
應取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信用評等
C.
其資本額最低應達新臺幣二百億元以上
D.
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1條規定,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者,應為信託公司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並經主管機關核准,且須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以確保其具備足夠的公信力與財務健全性來保管龐大的基金資產。 (A) 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非中央銀行。 (B) 信用評等應由獨立的信用評等機構出具,而非由其監督對象(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提供。 (C) 法規並未明訂資本額須達新臺幣二百億元,而是以信用評等等級作為主要資格要求。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8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者非屬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之服務項目?
A.
基金收益之分配
B.
受益憑證之簽署
C.
基金年度財務報表之簽署
D.
基金存款不足時提供墊款服務
AI 解析
基金保管機構的核心職責是保管資產與監督投信公司,為維持其獨立性與客觀性,並避免利益衝突,不得對基金提供墊款或任何形式的信用融通。若保管機構同時成為基金的債權人,將使其監督立場產生偏頗,損及受益人權益。 (A) 依投信公司指示,執行基金收益分配是保管機構的職責之一。 (B) 受益憑證需經投信公司及保管機構共同簽署始生效力。 (C) 基金年度財務報表需經投信公司及保管機構共同簽署,以確認其內容真實性。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59 題
收藏
回報
依「規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股票表決權之方式」規定,境外外國機構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達多少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
A.
50萬股
B.
40萬股
C.
35萬股
D.
30萬股
AI 解析
依據「規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股票表決權之方式」第三條規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達三十萬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其餘選項(A)、(B)、(C)均為錯誤的股數門檻。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0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有價證券之買賣交割,係依下列何者之指示?
A.
投資人
B.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C.
受益人
D.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AI 解析
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架構中,基金保管機構(保管銀行)係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公司)之委任,負責保管基金資產並依其指示辦理有價證券的買賣交割事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基金的管理者與決策者。 (A)投資人與(C)受益人是基金的持有人,並非直接下達交易指令者;(D)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主要提供投資建議,除非其本身就是該基金的受委任管理者,否則無權直接對保管機構下達交割指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1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全權委託投資保管機構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應於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出具
B.
應分別通知委任人(客戶)、受任人、交易對象及主管機關
C.
僅就越權部分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
D.
越權交易通知書應載明越權交易之事由及其詳細內容
AI 解析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保管機構發現越權交易時,應分別通知委任人(客戶)、受任人(投信投顧)及同業公會。通知對象不包含交易對象及主管機關,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A)通知時點應於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C)僅就越權部分出具通知書;(D)通知書應載明事由及詳細內容,此三項均為法規中之正確規定。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2 題
收藏
回報
甲銀行擔任 乙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法人董事,如欲擔任 乙所募集基金之保管機構者,須先經下列何機關之核准?
A.
金管會
B.
台灣證券交易所
C.
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D.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
AI 解析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1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基金保管機構具有利害關係(如銀行擔任投信之董事)時,除經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外,不得擔任該投信所募集基金之保管機構,以避免利益衝突。 (B) 台灣證券交易所主要負責證券市場交易監理。 (C) 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主要從事教育訓練與研究,非監理機關。 (D)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主要辦理有價證券集中保管與帳簿劃撥業務。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3 題
收藏
回報
當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核准募集後,保管機構於金融機構開設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其戶名為何?
A.
保管機構名稱
B.
投信公司名稱
C.
投信公司與保管機構聯名
D.
主管機關核准之基金專戶名稱
AI 解析
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基金保管機構應以「基金名義」開設專戶。此舉是為了確保基金財產的獨立性,使其與保管機構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自有財產明確分離。 (A) 以保管機構名義開戶,會造成基金資產與保管機構自有資產混淆。 (B) 以投信公司名義開戶,會造成基金資產與投信公司自有資產混淆。 (C) 聯名戶不符合基金財產獨立性之要求。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4 題
收藏
回報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以委任關係辦理者,其所開立之投資買賣帳戶應以下列何者名義為之?
A.
委任人
B.
受任人
C.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D.
信託業
AI 解析
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0條,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若以「委任」關係為之,其資產所有權仍屬於客戶(委任人),故投資買賣帳戶應以委任人名義開立。 (B) 受任人為資產管理者,非資產所有權人。 (C)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受任人,非資產所有權人。 (D) 以信託業名義開立帳戶,適用於以「信託」關係辦理之全權委託業務,而非「委任」關係。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5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僑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之保管機構得提供之服務,下列何者錯誤?
A.
交易之確認
B.
代理投資之登記
C.
召開受益人大會
D.
結匯之申請
AI 解析
召開受益人大會是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公司)的職責,而非保管機構的服務範圍。保管機構主要負責資產保管、交易確認、交割清算、代理登記及結匯等行政事務。 (A)、(B)、(D) 皆為保管機構為僑外資提供的標準服務項目。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6 題
收藏
回報
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準則規定,有關款項支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基金資產交割事宜由保管機構負責
B.
一般交易對象款項支付方式以票據或匯款為之
C.
基金存款不足時,基金保管機構應墊款以避免發生違約交割
D.
基金贖回款項得匯入受益人指定轉申購之原投信公司經理之基金專戶
AI 解析
保管機構並無為基金墊款以履行交割義務的責任。基金資產為獨立帳戶,若存款不足,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公司)負責處理,保管機構僅依基金帳戶現有資金執行交割指示。 (A) 基金資產交割為保管機構的核心職責之一。 (B) 票據或匯款為實務上常見的支付方式。 (D) 基金贖回款項直接轉申購同一家投信公司的其他基金,是實務上允許且常見的「轉申購」作業。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7 題
收藏
回報
原則上每一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最多可委任幾家保管機構?
A.
四家
B.
三家
C.
一家
D.
沒有限制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每一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應委任一家保管機構,以確保資產保管與帳務處理的權責分明。 (A)、(B)、(D) 皆不符合法規,為確保帳戶資產安全與管理單純化,法規限制一個帳戶僅能對應一家保管機構。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8 題
收藏
回報
全權委託投資之三方權義協定書係由委任人及保管銀行與下列何者簽訂?
A.
證券商公會
B.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
C.
投信投顧公會
D.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應由委任人、受任人(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保管機構(保管銀行)三方共同簽訂,以明確各方之權利義務關係。 【錯誤選項排除】 (A) 證券商公會、(C) 投信投顧公會:皆為同業公會,是自律組織而非契約當事人。 (B)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為證券市場的後台機構,負責證券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及結算交割,非全權委託契約之當事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69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清算人,下列何者錯誤?
A.
由投信公司擔任
B.
投信公司無法擔任時,應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
C.
投信公司無法擔任時,亦不得委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
D.
主要任務包含了結現務、處分資產、收取債權等
AI 解析
此敘述與法規相反。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8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清算人,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擔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能擔任時,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因此,當投信公司無法擔任時,應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而非不得委由其擔任。 【錯誤選項排除】 (A)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清算人原則上由投信公司擔任。 (B)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當投信公司不能擔任時,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 (D) 了結現務、收取債權及清償債務、分派賸餘財產等,皆為清算人之法定主要任務。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0 題
收藏
回報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運用計畫有重大變更時,於公告期間內信託受益權是否繼續參加或退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在受益人不特定時應由下列何者決定?
A.
法院
B.
受託人
C.
委託人
D.
信託公會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25條規定,信託行為訂定,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法院得因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之聲請,變更之。當受益人不特定時,需要同意之事項,應經法院之許可。集合管理運用計畫之重大變更,即屬此類情事,故應由法院決定。 【錯誤選項排除】 (B) 受託人:負有管理信託財產之責,但對於影響受益人重大利益之變更,尤其在受益人不特定時,不能單獨決定,需有權機關許可。 (C) 委託人:信託成立後,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委託人對信託財產已無直接管理處分權,無法代替不特定受益人做決定。 (D) 信託公會:為同業自律組織,並無介入個案信託契約變更之法定權力。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1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運用於國內投資標的時,應以下列何者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A.
受益人
B.
委託人
C.
信託監察人
D.
信託業
AI 解析
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應以信託業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並應註明其為某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此為信託財產獨立性原則之體現,由受託人(信託業)以其名義持有及管理信託財產。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益人為信託利益之享有者,非信託財產之名義登記人。 (B) 委託人於信託成立後,已將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不再是財產名義人。 (C) 信託監察人之職責為監督信託事務之執行,非持有信託財產。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2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存款所存放之金融機構,經Moody'sInvestorsService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須達何種等級以上?
A.
Aa3
B.
Baal
C.
Baa2
D.
Baa3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等應遵循事項準則》第10條規定,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應限於存放於金融機構,而該金融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經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定,須達Baa3級以上。 【錯誤選項排除】 (A) Aa3、(B) Baa1、(C) Baa2 均為高於法規最低要求之評等等級,題目是問須達何種等級「以上」,故應選擇最低門檻。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3 題
收藏
回報
主管機關對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流動性資產範圍及比率,於必要時得洽商下列何者後訂之?
A.
財政部
B.
中央銀行
C.
信託公會
D.
銀行公會
AI 解析
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維持市場秩序及確保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流動性,於必要時,得洽商中央銀行後,訂定流動性資產之範圍及比率。此乃因流動性管理涉及整體金融穩定與貨幣政策。 【錯誤選項排除】 (A) 財政部主管國庫與稅務,非金融機構流動性監理。 (C) 信託公會為同業公會,主管機關可徵詢其意見,但法規明定洽商對象為中央銀行。 (D) 銀行公會為銀行業之同業公會,非本法規之洽商對象。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4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運用範圍及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得以信託資金辦理放款
B.
不得投資於上櫃之次順位公司債
C.
可投資於櫃檯買賣第二類股票
D.
運用範圍以具有次級交易市場之投資標的為原則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運用範圍,以具有次級交易市場之投資標的為原則,以確保流動性及公平價值之評估。 (A) 依同法第11條,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禁止辦理放款。 (B) 依同法第10條,可投資於上市、上櫃之公司債,並未禁止次順位公司債。 (C) 依同法第11條,禁止投資於未上市、未上櫃股票,興櫃股票亦在禁止之列。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5 題
收藏
回報
營運範圍相同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報酬收取方式為何?
A.
不得另收取信託報酬
B.
由信託業自行訂定,毋須於信託契約中約定
C.
應於公會訂定之最高收費標準之下
D.
分別於個別信託契約及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中扣收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信託業辦理營運範圍相同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僅得就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部分收取管理費,不得另於個別信託契約向委託人收取信託報酬,以避免雙重收費。 (B) 各項費用應於信託契約中明確約定。 (C) 此題重點在於禁止雙重收費,而非收費上限。 (D) 此選項描述的即是法規所禁止的雙重收費行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6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基金受益人大會不得決議更換保管機構
B.
保管機構應於證券商開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C.
投信公司如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害基金之資產時,保管機構應為該基金向投信公司追償
D.
保管機構複委任集保公司代為保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購入之有價證券時,有關費用由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負擔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24條,基金保管機構負有監督投信公司之責,若投信公司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害基金資產時,保管機構應為基金之利益,代表基金向投信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A) 依同法第85條,受益人會議得經決議更換基金保管機構。 (B) 基金保管機構應以基金名義,直接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開戶,而非透過證券商。 (D) 保管機構將有價證券交由集保公司保管所生之費用,屬於保管機構之營運成本,應由保管機構自行負擔,基金資產支付的是給保管機構的「保管費」。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7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之特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由創始機構發行有價證券
B.
信用評等之基礎為特殊目的機構之信用評等
C.
投資人之收益來自特定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
D.
得採提供超額資產、利差帳戶、現金準備帳戶等外部信用增強機制
AI 解析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核心精神,在於將特定資產(如貸款、應收帳款)的未來現金流量,作為償付證券本息的來源,使投資人的收益直接與該特定資產的表現連結。 其餘選項錯誤原因:(A) 有價證券係由特殊目的機構(SPV/SPT)發行,而非創始機構,以達成風險隔離效果。(B) 信用評等係以資產池的品質及交易結構(如信用增強機制)為基礎,而非特殊目的機構本身。(D) 超額資產、利差帳戶等屬於內部信用增強機制,外部信用增強則指第三方保證或信用狀等。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8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業辦理以信託受益權為擔保之質權設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信託契約應載明管理處分權限
B.
信託業不得自信託財產收取本息
C.
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業不得因行使質權而提前終止信託契約
D.
得辦理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金額交付信託之受益權質權設定
AI 解析
此為錯誤敘述。依據「信託業辦理信託受益權質權設定及行使質權應注意事項」第5條,質權人(可為信託業)得依信託本旨,自信託財產收取孳息(如本金、利息)以抵償債務。 其餘選項錯誤原因:(A) 為確保權利義務明確,信託契約應載明管理處分權限。(C) 依同注意事項第6條,行使質權不得導致信託契約提前終止。(D) 商品禮券預收款信託的受益權,與一般財產權信託的受益權相同,皆可作為質權標的。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79 題
收藏
回報
投資下列何種證券之孳息收益係採分離課稅?A.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B.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C.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
A.
僅AB
B.
僅BC
C.
僅AC
D.
ABC
AI 解析
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及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的分配利益,對個人投資者均採分離課稅,按固定稅率(10%)扣繳,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因此A、B、C三者皆屬之。 其餘選項因未包含所有正確項目而錯誤。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0 題
收藏
回報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之受益證券,其轉讓得以空白背書方式為之者,發行期間應為幾年以下?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AI 解析
根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受益證券發行期間在一年以下者,其轉讓才得以空白背書方式為之,此設計旨在促進短期受益證券的流通性。 【錯誤選項排除】 其餘選項「二年」、「三年」、「五年」均超過法條規定的「一年以下」期限,故不適用。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1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財產應與受託人之自有財產分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受託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該信託財產
B.
受託人受破產宣告時,得將信託財產列入其破產財團
C.
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
D.
受託人非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之債務,其債權人得聲請強制執行信託財產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13條規定,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此為信託財產「獨立性」的重要原則,確保信託財產不受受託人自身或其他債務關係所影響。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信託法》第10條,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之遺產。 (B) 依《信託法》第11條,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之破產財團。 (D) 依《信託法》第12條,原則上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除非是因信託前已存在的權利或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的權利等法定例外情形。受託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2 題
收藏
回報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信託以遺囑為之者,如遺囑未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原則上應由下列何者辦理信託登記?
A.
委託人會同受託人
B.
委託人
C.
受託人
D.
繼承人會同受託人
AI 解析
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6條規定,遺囑信託登記,在遺囑未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應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會同受託人一併申請信託登記。 【錯誤選項排除】 (A)、(B) 委託人(立遺囑人)於遺囑生效時已死亡,無法親自辦理登記。 (C) 僅由受託人單獨申請不符合法規,必須由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會同辦理。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3 題
收藏
回報
甲為契約信託之委託人, 乙為受託人, 丙為受益人, 丁為信託監察人,下列何者是信託財產對外有管理處分權之人?
A.
丁
B.
丙
C.
乙
D.
甲
AI 解析
依信託法,受託人為信託財產之名義所有權人,在信託本旨之範圍內,對外有權管理及處分信託財產。委託人移轉財產權、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信託監察人則監督受託人,三者均無管理處分權。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4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委託人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其信託行為效力如何?
A.
得終止
B.
得撤銷
C.
無效
D.
得中止
AI 解析
信託法第5條第4款規定,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其信託行為「無效」。此為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目的在於防止以信託方式規避法律對財產權受讓資格的限制。其他選項如「得撤銷」或「得終止」等,均表示信託曾一度有效成立,與法條規定不符。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5 題
收藏
回報
有價證券中之股票及公司債券,除須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於證券上載明其為信託財產外,尚須通知下列何者,始得對抗該公司?
A.
證券期貨局
B.
證券交易所
C.
發行公司
D.
經濟部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4條第2項規定,以股票、公司債等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除應於證券上載明為信託財產外,尚須將信託之事實「通知發行公司」,始得對抗該公司。此為對抗要件,確保發行公司知悉權利主體已變更為受託人。通知證券主管機關、交易所或經濟部均非對抗發行公司之法定要件。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6 題
收藏
回報
遺囑人死亡後,其繼承人依遺囑之指示,與受託人簽訂契約,將財產權移轉予該受託人管理所設立之信託,屬下列何種信託關係?
A.
遺囑信託關係
B.
契約信託關係
C.
宣言信託關係
D.
擬制信託關係
AI 解析
信託關係的成立,是基於繼承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契約」行為,而非直接由遺囑本身所創設。遺囑僅是指示繼承人去成立信託契約的依據,因此本質上屬於契約信託。 * (A) 遺囑信託是立遺囑人以遺囑方式成立信託,於其死亡時直接生效,不需繼承人再另行簽訂契約。 * (C) 宣言信託是委託人自己宣示為受託人,將自己的財產為受益人利益管理,與本題情境不符。 * (D) 擬制信託是法院為實現公平正義,基於法律規定而創設的信託,並非當事人合意成立。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7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於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時,係由下列何者為之?
A.
得由委託人為之
B.
須由全體受益人一同為之
C.
得由其他受託人為之
D.
得由受益人中之一人為之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18條規定,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此處的「受益人」並未要求全體,因此任何一位受益人均可單獨行使此權利,以保障自身及信託財產的權益。 * (A) 委託人於信託成立後,原則上已非信託財產權利人,此撤銷權主要賦予受益人。 * (B) 若要求全體受益人一同為之,可能因部分受益人無法聯繫或意見不一而延宕,不利於權利行使。 * (C) 法條明文規定此權利屬於受益人,而非其他共同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8 題
收藏
回報
甲將現金1,000萬元信託予 乙,成立一他益信託,信託期間五年,指定受益人為 丙子及 丁女,一年後 甲不幸身故,今 丙欲變更信託財產之管理方式,應另取得何人之同意?
A.
僅乙
B.
乙、丁
C.
僅丁
D.
不需他人同意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財產之管理方法,得經「受託人及全體受益人」之同意變更之。本案中,受託人為乙,受益人為丙與丁,因此丙若想變更管理方式,必須取得受託人乙以及另一位受益人丁的同意。 * (A) 僅取得受託人乙的同意,忽略了另一位受益人丁的權益。 * (C) 僅取得另一受益人丁的同意,未獲負責執行的受託人乙的同意,變更無法執行。 * (D) 單一受益人無權片面變更信託財產的管理方式,因其變更會影響到其他受益人及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89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受託人忠實義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受託人不得置信託財產利益與本身利益於可能衝突立場
B.
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時,不得圖謀自身或第三人之利益
C.
受託人原則上應照自己的意思處理信託事務
D.
受託人原則上不得享有信託利益
AI 解析
信託法第22條規定,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務。因此,受託人應依照信託契約的約定及信託目的來處理事務,而非依照自己的意思。其餘選項皆為受託人忠實義務的正確敘述:(A)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B)為禁止圖謀私利原則;(D)為禁止享有信託利益原則。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0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擔任受託人?
A.
有行為能力之成年人
B.
信託業
C.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D.
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
AI 解析
信託法第21條明文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不得為受託人。因其行為能力受有限制或信用狀況不佳,不適合管理他人財產。其餘選項(A)有行為能力之成年人、(B)信託業、(D)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均為法律所允許之適格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1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之費用或負擔之債務,得對信託財產行使何種權利?
A.
代位權
B.
抵充權
C.
撤銷權
D.
終止權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39條規定,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之費用或負擔之債務,得以信託財產充之。此權利在實務上稱為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抵充權,意指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取償其代墊的費用或債務。其餘選項(A)代位權、(C)撤銷權、(D)終止權均為不同法律情境下之權利,與本題所述受託人費用求償之權利無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2 題
收藏
回報
受託人因有不得已之事由,合法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者,其應負之責任為何?
A.
無須負任何責任
B.
應與該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C.
僅就第三人之選任與監督其職務之執行負其責任
D.
應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與就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25條規定,受託人因信託事務之處理,有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之必要時,原則上應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與就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但若係因「不得已之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則僅就第三人之選任與監督其職務之執行負其責任。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託人仍負有選任與監督之責,並非無須負責。 (B) 連帶責任為信託法未規定之情況,非此處之法律效果。 (D) 此為「非因不得已事由」使第三人代為處理時,受託人應負之責任。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3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監察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可選任數人為信託監察人
B.
信託監察人限為自然人
C.
委託人得於信託契約中指定信託監察人
D.
破產人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3條規定,信託監察人得以自然人或法人為之,並未限制僅能為自然人,故此敘述錯誤。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信託法第52條,得選任一人或數人為信託監察人。 (C) 依信託法第52條,委託人得於信託行為中指定信託監察人。 (D) 依信託法第54條準用第21條規定,曾受破產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者,不得為受託人,此規定亦適用於信託監察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4 題
收藏
回報
設置信託監察人之主要目的為何?
A.
保護受託人之利益
B.
保護委託人之利益
C.
保護受益人之利益
D.
保護與受託人交易之第三人之利益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2條之立法意旨,設置信託監察人之目的,在於當受益人尚未確定、尚未出生或因其他事由無法行使權利時,由信託監察人代為行使受益人之權利,以監督受託人,確保信託目的之實現,其核心在於保護受益人之利益。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監察人是監督受託人,而非保護其利益。 (B) 委託人利益已透過信託契約保障,監察人主要關注受益人。 (D) 與受託人交易之第三人,其權益受民法等其他法律保障,非信託監察人之職責範圍。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5 題
收藏
回報
除信託行為另為訂定外,信託關係不因下列何種情形而消滅?
A.
自然人之委託人死亡時
B.
因信託行為所定事由發生時
C.
委託人與受益人共同終止信託時
D.
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時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8條第1項規定,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此條文確立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使其運作不受委託人個人狀況變動的影響。 (B)、(D) 依信託法第62條,信託行為所定事由發生,或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時,信託關係消滅。 (C) 依信託法第63條,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者,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信託。若委託人及受益人非同一人,則可共同隨時終止信託。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6 題
收藏
回報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公益信託許可之事由,下列何者與信託法之規定不符?
A.
無正當理由連續二年不為活動
B.
為有害公益之行為
C.
違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命令
D.
違反設立許可條件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6條規定,公益信託違反設立許可條件、違反監督命令、為有害公益之行為,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選項(A)所述的「連續二年」與法條規定的「連續三年」不符。 (B)、(C)、(D) 皆為信託法第76條所明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公益信託許可之事由。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7 題
收藏
回報
公益信託受託人之辭任應經下列何者許可?
A.
法院
B.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C.
委託人同意即可
D.
信託監察人同意即可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4條規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非有正當理由,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辭任。此規定是為了確保公益目的得以持續,並由主管機關監督受託人職務的履行。 (A) 一般信託受託人辭任若無法取得委託人及受益人同意,可向法院聲請許可,但公益信託的許可機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C)、(D) 僅有委託人或信託監察人同意,尚不符合公益信託受託人辭任的法定程序。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8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業以發行受益證券方式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無記名式
B.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不得背書轉讓
C.
信託業得募集保本保息之共同信託基金
D.
受益證券得由受益人背書轉讓後,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始得對抗該信託業
AI 解析
依據《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共同信託基金之受益證券為記名式,其轉讓應由受益人背書交付,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非經通知,不得對抗該信託業。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同法條規定,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而非無記名式。 (B) 依同法條規定,受益證券得「背書轉讓」。 (C) 依同法第10條規定,信託業募集共同信託基金,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有保證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之行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99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除信託行為另有規定外,有關他益信託終止信託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由委託人單獨終止之
B.
由委託人或其繼承人得隨時終止之
C.
由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終止之
D.
由委託人及受益人共同終止之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63條第1項規定,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以外之人享有者(他益信託),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委託人及受益人得隨時共同終止信託。 【錯誤選項排除】 (A) 他益信託非由委託人單獨終止,需受益人同意。 (B) 委託人或其繼承人不得「隨時」單獨終止信託。 (C) 終止信託的權利在於委託人與受益人,而非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0 題
收藏
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對於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應辦妥信託登記,該信託始生效力
B.
信託得以契約或遺囑為之
C.
委託人於信託行為未為保留時,得經受益人同意,處分受益人之權利
D.
委託人於信託行為中保留終止信託權利者,得不經受益人之同意終止其信託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4條第1項規定,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信託契約於訂立時即生效力,登記僅為對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因此,選項(A)稱「信託始生效力」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B) 依《信託法》第2條規定,信託得以契約或遺囑為之。 (C) 依《信託法》第13條規定,委託人得經受益人同意,處分其權利。 (D) 依《信託法》第63條第2項規定,信託行為訂有委託人得終止信託之條款者,委託人得行使該權利,無需受益人同意。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1 題
收藏
回報
營業信託之監督機關為下列何者?
A.
法院
B.
法務部
C.
內政部
D.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條規定,信託業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院是處理信託相關爭訟的司法機關,法務部為信託法之主管機關,但「信託業」之監督則屬金管會權責,內政部則與金融業務無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2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者不得投資或經營信託業?
A.
銀行
B.
信託公司
C.
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D.
主管機關核准兼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10條規定,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及其關係人,不得為信託業之發起人。銀行、信託公司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機構,皆為經營信託業務之合法主體。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3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公司發起人及股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出資以現金為限
B.
信託公司之發起人應於發起時,按實收資本額一次認足發行股份之總額,並至少繳足百分之五十之股 款
C.
依信託業法設立之信託公司,其專業發起人及股東,應有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銀行、保險機構、基金 管理機構
D.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之信託公司,其專業發起人及股東, 得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不動產管理機構擔任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9條第2項規定,信託公司之發起人應於發起時,按實收資本額一次認足發行股份之總額,並「繳足股款」,而非僅繳足百分之五十。選項(A)符合同法第9條第1項規定,出資以現金為限。選項(C)及(D)則符合「信託業設立標準」第11條對於專業發起人資格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4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項行為對於信託業而言係絕對禁止?
A.
以信託財產存放於其銀行業務部門
B.
自行決定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身銀行業務部門承銷之有價證券
C.
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身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或票券
D.
以信託財產與本身為信託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以外之其他交易
AI 解析
信託業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購買其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此為絕對禁止之規定,目的在於嚴格防範利益衝突與關係人交易弊端。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5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之忠實義務,一般係指下列何者?A.以受益人利益為處理信託事務之唯一目的B.不得考量受託人自身利益C.避免與受益人利害衝突
A.
僅AB
B.
僅BC
C.
僅AC
D.
(4)ABC
AI 解析
忠實義務為信託關係之核心原則,其內涵即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應以受益人之利益為唯一考量,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利益,並須積極避免任何利益衝突之情事發生。因此A、B、C三者皆為忠實義務之具體展現。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6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種信託之委託人保留對信託資金之運用決定權?
A.
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B.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C.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D.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AI 解析
「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其「特定」二字即指由委託人「特定」其運用標的與方法,受託人僅依委託人之指示執行交易,並無運用決定權。此類信託又稱為「非裁量型信託」。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7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業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
B.
信託業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但不得保本保息
C.
信託業得對利害關係人以外之人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
D.
信託業非經全體受益人同意,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5條第2款規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此為法律明文禁止之行為。 (B) 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放款,與是否保本保息無關。 (C) 該禁止規定適用於所有對象,並非僅限於利害關係人。 (D) 此為法律強制禁止規定,縱使經全體受益人同意,信託業仍不得為之。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8 題
收藏
回報
我國已有金融機構 甲成功的將其可產生現金流量之房屋貸款之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將其資產移轉與本身以外之信託業 乙,以發行有價證券之方式銷售與投資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為信託之受託人
B.
該案例屬有價證券信託
C.
該案例屬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D.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非信託業亦得擔任該類特殊目的信託之受託人
AI 解析
金融資產證券化係將創始機構(本題為金融機構甲)可產生現金流量之資產(如房屋貸款債權)移轉給特殊目的信託(受託人為信託業乙),並由其發行受益證券。本題中,信託之標的為「房屋貸款之債權及其擔保物權」,故屬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A) 金融機構甲為創始機構,信託業乙為受託人。 (B) 有價證券信託是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財產,本案是以金錢債權為信託財產。 (D)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5條規定,特殊目的信託之受託人以信託業為限。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09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係指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額多少比例以上者?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二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五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指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 (A) 錯誤,法定比例為百分之五。 (B) 錯誤,法定比例為百分之五。 (C) 錯誤,法定比例為百分之五。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0 題
收藏
回報
銀行經營信託業務應指撥營運資金,其數額至少為新臺幣若干?
A.
一千萬元
B.
二千萬元
C.
三千萬元
D.
五千萬元
AI 解析
依據《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第4條規定,銀行經營信託業務應指撥營運資金,其數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萬元。此為法規明訂之最低金額。 其餘選項金額均低於法規所定之最低門檻,故為錯誤。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1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風險管理,下列何者錯誤?
A.
本國銀行總行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門
B.
信託業務相關會計應整併於銀行帳處理
C.
外國銀行申請認許時所設分行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門
D.
各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限於信託財產之收受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4條規定,信託業應將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管理,此為「分別管理原則」。因此,信託業務的會計必須獨立,不得與銀行自有財產的帳務(銀行帳)合併處理,以確保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A)、(C)、(D)選項皆為《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中對於信託業務專責部門設置及分支機構業務範圍的正確規定。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2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得以下列何者繳存於中央銀行?A.現金B.金融債券C.政府債券D.公司債
A.
僅A、B
B.
僅A、C
C.
僅A、D
D.
僅B、C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34條第2項規定,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應以現金或政府債券之方式繳存於中央銀行。因此,僅有A(現金)與C(政府債券)為合法繳存標的。 B(金融債券)與D(公司債)並非法規所允許之繳存標的,因其信用風險較高,不符合賠償準備金高安全性的要求。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3 題
收藏
回報
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係指下列何種人員?
A.
係指信託專責部門之督導人員
B.
係指信託專責部門之管理人員
C.
係指決定信託財產投資之部門最高主管
D.
係指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9條之定義,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係指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此定義強調的是最終的決策權,而非過程中的管理或督導。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4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違反法令致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有損害者,其應負責之董事及主管人員應與信託業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該連帶責任自各應負責之董事及主管人員卸職之日起幾年內,不行使該項請求權而消滅?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5條規定,信託業違反法令致委託人或受益人受損害時,應負責之董事及主管人員之連帶賠償責任,自各該人員卸職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該項請求權而消滅。此為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規定。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5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三分之一以上董(理)事發生變動時,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多久時間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
A.
二個營業日
B.
三個營業日
C.
五個營業日
D.
無須申報及公告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法》第14條規定,信託業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時,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此為重大事項的即時申報與公告義務。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6 題
收藏
回報
A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核准辦理「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時,該項業務應於下列何者列帳登載?
A.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B.
國外業務部
C.
國內業務部
D.
信託業務專責部門
AI 解析
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及相關函令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之業務,應與其總行或其他分支機構之業務分別獨立,並單獨設帳,以明確劃分境內與境外業務。因此,該分行經核准辦理的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其帳務處理應於該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登載。 【錯誤選項排除】 (B) 國外業務部、(C) 國內業務部、(D) 信託業務專責部門:這些雖為銀行內部部門,但基於OBU業務獨立設帳的原則,所有OBU的業務交易與損益,都必須在OBU自身的帳上記載,而非併入銀行其他部門的帳冊。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7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契約應記載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信託目的
B.
委託人之責任
C.
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
D.
信託存續期間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法」第19條規定,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明確規範的是「受託人」之義務及責任,而非「委託人」之責任。法律重點在於規範受託人如何管理信託財產以保障受益人權益,故未將委託人之責任列為法定應記載事項。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目的、(C) 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D) 信託存續期間:此三項皆為「信託業法」第19條所明定,信託契約應記載之法定事項。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8 題
收藏
回報
某 甲為信託公司之監察人,下列何者得擔任同一信託公司之董事?
A.
甲之配偶
B.
甲之岳父
C.
甲之兄弟姊妹
D.
以甲為負責人之法人股東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3條準用「公司法」第30條規定,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然而,此限制是針對「自然人」。若監察人甲為某法人股東之負責人,該「法人股東」本身得被選任為董事(即法人董事),此時該法人需指派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董事職務,只要該代表人非甲本人或其受限之親屬即可。因此,該法人股東本身可以擔任董事。 【錯誤選項排除】 (A) 甲之配偶、(B) 甲之岳父(一親等姻親)、(C) 甲之兄弟姊妹(二親等血親):以上三者皆屬於公司法規定中,不得與監察人同時擔任董事之關係人範圍,以避免監察功能因裙帶關係而失效。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19 題
收藏
回報
營業信託之信託財產原則上應以下列何者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之?
A.
委託人
B.
受益人
C.
信託監察人
D.
信託業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4條及信託業法第20條規定,信託財產為獨立之財產,受託人(信託業)應將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為達此目的,信託財產在登記或表彰時,應以信託業為所有權人,並註明其為信託財產,以與信託業的自有財產區隔。 【錯誤選項排除】 (A) 委託人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信託業,故不再以其名義表彰。 (B) 受益人僅享有信託利益,並非信託財產的法律上所有權人。 (C) 信託監察人職責為監督信託事務,不持有信託財產所有權。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0 題
收藏
回報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有關主管機關得廢止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許可之事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
B.
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兼任其他業務之經營
C.
業務或財務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
D.
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之財產
AI 解析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其業務或財務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委託人或受益人利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此為最嚴重之情況,直接影響其償付能力與客戶權益。 【錯誤選項排除】 (A)、(B)、(D) 皆為該管理辦法第16條所列之禁止行為,違反時主管機關會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命令限期改善或暫停部分業務等處分,但並非直接廢止許可的法定事由。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1 題
收藏
回報
下列何者係信託業記錄其受託管理、運用與處分信託財產之帳務?
A.
自有帳
B.
銀行帳
C.
信託帳
D.
損益帳
AI 解析
依信託業法第20條規定,信託業應為每一信託設置帳簿,載明各信託事務處理之狀況,此即為「信託帳」。這是信託財產獨立性原則在會計處理上的具體實踐,用以明確區分信託財產與信託業自有財產。 【錯誤選項排除】 (A) 自有帳是記錄信託業本身資產、負債及營運狀況的帳務。 (B) 銀行帳僅是信託財產存放或交易的其中一種形式,非完整的帳務紀錄系統。 (D) 損益帳是財務報表的一部分,用以表達特定期間的經營成果,而非記錄所有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與處分過程的總帳。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2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者,最遲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
A.
半年
B.
一年
C.
二年
D.
三年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設立標準》第14條規定,信託公司經許可增設或核准遷移分公司,應自許可或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換)發營業執照並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或核准。 【錯誤選項排除】 (A)、(C)、(D) 均非《信託業設立標準》所規定的法定期間。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3 題
收藏
回報
信託業應設置隸屬下列何者之稽核單位?
A.
董事會
B.
監察人
C.
總經理
D.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
AI 解析
為確保稽核單位之獨立性與客觀性,依據《信託業法》第23條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信託業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稽核單位,並應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錯誤選項排除】 (B) 稽核單位是向監察人「報告」,而非「隸屬」於監察人。 (C) 若稽核單位隸屬總經理,將使其稽核對象與直屬主管重疊,喪失獨立性。 (D)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職責為審議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與稽核單位職能不同。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4 題
收藏
回報
委託人 甲將其設有抵押權之不動產信託予 乙,其後抵押權人A死亡,由其繼承人 乙繼承取得該信託財產上之抵押權。於此情形,該抵押權是否會因混同而消滅?
A.
由於信託財產之所有權與抵押權已歸屬於一人,故抵押權將因混同而消滅
B.
受託人因繼承而承受信託財產上之抵押權時,該抵押權不因混同而消滅
C.
抵押權是否會因混同而消滅須依信託契約之訂定
D.
受託人絕對不得取得信託財產上之權利,故於此情形信託關係將因之消滅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13條規定,因繼承、合併或其他概括承受而承受信託財產上之權利時,該權利不因混同而消滅。本題中,受託人乙是以「受託人」身分持有不動產所有權,並以「個人繼承人」身分取得抵押權,兩者法律上之人格與權利基礎不同,故不發生混同。 【錯誤選項排除】 (A) 此為民法上一般混同原則,但信託法有特別規定,故不適用。 (C) 混同消滅與否為法律強制規定,非由信託契約約定。 (D) 受託人因繼承等非主動交易之原因取得信託財產上權利,為法律所允許,信託關係不因此消滅。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5 題
收藏
回報
王蓮交付新臺幣五百萬元與 乙銀行成立信託,王蓮並保留運用決定權,指定該信託資金五百萬限購買特定國內固定收益型基金,約定信託期間一年,並與他人之信託資金於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明定受益人為本人,且其受益權不得轉讓於第三人,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該信託屬特定單獨管理運用信託
B.
該信託屬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C.
該信託屬指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D.
王蓮之受益權因其約定不得轉讓,因此不得拋棄
AI 解析
委託人王蓮保留運用決定權,並指定投資標的為「特定國內固定收益型基金」,此為「特定」金錢信託之特徵。又題目敘明信託資金與他人資金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故該信託屬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錯誤選項排除】 (A) 題目已明確指出採「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而非單獨管理。 (C) 「指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是指委託人僅概括指定運用範圍,由受託人(銀行)在指定範圍內決定具體投資標的,與本題委託人指定特定標的之情況不符。 (D) 依信託法第21條,受益人得拋棄其權利。受益權不得轉讓之約定,並不影響其拋棄權利之行使。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6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我國信託相關稅法採用之課稅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
稽徵經濟之原則
B.
所得發生時課稅之原則
C.
實質課稅之原則
D.
信託財產實體課稅之原則
AI 解析
我國信託課稅採「導管」或「穿透」理論,亦即信託本身不被視為課稅主體,信託財產所產生之所得,係直接歸屬於受益人,並由受益人繳納所得稅。因此,將信託財產視為一個獨立的課稅實體來課稅,是我國現行稅法未採用之原則。 【錯誤選項排除】 (A) 稽徵經濟原則為稅捐稽徵法之基本原則,亦適用於信託課稅。 (B) 所得發生時課稅原則指信託利益於信託財產發生收入之年度,即應計算課稅,不論受益人是否實際取得分配。 (C) 實質課稅原則指課稅應以經濟事實及實質歸屬為準,為我國稅法重要原則,用以防止利用信託形式規避稅負。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7 題
收藏
回報
依所得稅法規定,受益人為個人時,信託財產發生收入之年度,由受託人計算出所得額後,應併入下列何者之當年度所得額,依法課徵所得稅?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受益人
D.
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據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1項規定,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計算並將所得額依規定格式,分別轉知受益人,由受益人併入其當年度所得額,依法課徵所得稅。此即信託課稅的「導管理論」或「穿透課稅」原則之體現。 【錯誤選項排除】 (A) 委託人非信託所得之納稅義務人,除非在自益信託中,委託人同時為受益人。 (B) 受託人僅為信託財產之管理者及所得之計算申報者,非該筆所得之實質所有者,故非納稅義務人。 (D) 信託監察人職司監督,與信託所得之歸屬無關。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8 題
收藏
回報
在現行法律體制下,有關信託課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以財產權為課稅對象
B.
以得為權利義務主體之自然人或法人為對象
C.
以受託人為課稅對象
D.
以金融機構法人為課稅對象
AI 解析
我國稅法體系係以「人」為課稅對象,信託關係本身並非權利義務主體,故無法作為納稅義務人。因此,課稅對象為參與信託關係中,得為權利義務主體的自然人或法人,例如委託人、受託人或受益人。 【錯誤選項排除】 (A) 財產權是課稅的「客體」或「標的」,而非課稅對象(主體)。 (C) 受託人僅在特定情況下(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時)為納稅義務人,並非通則。 (D) 受託人不限於金融機構法人,且納稅義務人也非必然為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29 題
收藏
回報
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私益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非由委託人享有者,當其約定之受益人為尚未存在或為不特定之人時,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應以下列何者為納稅義務人,就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課徵所得稅?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不課徵所得稅
D.
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據《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5項規定,信託契約之委託人為營利事業,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其受託人應就信託成立、變更或追加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按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此規定是為了解決因受益人不明而可能產生的課稅漏洞。 【錯誤選項排除】 (A) 委託人已將財產移轉,且信託利益非由其享有,故非納稅義務人。 (C) 信託所產生之所得或利益移轉仍應課稅,法律僅是指定特定主體為納稅義務人。 (D) 信託監察人職責為監督信託事務,並非法定之納稅義務人。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第 130 題
收藏
回報
有關信託稅制之財產所有權人,下列何者正確?
A.
為得享有信託利益之人
B.
為信託之委託人
C.
為信託財產之受益人
D.
為信託之受託人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1條定義,信託係指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使其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因此,在法律形式上,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人為受託人,受託人對外是唯一有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之人。 【錯誤選項排除】 (A) 享有信託利益之人為受益人,其擁有的是「受益權」,而非財產的「所有權」。 (B) 委託人於信託成立時,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受託人。 (C) 受益人擁有的是受益權,而非信託財產的法律上所有權。
題目來源: 第61屆考試
回報問題
問題類型
-- 請選擇 --
題目內容有誤
正確答案有誤
解析內容有誤
選項內容有誤
其他問題
詳細說明(選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