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題
依「信託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應遵循事項」規定,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以基金績效作為廣告者,同一基金績效達多久以上者始能刊登,成立滿幾年者,應以最近三年全部績效為圖表或曲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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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應遵循事項」第六條規定,以基金績效作為廣告者,基金績效之計算期間,至少需達六個月以上。成立滿三年者,應以最近三年之全部績效為圖表或曲線表示。 【錯誤選項排除】 (B) 成立滿「三年」應揭露最近三年績效,非五年。 (C) 績效計算期間至少需達「六個月」,非一年。 (D) 績效計算期間至少需達「六個月」,非一年;成立滿「三年」應揭露最近三年績效,非五年。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係屬信託業法所定之何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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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的本質,是委託人將「金錢」交付給信託業,並具體指示投資標的(例如國外有價證券)。其信託財產的原始型態為金錢,故依信託業法分類,屬於「金錢之信託」。 【錯誤選項排除】 (A)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直接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交付信託。 (C) 基金之信託並非信託業法的主要分類方式,且本案信託財產為金錢。 (D) 財產之信託為廣泛概念,金錢之信託是其下的具體分類,本題應選最精確的項目。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 題
委託人在銀行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共同基金時,一般除負擔申購手續費外,尚須負擔下列何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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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銀行為委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提供帳戶管理、交易執行、資訊通知等服務,因此會收取「信託管理費」作為其勞務報酬。此為信託關係中,受託人因管理事務所應得之報酬。 【錯誤選項排除】 (A) 特定金錢信託屬於投資型信託,不保證本金及收益,故無「信託保證費」。 (B) 簽約費並非此類信託的標準收費項目,主要費用為申購手續費與信託管理費。 (C) 顧問費通常適用於受託人提供投資建議的業務,而特定金錢信託多為委託人自行指定標的,受託人僅為執行,故不收取顧問費。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 題
張三至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業務,則該特定之投資標的係由下列何者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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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的核心定義即為:信託財產的投資標的與運用方式,係由「委託人」(此例中為張三)自行指定,受託銀行僅依其指示辦理。委託人亦可書面授權其所委任的第三人代為指示。 【錯誤選項排除】 (A)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是基金的發行與管理者,而非個別投資人的信託指示者。 (B) 若由受託銀行決定投資標的,則屬「非特定」或「裁量型」信託,例如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C) 國外基金經理公司負責管理該基金的投資組合,不對個別投資人下達投資指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 題
有關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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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等相關法規,金融機構對於「非專業投資人」負有較高的保護義務,須進行適合度評估(KYC),確認其足以承擔風險。但對於「專業投資人」,法規推定其具備相當的風險承擔能力與金融知識,故此項確認義務的要求程度大幅降低或免除。因此,該敘述將對非專業投資人的要求套用在專業投資人身上,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保密義務是信託法第24條及銀行法所規定的受託人基本義務。 (B) 金融法規嚴格禁止金融機構對投資商品的未來績效做出預測或保證,以避免誤導投資人。 (C) 忠實義務與避免利益衝突是信託法第22條及第35條所明定的受託人核心義務,適用於所有信託業務行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 題
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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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操作實務要點」第十一條規定,因法令修改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除有其他規定外,原投資人得繼續持有至契約期滿,或繼續扣款投資至該筆投資全數贖回為止,並非一律強制贖回。 (B)、(C)、(D) 均為主管機關所允許的過渡期處理方式,讓原投資人可繼續持有或依原契約條件繼續投資。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 題
下列何者非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所投資之境外基金須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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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主管機關要求的是「基金管理機構」或其集團企業應符合一定的信用評等等級,而非要求「個別基金」本身須達到特定信用評等。 (A)、(B)、(D) 均為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時,該基金或其管理機構所需符合的條件,例如成立滿一年、管理機構近二年無重大處分紀錄等。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8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應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有關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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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法第19條規定,信託行為應記載事項主要在規範受託人之「義務」與「責任」,以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權益,故未將受託人之「權利」列為法定必要記載事項。 (A) 信託契約應以書面為之,為信託業法之規定。 (B)、(C) 受託人之報酬標準及計算方式,為信託法第19條明定的信託行為必要記載事項。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不是目前兼營信託業務銀行對特定金錢信託之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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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屬於「指定用途信託」,其投資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受託銀行僅負責依約管理,依法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承諾保本或保證最低收益。因此,受託人代為確定用途並保本保息,違反了特定金錢信託之核心精神與法規。 (A) 委託人可逐筆指示投資標的,是常見的運作方式。 (B) 委託人可指定專業的國外經理機構代為操作,屬於委託人指示權的延伸。 (C) 投資國內外共同基金是目前特定金錢信託最主要的運用方式。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0 題
銷售境外基金機構之廣告違反相關行為規範時,總代理人應向下列何機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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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境外基金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促銷等營業活動,皆由投信投顧公會負責管理與監督。因此,當銷售機構有違規情事時,總代理人應向投信投顧公會申報。 (A) 金管會為最高主管機關,但實務上的自律管理與申報由公會執行。 (B) 信託公會主要規範信託業務,但基金銷售廣告的細則由投信投顧公會管轄。 (D) 銀行公會主要規範銀行整體業務,非專責基金銷售廣告。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1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有關其所收受信託資金運用範圍之指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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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的「特定」二字,即指信託資金的運用範圍與標的,是由「委託人」而非受託人所指定。受託銀行僅能依委託人的指示進行管理運用,不能自行決定投資標的。 (B) 由委託人指定是特定金錢信託的定義。 (C) 運用範圍為信託契約的核心內容,必須明確記載。 (D) 所有信託業務的執行,皆須遵守信託法及相關金融法規的規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2 題
依目前「預收款信託」之運作架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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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信託業者)的核心職責是依信託契約管理信託財產,並不負擔委託人(商家)的經營成敗或其對消費者(受益人)的履約保證責任。信託僅是確保預收價金獨立管理,而非為委託人的商業行為提供擔保。 (A) 預收款信託初期架構為委託人=受益人,屬自益信託,待委託人無法履約時,受益權才移轉給消費者。 (B) 此為信託關係中受託人的基本職責。 (D) 當委託人無法履約時,啟動信託的保障機制,將剩餘信託財產用於賠償消費者,是此類信託的主要目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3 題
信託業受託投資標的為境外結構型商品時,其商品審查小組至少之組成人員,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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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規定,商品審查小組成員不包含監察人。監察人的職責是監督公司的業務執行與財務狀況,屬監察機關,而非參與業務決策的經營單位。 (A)、(C)、(D) 董事(或其授權之高階主管)、財務主管及法律遵循主管皆為法規所規定之商品審查小組必要成員,分別從管理、財務及法遵角度進行審查。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4 題
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其所生國外孳息分配給委託人時,如屬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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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之海外所得(包含國外有價證券之孳息),當全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時,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中計算基本稅額。 (B) 10%分離課稅主要適用於國內的短期票券利息等特定所得。 (C) 財產交易所得是指財產及權利因買賣或交換而發生的增益,與利息收入不同。 (D) 證券交易所得稅目前對個人停徵,且此為孳息所得,非出售證券的資本利得。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5 題
有關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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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銀行總行經主管機關核准兼營信託業務後,其分支機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兼營信託業務。此為標準的法規申請程序。 (A) 特定金錢信託由委託人指定投資標的並自負盈虧,銀行不保證本金及收益。 (B) 此業務是以「金錢」為信託財產,故屬信託業法所稱之「金錢之信託」,而非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財產的「有價證券之信託」。 (D) 委託人將資金交付銀行(受託人),依其指示投資特定標的,雙方成立信託契約,具備明確的信託關係。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6 題
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客戶經由銀行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時,下列何者不屬於該等基金得投資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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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銷售予非專業投資人之境外基金,其投資範圍不得包含黃金、商品現貨及不動產。商品現貨屬於禁止投資的標的。 (A)、(B)、(D) 政府公債、公司債及股票均為證券,是境外基金常見且合法的投資標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7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共同基金業務時,下列事項何者正確?A.應與客戶簽訂代理契約B.應以委託人名義辦理結匯C.不得承諾擔保本金D.不得承諾擔保最低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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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屬於委託人指定用途的信託,投資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因此信託業法及相關法規明文禁止受託銀行對本金或收益率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故(C)與(D)皆為正確敘述。 (A) 銀行與客戶間成立的是「信託契約」,而非「代理契約」。 (B) 辦理結匯時,應以受託銀行之信託財產專戶名義辦理,而非以委託人個人名義。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8 題
依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對於受託人就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評審時,其信託財產交付金額達新臺幣伍仟萬元以上者,其抽查比率不得低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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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規範」第六條規定,對於受託人就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信託財產交付金額達新臺幣伍仟萬元以上者,其抽查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此為法規明訂之最低比率。 其餘選項(A)、(B)、(D)所列比率均不符合法規要求。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19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本金,其得選擇之避險工具,不包括下列何者?

AI 解析
依據「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點規定,可選擇之避險工具僅限於「新臺幣與外幣間遠期外匯交易」、「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交易」及「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並未包含「新臺幣與外幣間期貨交易」。 其餘選項(A)、(B)、(D)皆為法規所允許之避險工具。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0 題
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該信託資金之委託期限最少需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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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注意事項」中,並未對信託資金的委託期限設有最低期間之限制。信託期間由委託人與受託人於信託契約中自行約定。 其餘選項(A)、(B)、(C)皆非正確,因法規並無此類最低期限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1 題
甲客戶與A銀行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投資境外基金,則 甲與A之關係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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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已明確指出甲客戶與A銀行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依信託法第一條定義,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即為信託關係。故甲客戶(委託人)與A銀行(受託人)之間成立信託關係。 (A) 委任關係中,財產所有權未移轉,與信託不同。 (B) 代理關係中,代理人係以本人名義為之,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本人;信託關係中,受託人係以自己名義管理信託財產。 (D) 承攬關係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與本題資產管理的情境不符。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2 題
史小姐與 甲銀行簽訂信託契約,指定將新臺幣一百萬元投資於ABC基金公司經理之境外基金,則在此信託關係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二條,信託關係三方為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史小姐提供新臺幣一百萬元成立信託,為信託關係中的「委託人」。 (B) 甲銀行是接受委託管理信託財產者,為「受託人」,非受益人。 (C) ABC基金公司是信託財產的投資標的之發行與管理機構,並非信託契約當事人,故非受託人。 (D) 新臺幣一百萬元是史小姐用以成立信託的原始財產,稱為「信託財產」或「信託本金」,而非投資所產生的信託收益。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3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由公司所提撥之獎助金,應如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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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公司為獎勵員工而提撥獎助金至員工持股信託專戶,該獎助金性質上屬於對員工勞務提供之對價,應視為員工的薪資所得,員工需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A) 此獎助金為員工薪資的一部分,非贈與行為,公司無須繳納贈與稅。 (C) 課稅主體為獲得所得的員工個人,而非員工持股會。 (D) 此獎助金雖為公司費用,但對員工而言是當年度的薪資所得,並非退休金,故無免稅適用。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4 題
參加企業員工持股會之員工與受託機構於契約存續期間內存在何種法律關係?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的法律架構,是員工(委託人兼受益人)將資金交付給受託機構(銀行),由受託機構依信託契約管理運用,為員工買入公司股票。此種財產權移轉、為他人利益管理財產的關係,其法律性質即為「信託」。 (A) 委任是受委託處理事務,不必然涉及財產權的移轉。 (C) 承攬是約定完成一定工作,與財產管理無關。 (D) 僱傭是提供勞務並受指揮監督,為員工與公司間的關係,非與受託機構的關係。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5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員工中途退出領回信託財產時,應予課所得稅B.於契約終止時,信託財產僅得折算為金錢方式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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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財政部函釋,員工自持股信託專戶領回其原提存之自提儲金及相對提撥金,屬領回本金,不生所得問題;領回的是股票,其後出售所產生之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所得稅。 B. 契約終止或員工中途退出時,信託財產的返還方式依信託契約約定,可返還「股票」或「折算金錢」,並非僅限於金錢方式。 因兩敘述皆錯誤,故選(D)。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6 題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投資標的之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由下列何者出席並行使議決權?

AI 解析
在信託關係中,信託財產(公司股票)的所有權名義上已移轉給受託人,因此受託人為公司股東名冊上所記載之股東。依信託法及公司法規定,應由名義上之股東,即「受託人」,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A)(C) 委託人與受益人(即員工)雖享有信託利益,但已非股票的名義所有權人,故無法直接行使股東權利。 (D) 員工持股會代表人僅為會務代表人,並非股票之法律上所有權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7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員工持股信託的本質是員工定期提撥一筆「金錢」,委託受託人投資自家公司股票,故屬於金錢信託。實務上,為達到獎勵與留才目的,參加資格通常會透過公司章程或員工持股會章程,限定為公司正式編制內的員工。 【錯誤選項排除】 (A) 資金採「集合」管理運用,但投資標的為單一公司股票,與共同信託基金分散投資多種標的之集合管理概念不同。 (B) 資金是集合所有會員的資金共同投資,而非「分別」為每位員工單獨操作。 (C) 委託人為員工持股會,受益人為個別員工,屬於「他益信託」。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8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信託資金之運用採「滾入平均成本法(rollingcost)」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滾入平均成本法即定期定額投資,核心精神是透過長期、紀律性的投入來平均成本、分散時點風險,其效益需要長時間累積才能顯現,因此不適合追求短期獲利的投資策略。 【錯誤選項排除】 (B) 定期在不同價位買入,可分散單一時點投入的價格風險(時點風險)。 (C) 此方法是定期(如每月)投入固定金額購買股票,是典型的定期定額投資方式。 (D) 投資策略是機械化地定期投入,不受市場短期價格波動影響,能避免追高殺低的人性弱點。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29 題
辦理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業務時,有關公司獎助金提撥方式之協議書,係由下列何者共同簽訂?

AI 解析
在員工持股信託架構中,員工會組成「員工持股會」此一社團法人,並推選出代表人。公司的獎助金是公司對員工的獎勵措施,其提撥方式與條件,應由「公司」與代表全體會員利益的「員工持股會代表人」共同協商並簽訂協議書,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錯誤選項排除】 (A) 委託人(員工持股會代表人)與受託人(銀行)簽訂的是信託契約,規範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 (B) 公司是獎助金的提供者,並非信託契約的當事人,因此協議對象是代表員工的持股會,而非直接與受託銀行簽訂。 (C) 由個別會員與公司分別簽約不具實務可行性,應由持股會作為統一窗口。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0 題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投資運用風險,由下列何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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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理,信託財產所生之利益與風險,最終均歸屬於受益人。在員工持股信託中,員工即為委託人兼受益人,故應自行承擔投資運用所產生之風險。 【錯誤選項排除】 (A) 公司負責人非信託關係人,不承擔風險。 (C) 證券商僅為交易執行之中介機構。 (D) 受託人為信託財產之管理人,除非因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造成損失,否則不承擔投資風險。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1 題
採行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在員工持股信託架構下,股票之所有權名義上已移轉登記予受託人(信託專戶),故員工(委託人)已非公司之直接股東,無法以股東身分直接參與現金增資認購。所有認購權利應由名義股東,即受託人,彙總員工意願後統一執行。 【錯誤選項排除】 (A) 股票登記在受託人(信託專戶)名下,故認購權利之名義人為受託人。 (B) 受託人行使認購權利時,應按各員工於信託財產中之權益比例進行計算與分配。 (D) 受託人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收到現金增資通知此等重大事項時,應通知委託人以徵詢其意向。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2 題
有價證券之信託與保管相比較,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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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與保管之核心區別在於「所有權」是否移轉。有價證券信託,係將有價證券之「所有權」移轉予受託人;而有價證券保管,僅移轉「占有」,所有權仍屬於原所有人(客戶)。因此,「兩者均須移轉所有權」之敘述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無論是信託或保管,均需將有價證券交付給受託人或保管機構,故皆有占有之移轉。 (B) 信託關係中,受託人為名義上之所有權人,故由受託人行使股東權利。 (D) 保管契約中可約定由保管機構(受任人)代為處理領取股息等帳務管理事宜。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3 題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以公司股票辦理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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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規定問答集」,董事等內部人將持股交付信託,若仍保留運用決定權,則其股份變動之申報義務人仍為該董事(委託人),而非受託人。因此,選項(C)敘述由受託人辦理申報是錯誤的。 (A) 董事將股票交付信託,性質上屬於所有權移轉,依證交法規定,轉讓前應辦理事前申報。 (B) 依信託法,信託財產在法律上(名義上)的所有權會移轉給受託人。 (D)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若委託人對信託股份保留運用決定權,該股份仍可計入其法定最低持股數。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4 題
下列何者得為有價證券信託所收受之信託財產種類?A.認股權證B.公益彩券C.政府債券D.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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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信託的信託財產必須是「有價證券」。認股權證(A)、政府債券(C)及公司債券(D)均屬於證券交易法所定義之有價證券,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B) 公益彩券並非有價證券,其性質為一種射倖契約,不具備有價證券的流通性與表彰財產權利之特性,因此不得作為有價證券信託之標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5 題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之交易型態可為下列何者?A.撮合交易B.定價交易C.競價交易D.議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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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6條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型態分為定價交易、競價交易及議借交易三種。 (A) 撮合交易是一般證券市場買賣股票的成交方式,並非有價證券「借貸」的交易型態。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6 題
有關有價證券信託之公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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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第4條規定,以應登記之財產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此條文規範的是信託的「對抗效力」,而非「成立效力」。因此,有價證券信託即使未辦理信託登記,信託契約在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間依然有效,只是其效力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信託關係無效」的說法錯誤。 (B) 為信託法第4條之正確規定。 (C)、(D) 均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1條所規定之有效通知方式。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7 題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下列何者得擔任有價證券借貸交易需求之借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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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7條規定,期貨商為當然適格之借券人,無需額外經過主管機關核准。 (A)、(C) 同條文規定,銀行、保險公司及信託業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方得為借券人。 (D) 政府基金雖為適格借券人,但本題中(B)期貨商為法規中明確列舉且無須額外核准之機構,相較於其他選項更為直接。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8 題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就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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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5條規定,受託機構借入款項之用途,僅限於「償還為取得、開發、改良或修繕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所借入之款項」,並未包含償還信託不動產「前順位」即原有的抵押貸款。償還原有貸款通常應以信託財產本身或發行受益證券募集的資金處理,而非透過新的借款。 (A)、(B)、(C) 皆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5條所明訂之合法借款用途。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39 題
目前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主要是針對下列何種不動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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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券化的標的物,主要為能產生穩定現金流量(如租金收入)的商業不動產,例如辦公大樓、購物中心、飯店等,以確保能持續分配收益給投資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0 題
依信託業設立標準規定,僅辦理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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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設立標準》第5條規定,信託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但僅經營特定業務項目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可較低,其中僅辦理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三億元。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1 題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之特性,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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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募集是在「初級市場」或稱「發行市場」進行,而非次級市場。次級市場是提供已發行證券的買賣與流通性,讓投資人可以轉讓其持有的受益證券,並非募集資金的場所。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2 題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權之行使及轉讓,應以下列何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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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9條第1項規定,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權之行使及轉讓,應以表彰該權利之受益證券為之。故受益證券為法定之權利表彰及轉讓工具。 (B) 受益憑證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基金)的用語,與不動產證券化所用之「受益證券」不同。 (C) 信託契約是律定信託關係人間權利義務之文件,而非用以轉讓受益權之工具。 (D) 口頭承諾不具備法定形式要件,無法用於財產權或有價證券之轉讓。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3 題
有關不動產資產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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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成立後,信託財產之所有權即由委託人移轉登記予受託機構,受託機構成為名義上之所有權人,並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因此,委託人不再是信託財產名義上的所有權人,此敘述錯誤。 (A) 委託人將資產移轉予受託機構是信託成立的基本要件。 (C)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受託機構對外公開招募受益證券時,應向認購人或應募人提供公開說明書。 (D) 此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8條第1項關於利害關係人交易之限制,為正確規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4 題
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完成後幾個營業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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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及申報審核準則》第10條第1項規定,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完成後五個營業日內,檢具相關書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B) 錯誤,法規明定為五個營業日。 (C) 錯誤,法規明定為五個營業日。 (D) 錯誤,法規明定為五個營業日。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5 題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私募對象,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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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第32條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私募之對象,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其範圍包括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投資顧問業(投顧業)並未包含在法規所列舉之策略性投資人範圍內。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業、(B) 保險業、(D) 證券業,皆為法規所明定之策略性投資人,得為私募之應募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6 題
下列何者非為民法中所規定之不動產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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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編中所規定的不動產用益物權,包含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及典權。租賃權是基於租賃契約而生的「債權」,並非「物權」,其權利效力僅對契約當事人發生,不具對世效力。 【錯誤選項排除】 (A) 地上權、(B) 不動產役權、(C) 農育權,皆為民法所明定之不動產用益物權。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7 題
金融資產證券化符合資格之受益人,提出召集受益人會議之請求後,原則上有召集權之人至遲應於幾日內召集受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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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55條第2項規定,有召集權之人,應於收到符合資格之受益人提出召集受益人會議之請求後十五日內,為召集之通知。 【錯誤選項排除】 (A) 5日、(B) 10日、(D) 20日,皆不符合法規所規定的十五日期限。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8 題
受託機構因辦理金融資產證券化,而向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特定人私募,其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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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七條規定,受託機構向特定人私募受益證券,其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此為法規明文規定之私募人數上限。其餘選項之人數均不符合該條例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49 題
特殊目的公司依資產證券化計畫向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時,應向下列何者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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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屬於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行為,應向證券主管機關(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中央銀行、經濟部、內政部分別掌管貨幣政策、公司登記及內政事務,非證券發行之主管機關。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0 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就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之執行狀況,檢查受託機構之業務及財務,其費用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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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為監督受託機構而委託專業人士進行檢查時,其檢查費用應由受檢單位,即「受託機構」負擔。此為監管成本由被監管者負擔之原則。費用並非由服務機構、主管機關或創始機構負擔。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1 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採特殊目的信託架構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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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9條規定,創始機構之特殊目的信託計畫,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受託機構不得發行受益證券。 (A) 依同條例第4條,信託標的資產得為既存金融資產或未來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證券化屬於由信託業經營的營業信託,而非民事信託。 (D) 依信託法第5條,信託之成立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故創始機構與受託機構間須簽訂書面信託契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2 題
委託人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將金融資產移轉予受託機構時,該金融資產在委託人之會計處理上應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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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核心精神在於「真實出售」(True Sale),創始機構(委託人)將金融資產移轉給特殊目的機構(受託機構),此移轉在會計處理上應視為資產的出售,藉以將該資產及相關風險自創始機構的資產負債表上移出。 (B) 此交易非借貸關係,而是資產所有權的移轉。 (C) 此非一般性的同業間資金調度或往來。 (D) 票據貼現為特定融資行為,而證券化是將資產組合包裝後出售,本質不同。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3 題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所具特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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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所發行之有價證券,其信用評等係基於「資產池」本身的品質、現金流量及信用增強機制等,而非創始機構的信用狀況。此即「破產隔離」之特性,使證券信評能高於創始機構。 (B) 特殊目的機構(SPV)是專為持有資產及發行證券而設立的機構。 (C) 創始機構將資產移轉給特殊目的機構是證券化的第一步。 (D) 特殊目的機構通常會委任原創始機構擔任「服務機構」,繼續向債務人收取款項。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4 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機構之效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金融資產證券化是將創始機構的資產信用風險「移轉」給投資人,而非「降低」或「消除」原債務人本身的違約風險。原債務人的還款能力與信用狀況並不會因為資產被證券化而改變。 (B)、(C)、(D) 皆為金融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機構的主要效益:透過出售資產取得資金,可擴大資金來源、增加資產流動性;同時因表內風險性資產減少,有助於提升資本適足率。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5 題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架構上設置之信託監察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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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11條,信託監察人是為保護「受益人」(即資產擔保證券的投資人)的權益而設置,其職責是監督受託機構是否依信託契約行事,而非保護原債務人的權益。 (A)、(C) 依同條例第12條,為避免利益衝突,創始機構及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皆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B) 依同條例第11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中得約定設置信託監察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6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全權委託保管銀行所提供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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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銀行的核心職責是資產的保管、交割、帳務處理及權益代理等行政事務,其角色是中立的第三方,不參與投資決策,因此不對投資組合的績效或收益率負擔保證責任。投資風險應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A)、(B)、(C) 皆為保管銀行的基本服務範圍,包含為客戶開設保管帳戶、處理交易款券交割與帳務記錄、代理領取股息或債息等。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7 題
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如遭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時,除可歸責於受任人之情形外,下列何者應履行交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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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中,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委任人(客戶),因此當資產因委任人自身的原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而遭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時,其所衍生的交割義務自然應由資產所有權人,即委任人(客戶)承擔。 * (A) 保管機構僅負責資產保管及依指示辦理交割,不負擔委任人自身的債務責任。 * (C) 受任人是代理操作,除非是因其操作過失所致,否則不需為委任人的法律事件負責。 * (D) 交易對象為買賣的另一方,與委任人的法律責任無關。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8 題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業務,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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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募集,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而非由負責保管基金資產的保管銀行提出申請。保管銀行的職責是保管資產、辦理交割及監督投信公司運作等。 * (A) 為提升效率與安全,股票股利發放多採帳簿劃撥方式,是正確的實務作業。 * (B) 現金股利發放主要透過匯款直接撥入投資人帳戶或開立支票寄發,是正確的實務作業。 * (D) 為規避交割風險,保管機構執行交易時,會採取一手交錢、一手交券的「款券同步交割」(DVP)為原則。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59 題
甲委任人指派 乙投信公司擔任其全權委託投資之受任人並指派 丙銀行為其保管機構,該全權委託投資發生越權交易之情事時,原則上應由下列何者負交割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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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權交易」係指受任人(乙投信公司)的投資操作,已逾越當初與委任人(甲)在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中所約定的範圍或限制。此種違反契約授權的行為,其法律責任與交割義務應由做出該決策的受任人(乙投信公司)承擔。 * (A) 委任人(甲)是越權交易的受害者,不應為未經其授權的交易負責。 * (C) 保管機構(丙)負責依受任人的指示執行交割,除非其未盡監督之責,否則對於交易決策本身是否越權,主要責任不在保管機構。 * (D) 交易對象是善意的第三人,不需為委任人與受任人間的內部授權問題負責。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0 題
甲外國機構投資人來台投資,委任 乙銀行擔任其保管機構,實務上應以下列何者名義開設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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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外國機構投資人應指定保管機構辦理有關證券投資之款券保管、交易確認、買賣交割及資料申報等事宜。為確保客戶資產與保管銀行自有資產分離,實務上開立之存款帳戶名稱應足以表彰此信託或委任保管關係,故應以「乙銀行受託保管甲外國機構投資專戶」之名義開立,以符合資產分離原則。 【錯誤選項排除】 (A) 直接以投資人名義開戶,無法體現保管關係,且實務作業上不可行。 (B) 國外保管機構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管銀行,不得在台開立此類專戶。 (C) 以保管銀行自身名義開戶,會造成客戶資產與銀行自有資產混同,違反法令規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1 題
全權委託投資保管業務以委任關係辦理者,其投資買賣帳戶所持有國內發行公司股票之出席股東會及行使表決權,應由下列何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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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全權委託投資資產之股東權利(如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等),除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委任人(即客戶)行使之。資產所有權仍屬於客戶,故相關股東權利應由客戶本人行使。 【錯誤選項排除】 (A) 保管機構僅負責資產保管、交割等事宜,除非受客戶明確指示,否則不行使表決權。 (C)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投顧)負責投資決策,但股東權利屬於資產所有權人,非當然由投顧行使。 (D) 證券商僅為執行交易之經紀商,與股東權利之行使無關。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2 題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資產保管事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資產應由基金保管機構保管,且該機構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信託公司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此為強制規定,目的在於確保基金資產獨立於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外,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錯誤選項排除】 (A)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投信)為基金經理機構,依法不得自行保管基金資產,以避免利益衝突。 (B) 主管機關為監理單位,不負責保管金融機構或基金之資產。 (D) 委託保管銀行保管為所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法定要求,並非視基金性質而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3 題
有關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辦理國內有價證券買賣之開戶、權利行使、結匯申請及繳納稅捐等各項手續及文件之簽署。因此,境外華僑「須」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 (A) 境外外國自然人應指定國內保管機構,以保管資產及辦理交割事宜。 (B)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應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處理投資相關事宜。 (C) 境內外國自然人(持有居留證者)其投資行為視同本國人,無須另行指定保管機構。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4 題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應向下列何者申請辦理登記?

AI 解析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應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登記。 (A) 中央銀行主要職掌為外匯管理。 (B) 經濟部主管的是外國人直接投資(FDI),而非證券投資。 (C) 財政部為稅務主管機關。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5 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代客操作業務時,應簽訂三方權義協定書,其當事人不包括下列何者?

AI 解析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三方權義協定書,其簽訂主體為「委任人」(客戶)、「受任人」(投信或投顧事業)及「保管機構」。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是交易執行的市場平台,並非契約當事人。 (B) 委任人是資產所有權人,為契約必要當事人。 (C) 證券投資信託或顧問事業是受託管理資產者,為契約必要當事人。 (D) 保管機構負責資產保管與交割,為確保資產安全獨立的第三方,亦為契約必要當事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6 題
有關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保管銀行或受任人對於越權交易有爭議未能及時協商解決時,保管銀行最遲應於何時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分別通知委任人、受任人及交易對象,並通知投信投顧公會?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對於越權交易之爭議未能及時協商解決者,保管機構應於成交日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出具書面通知委任人、受任人及交易對象,並通知同業公會。 * (A) 成交日下午五時前,時間過早。 * (B) 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前,時間過早。 * (D) 成交日次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時間過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7 題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存續期間屆滿或發生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情事必須清算時,由保管機構擔任清算人,若無正當理由,保管機構應於主管機關核准清算後幾個月內完成基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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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7條規定,基金保管機構擔任清算人,應自主管機關核准清算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基金之清算。但有正當理由,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之。 * (A) 一個月期限過短。 * (C) 六個月期限過長。 * (D) 九個月期限過長。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8 題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有關不得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保管機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1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持有某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者,該銀行不得擔任該事業所發行基金之保管機構。因此,選項(D)所述的百分之五是錯誤的。 * (A) 該基金之簽證機構不得擔任保管機構,為正確規定。 * (B) 投資於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股份達百分之十之股東不得擔任保管機構,為正確規定。 * (C) 擔任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董事之銀行不得擔任保管機構,為正確規定。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69 題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者,有關行使表決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其持股數額未達三十萬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此為針對持股數較少之外資所設之彈性規定。 (B) 持股達三十萬股以上者,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非要求一律親自出席。 (C)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與國內股東相同,得依公司法規定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D) 僅於持股達三十萬股以上時,始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之義務。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0 題
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業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下列何者非屬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得持有之流動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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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為維持流動性,應至少保留其資產總額百分之五之現金或存放於銀行,或投資於公債或短期票券。公司債並未被列為可用於滿足此法定流動性要求之資產。 (A)、(C)、(D) 皆為法規明定可用於維持流動性之資產。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1 題
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得擔任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0條(集合管理帳戶準用之)規定,信託監察人之資格條件之一為「曾任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講師,講授金融、會計、法律、信託等相關課程達五年以上者」。 (A)、(B) 為避免利益衝突,信託業之職員及其利害關係人皆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 (D) 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之實務工作經驗要求為五年以上,而非三年。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2 題
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規定,如委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下列何者非屬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可投資之標的?

AI 解析
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對非專業投資人提供服務時,其運用範圍不得包含未上市或未上櫃股票。因此,未上市公司股票非屬可投資之標的。 【錯誤選項排除】 (A)、(C)、(D) 金融債券、上市公司股票、上櫃公司股票,皆為該辦法第10條所列舉,對非專業投資人可投資之標的。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3 題
有關受託人無運用決定權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9條規定,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無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其資金之集合管理運用,不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僅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即可。因此,「設置時均應逐一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敘述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無運用決定權,即代表受託人須依委託人或其委任之第三人指示管理運用,敘述正確。 (B)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2條即明定,該辦法不適用於受託人無運用決定權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敘述正確。 (D) 承上所述,設置時無須主管機關「核准」,敘述正確。
題目來源: 第60屆考試
第 74 題
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受益權可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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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或設定質權。此為法規明文禁止之事項。 【錯誤選項排除】 (A)、(B)、(D) 皆與法規明文禁止轉讓之規定相牴觸,故均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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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題
除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信託業應以下列何種頻率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計算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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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信託業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計算其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以即時反映市價波動。其餘選項的計算頻率過低,無法滿足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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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題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於國內募集或銷售之境外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持有未沖銷部位價值之總金額,至多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多少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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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境外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其未沖銷的部位價值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40%。此規定旨在控制基金因操作衍生性商品所承受的風險。其餘選項的比例均不符合法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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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題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下列何者不是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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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資人須知是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依法應盡的告知義務,目的在於揭露商品資訊與風險,屬於必要且合法的行為。選項(A)、(B)保證本金或收益,以及(C)推薦特定標的,皆為《信託業法》及相關法規所明文禁止的行為,以避免利益衝突與誤導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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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題
有關保管及證券化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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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證券商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為限,短期票券並非適格標的。 (B)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銀行法之主管機關均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C) 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為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而保管於國內之有價證券,應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或金融機構保管。 (D)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23條,為避免利益衝突,擔任基金簽證之銀行原則上不得擔任該基金之保管機構,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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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題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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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保管機構辦理基金資產交割作業之處理原則》,相關書面紀錄及交割指示函應至少保存「五年」,而非三年。 (A) 交割指示若未於合理時間內送達,保管機構為控管交割風險,得拒絕辦理。 (C) 保管機構之職責為保管基金資產,而非提供融通,故於基金存款不足時,不得為基金墊款或動用待交換票據款項進行交割。 (D) 此為保管機構建立交易對手基本資料之標準作業程序,以利後續交易交割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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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題
有關不動產資產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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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土地稅法》第5條之2規定,以土地為信託財產,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非屬委託人者(即自益信託),於訂定信託契約移轉土地所有權時,視同土地所有權之實質移轉,應以委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A) 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為不動產,性質上為「財產權信託」或「非金錢信託」。 (B) 設立滿三年及信用評等之要求,是針對《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中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之受託機構,而非一般《信託法》下之不動產信託受託人。 (C) 辦理公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向主管機關申請時,必須檢附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書,以評估信託財產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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