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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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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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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信託行為以進行訴訟為主要目的者,其效力為何?
A.
有效
B.
得撤銷
C.
得終止
D.
無效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條第2款規定,信託行為以進行訴訟為主要目的者,無效。此規定旨在防止濫用信託制度進行訴訟,維持司法秩序。 (A) 法有明文規定其為無效。 (B) 無效係指自始、當然、確定不生效力,與得撤銷之效力未定狀態不同。 (C) 得終止係指使有效成立之法律行為向將來失其效力,與無效不同。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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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有關宣言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應由法人為之
B.
得以私益為目的
C.
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D.
應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宣言信託係指法人為「公益」目的,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並設置信託監察人者。其目的僅限於公益,不得為私益。 (A) 依信託法第71條規定,宣言信託之主體須為法人。 (C) 依信託法第71條規定,宣言信託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D) 宣言信託之本質即為法人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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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即信託財產之何種特性?
A.
獨立性
B.
公示性
C.
連續性
D.
物上代位性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9條,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即信託財產「物上代位性」的明文規定,意指信託財產的形式雖有變更,但其本質不變,變更後取得的財產仍為信託財產的一部分。 【錯誤選項排除】 (A) 獨立性:指信託財產與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各自的自有財產相分離。 (B) 公示性:指信託關係應透過登記等方式對外公示,以保護交易相對人。 (C) 連續性:非法定信託財產特性用語,信託關係的存續與否,主要依信託法第8條規定。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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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信託法第一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依此,下列何者為正確?
A.
受託人是以受益人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
B.
信託財產雖移轉予受託人,委託人仍有自行管理及處分權
C.
受託人是以委託人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
D.
在信託法上,稱「受託人管理權」,也包括其處分權在內
AI 解析
信託法第1條定義「...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條文中已將「管理」與「處分」並列為受託人的權責,因此在信託法的解釋上,受託人的管理權自然包含處分權。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而非受益人名義。 (B) 財產權一旦移轉給受託人,委託人即喪失對該財產的管理處分權。 (C) 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而非委託人名義。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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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甲(委託人)與 乙(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指定 丙為受益人, 甲於信託契約存續期間死亡時,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該項信託關係之效力為何?
A.
不消滅
B.
不生效
C.
信託關係終止
D.
信託監察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8條第1項規定:「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因此,除非信託契約中另有約定,否則委託人死亡,信託關係依然存續,並不會消滅。 【錯誤選項排除】 (B) 信託契約已簽訂,信託關係已生效,委託人死亡是存續期間發生的事件。 (C) 此選項與信託法第8條規定直接牴觸。 (D) 委託人死亡並非信託監察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信託的法定事由。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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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票交付信託時,如已依相關規定為信託之公示,惟未通知股票發行公司,其效力為何?
A.
得對抗第三人,亦得對抗發行公司
B.
得對抗第三人,但不得對抗發行公司
C.
不得對抗第三人,但得對抗發行公司
D.
不得對抗第三人,亦不得對抗發行公司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因此,信託雖經公示(如信託登記),已可對抗第三人,但若未通知股票發行公司,則對該公司不生效力。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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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依信託法規定,有關法人受託人任務終了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受託人解散
B.
受託人逕行辭任
C.
受託人破產宣告
D.
受託人被撤銷設立登記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36條規定,受託人除有正當事由,並經委託人及受益人同意,或法院之許可外,不得辭任。因此,受託人不得「逕行辭任」。 (A)、(C)、(D) 依信託法第45條規定,法人受託人因解散、破產宣告或撤銷設立登記,其任務即為終了,皆為正確事由。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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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
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受益人有數人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
B.
撤銷權自處分時起,逾十年不行使而消滅
C.
撤銷權自受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
信託財產為應登記之財產時,如未為信託登記仍得聲請撤銷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18條規定,受益人聲請法院撤銷處分的權利,並不以信託財產是否已辦理信託登記為前提。信託登記僅為對抗第三人之要件,而非受益人行使撤銷權之要件。 (A) 依同條第2項,受益人有數人者,得由其中一人行使撤銷權。 (B)、(C) 依同條第3項,撤銷權自受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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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受託人之直接管理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信託行為得另訂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
B.
信託行為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
C.
受託人違反信託直接管理義務時,應就第三人之行為負完全責任
D.
受託人違反信託直接管理義務,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時,該第三人所為法律行為效力可及於信 託財產
AI 解析
受託人違反親自管理義務,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屬於無權代理行為,其法律行為效力並不及於信託財產,受託人應對委託人及受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法第25條但書規定,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受託人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 (B) 信託法第25條但書規定,因不得已之事由,受託人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 (C) 信託法第28條規定,受託人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信託事務者,僅就第三人之選任與監督其職務之執行負其責任。但若違反第25條規定(即無權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則應就第三人之行為與就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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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益信託之共同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原則上應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但當受託人意思不一致時,應得下列何者同意?
A.
全體委託人
B.
全體受益人
C.
信託監察人
D.
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共同受託人於信託事務之處理意思不一致時,如為自益信託,應得委託人同意;如為他益信託,應得受益人同意。本題為他益信託,故應得全體受益人同意。 【錯誤選項排除】 (A) 全體委託人之同意適用於自益信託之情形。 (C) 信託監察人之同意並非信託法規定解決共同受託人意思不一致之法定程序。 (D) 向法院聲請裁定是解決途徑之一,但法律明定應先取得受益人同意。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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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規定,有關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信託財產為金錢者,得以分別記帳方式為之
B.
信託財產為不動產者,不得以分別記帳為之
C.
受託人之自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間,如信託行為訂定得不必分別管理者,從其約定
D.
受託人收受不同之信託財產間,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應分別管理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此為受託人之忠實義務與分別管理義務,屬於強制規定,不得透過信託行為的約定而免除,以確保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信託財產為金錢者,其管理方法得於信託行為中另訂以分別記帳方式為之。 (B) 不動產為具體特定物,本質上即應與其他財產分別,並透過信託登記方式公示,無法僅以分別記帳方式管理。 (D) 信託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受託人違反第1項規定(即不同信託財產應分別管理),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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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簽訂信託契約時,應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A.
受輔助宣告之人
B.
限制行為能力人
C.
破產人
D.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
AI 解析
依民法第77條及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其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因此,限制行為能力人簽訂信託契約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A) 受輔助宣告之人僅於民法第15條之2所列之特定重要法律行為時,始須經輔助人同意。(C) 破產人處分財產之權利受破產法限制,由破產管理人行之,其本身並非限制行為能力人。(D)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無效,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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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為信託監察人不得行使之權利?
A.
請求閱覽受託人所作成之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
B.
對違反規定所為強制執行提起異議之訴權利
C.
享有信託利益及拋棄信託利益
D.
對不當管理信託財產之受託人,請求損害賠償
AI 解析
信託監察人之職責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監督受託人是否依信託本旨執行信託事務,其本身並非受益人,故無權享有或拋棄屬於受益人之信託利益。 (A)、(B)、(D) 皆為信託法第58條所明定信託監察人為保護受益人利益,得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行為之權利範圍。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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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因公益信託而為下列何種行為之收入,得免徵營業稅?
A.
舉辦受託人個人之新書發表會
B.
舉辦演唱會,並給予歌星報酬
C.
以公益為名義,為廠商舉辦商品展售會
D.
舉辦義賣或義演,並全部供作公益事業之用
AI 解析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7款規定,慈善機關、團體舉辦之義賣、義演,其收入除支付義賣、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之用者,免徵營業稅。公益信託舉辦符合此條件之活動,其收入亦可免徵。 (A) 為受託人個人舉辦新書發表會,屬個人商業行為。(B) 舉辦演唱會並給予歌星報酬,若非將全部收入用於公益,則屬商業性質之勞務銷售。(C) 以公益為名義為廠商舉辦商品展售會,實為商業活動,非公益目的。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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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規定,有關信託財產轉為受託人自有財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憑受託人意願自由取得
B.
受託人經受益人書面同意,並依市價取得
C.
受託人係經由集中市場競價取得
D.
受託人有不得已事由經法院許可取得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35條規定,受託人原則上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自有財產,或於該信託財產上設定或取得權利。此為受託人「忠實義務」之展現,旨在避免利益衝突。因此,受託人絕不可憑一己之意願自由取得信託財產。 【錯誤選項排除】 (B)、(C)、(D)均為信託法第35條第1項所列舉的例外情形,在符合「經受益人書面同意,並依市價取得」、「經由集中交易市場競價取得」或「有不得已事由經法院許可」等條件下,受託人始得取得信託財產。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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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託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A.
受託人變更者
B.
信託財產減少者
C.
信託監察人變更者
D.
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7條規定,公益信託違反設立許可條件、監督命令或為其他有害公益之行為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其中法條明確列舉「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者」為得撤銷許可之事由之一。 【錯誤選項排除】 (A)、(C) 受託人或信託監察人之變更,屬信託關係之內部管理事項,雖可能需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但本身並非撤銷許可的法定事由。 (B) 信託財產減少,除非導致信託目的無法完成,否則主管機關應先為監督或命令其改善,而非直接撤銷許可。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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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關係消滅時,於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於歸屬權利人之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以下列何者視為受益人?
A.
歸屬權利人
B.
受託人
C.
信託監察人
D.
委託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65條規定,信託關係消滅時,於受託人將信託財產移轉於權利歸屬人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以歸屬權利人為受益人。此規定是為了在信託關係終結後的清算期間,仍能明確受託人應對何人負擔義務,以保護最終取得財產者的權益。 【錯誤選項排除】 (B) 受託人是移轉財產的義務人,非權利人。 (C) 信託監察人是監督人,非受益人。 (D) 委託人於信託關係消滅後,除非其本身即為歸屬權利人,否則不再是受益人。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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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益信託除營業信託外由下列何者監督?
A.
金管會
B.
法務部
C.
法院
D.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60條規定,信託之監督,除信託法另有規定(如營業信託、公益信託)外,由法院為之。題目指明為「私益信託」且排除「營業信託」,故其監督機關為法院。 【錯誤選項排除】 (A) 金管會是「營業信託」的主管機關。 (B) 法務部為信託法之中央主管機關,但不負責個案監督。 (D)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公益信託」的監督機關。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1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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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於96年7月1日至其摯友程律師處,雙方言明訂立信託契約,由李先生交付一上市公司之股票壹佰萬股予程律師管理,管理之收益歸屬於其子李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該信託屬於民事信託
B.
該信託屬於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
C.
該信託契約未以書面為之,故無效
D.
李先生於信託契約成立時,應考慮是否需繳納贈與稅
AI 解析
信託法第4條規定,以法律行為成立信託者,其信託之成立,僅需有信託意思表示之一致即可,不以書面為要件。因此,口頭約定亦可有效成立信託契約,主張契約因未以書面為之而無效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託人程律師並非信託業,此為個人間的信託,屬於民事信託。 (B) 信託收益歸屬於兒子李明(他益),信託契約未約定本金歸屬時,依信託法第62條推定歸屬於委託人李先生(自益),故為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 (D) 信託利益歸屬於委託人以外之第三人(兒子李明),在稅法上視為贈與行為,應考慮贈與稅的問題。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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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李先生與受託人吳先生成立信託,由李先生交付新台幣一千萬元予吳先生,約定由吳先生購買耕地,契約成立時李先生善意不知吳先生已受破產宣告,嗣後方得知,李先生得向吳先生為下列何種主張?
A.
主張信託關係自始無效
B.
主張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撤銷信託契約
C.
請求雙方合意主張終止信託契約
D.
主張因法定事由發生而自動終止信託關係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21條規定,受破產宣告之人,不得為受託人。由於吳先生在信託契約成立時「已」受破產宣告,其自始即不具備擔任受託人之資格,故該信託關係自始無效。 【錯誤選項排除】 (B) 此非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而是受託人資格不符的法律規定,導致契約無效,而非得撤銷。 (C) 契約自始無效,不存在「終止」的問題,終止的前提是契約曾經有效成立。 (D) 法定事由終止(如信託法第42條)是指信託「有效成立後」,受託人才發生破產等事由,信託關係方告終了。本案是成立前即已破產,故為自始無效。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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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之性質為何?
A.
政府機構
B.
營利之社團法人
C.
非營利之社團法人
D.
與一般商號相同
AI 解析
依據《商業團體法》及《信託業法》之規定,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法人,其設立目的在於增進同業共同利益,而非以營利為目的,故其性質為非營利之社團法人。 (A) 公會是由業者組成的自律組織,非政府機構。 (B) 公會之設立目的非為營利,與營利社團法人不同。 (D) 公會是依據特定法律設立的法人團體,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之商號性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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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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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國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開辦之「不動產投資信託」,係屬下列何種信託?
A.
金錢信託
B.
動產信託
C.
有價證券信託
D.
金錢債權信託
AI 解析
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的運作方式,是受託機構向不特定大眾募集資金,再將所募集的資金(金錢)投資於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或有價證券等。其信託財產在成立之初係由投資人(委託人)交付的「金錢」所構成,故依信託財產之種類劃分,屬於金錢信託。 (B) 雖然投資標的為不動產,但信託成立時的財產是金錢,而非動產。 (C) REITs是發行有價證券(受益證券),但其信託財產本身並非有價證券。 (D) 投資標的為不動產,非金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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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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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如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者,除屬專業之管理機構外,所持有股份,分別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多少比例?
A.
百分之五
B.
百分之十
C.
百分之十五
D.
百分之二十五
AI 解析
根據《信託公司設立標準》第11條規定,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者,除專業之管理機構外,所持有股份,分別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二十五。此規定旨在避免股權過度集中,以健全公司治理。 (A)、(B)、(C) 均非《信託公司設立標準》所規定之持股上限比例。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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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法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下列何者為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
A.
信用卡業務
B.
證券經紀業務
C.
股票承銷業務
D.
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業務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18條規定,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業務屬於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之一。 (A) 信用卡業務為銀行專屬業務。 (B) 證券經紀業務為證券商之業務。 (C) 股票承銷業務為證券承銷商之業務。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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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信託業應遵守之行為規範?
A.
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
B.
不得對委託人有虛偽、詐欺之行為
C.
以信託財產辦理授信,應事先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
D.
對信託財產有運用決定權者,不能兼任其他業務之經營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7條規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授信。由於該行為本身即被禁止,因此「應事先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此一前提條件不存在,故非信託業應遵守之行為規範。 (A)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所禁止之行為。 (B)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所禁止之行為。 (D)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旨在避免利益衝突。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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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至少指定一名下列何種人員,專責處理基金資產運用及管理之事務?
A.
管理人員
B.
業務人員
C.
分析人員
D.
具有運用決定權人員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16條規定,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如共同信託基金、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信託業應指派一名以上「具有運用決定權人員」專責處理。 (A)、(B)、(C) 雖然皆為信託從業人員,但法規明確指定需為「具有運用決定權人員」專責負責。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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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指持有信託業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多少比例以上者?
A.
百分之三
B.
百分之四
C.
百分之五
D.
百分之七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指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此為法條明文規定之比例。 【錯誤選項排除】 (A)、(B)、(D) 所列之百分比均不符合《信託業法》第七條對於利害關係人持股比例之定義。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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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辦理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時,於事先取得受益人之書面同意者,得為下列何項行為?
A.
將信託財產貸放於受益人指定之人
B.
以信託財產為擔保借入款項,投資於有價證券
C.
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
D.
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承銷之有價證券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信託業辦理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在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並告知利益衝突之情事後,得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此為法律明文允許之例外行為。 【錯誤選項排除】 (A) 將信託財產貸放予他人,非屬《信託業法》第二十七條所允許之例外行為。 (B) 以信託財產為擔保借入款項,屬於《信託業法》第二十六條禁止之行為。 (D) 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承銷之有價證券,屬於《信託業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絕對禁止」之行為,縱使受益人同意亦不得為之。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2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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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辦理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未遵守謹慎投資人的規則,係違反下列何種義務?
A.
保密義務
B.
直接管理義務
C.
誠實義務
D.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AI 解析
謹慎投資人規則(Prudent Investor Rule)是衡量受託人是否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的具體標準。受託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務,其核心即為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以謹慎、小心的態度管理信託財產,故違反此規則即是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錯誤選項排除】 (A) 保密義務係指受託人對信託相關資訊負有保密責任。 (B) 直接管理義務係指受託人應親自處理信託事務,不得任意使第三人代為處理。 (C) 誠實義務(或稱忠實義務)係指受託人應為受益人之利益行事,不得有利益衝突。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3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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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為擔保其因違反受託人義務,應提存賠償準備金,下列何者對該賠償準備金具有優先受償之權?
A.
委託人或受益人
B.
受託人
C.
信託監察人
D.
受託人之債權人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提存賠償準備金之目的,即為擔保信託業因違反受託人義務,而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所負之損害賠償、利益返還或其他責任,故委託人或受益人對該準備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錯誤選項排除】 (B) 受託人為賠償義務人,非權利人。 (C) 信託監察人是監督受託人執行信託事務,非賠償請求權人。 (D) 受託人之債權人僅能對受託人自有財產求償,賠償準備金非其自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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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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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至少應提存多少賠償準備金?
A.
新臺幣一千萬元
B.
新臺幣二千萬元
C.
新臺幣三千萬元
D.
新臺幣五千萬元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信託業應提存賠償準備金,其最低提存金額為新臺幣五千萬元。 【錯誤選項排除】 (A)、(B)、(C) 皆非信託業法規定之法定最低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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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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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法規定,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信託業之法人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者,如何處罰?
A.
對法人處以罰鍰
B.
處其行為負責人刑罰
C.
對法人處以罰金
D.
處其行為負責人罰鍰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8條規定,非信託業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信託業務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此為刑事處罰,處罰對象為該行為之負責人。 【錯誤選項排除】 (A)、(D) 罰鍰為行政罰,但此處法條規定為刑罰。 (C) 罰金雖為刑罰之一,但法條明定主要處罰對象為行為負責人,且包含有期徒刑,故(B)的描述較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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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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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辦理信託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B.
銀行須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
C.
委託人或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D.
信託業務與證券業務之會計應整併處理
AI 解析
依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之精神,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所產生之利益及風險,均由受益人承擔,此為信託關係中盈虧歸屬之基本原則。受託銀行僅在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時,才需對信託財產的損失負賠償責任,但並不保證本金或收益。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銀行之自有財產,其投資於存款以外的標的(如股票、債券)時,並非銀行存款,故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B) 除非信託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受託銀行對信託財產不負保本保息之責,其職責在於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管理信託財產。 (D) 依信託業法第24條規定,信託業務與銀行其他業務(如自有業務、證券業務)的會計必須分別獨立,以確保信託財產之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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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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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業務,有關其運用範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投資於同一公司股票,短期票券或公司債之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個別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投資當日淨資 產總價值百分之二十
B.
得辦理放款或提供擔保
C.
得投資於已獲准上市而辦理承銷中股票
D.
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AI 解析
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運用範圍,包含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以及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承銷期間之有價證券。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同法第11條規定,投資於任一公司發行之股票、短期票券或公司債,其總額不得超過該帳戶投資當日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B) 依同法第12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禁止辦理放款或提供擔保。 (D) 依同法第12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禁止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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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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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甲將存款一千萬信託予 乙並約定信託財產投資於國內股票,該信託屬於下列何者?
A.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B.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C.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有價證券信託
D.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有價證券信託
AI 解析
此信託的初始信託財產為「存款一千萬」,屬於金錢,故為「金錢信託」。委託人某甲已明確約定投資標的為「國內股票」,此為對信託財產的營運範圍或方法做出具體指示,因此屬於「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錯誤選項排除】 (B) 若委託人未指定投資標的,全權交由受託人決定,則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C) 有價證券信託的初始信託財產應為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而非金錢。 (D) 此選項在信託財產種類(有價證券)與指定性(不指定)兩方面均與題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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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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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外,信託業以自有財產投資於每一基金受益憑證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受益憑證發行總額之多少比例?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二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五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除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外,信託業以自有財產投資於每一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受益憑證發行總額之百分之五。其餘選項之比例均不符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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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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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清算時,關於信託資金及信託財產應如何處理?
A.
由銀行自行決定
B.
由清理人決定
C.
依信託契約之約定
D.
由主管機關決定
AI 解析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不屬於受託銀行之自有財產,故不列入清算財產。依信託法第32條規定,受託人破產、解散或撤銷設立許可時,信託關係消滅,信託財產應移歸新受託人;無新受託人時,則移歸受益人。因此,處理方式應優先遵循信託契約中的約定。其餘選項皆忽略了信託契約的優先性及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原則。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3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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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所定金錢信託之分類,下列何者係受託人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之信託?
A.
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B.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C.
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D.
指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AI 解析
「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係指委託人(客戶)於簽訂信託契約時,已明確指定信託資金的投資標的,受託人僅依委託人的指示執行交易,對於信託財產的運用並無決定權。其餘選項中,無論是「指定」或「不指定」營運範圍,受託人均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對信託財產具有全部或一部的運用決定權。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3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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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原則上其營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
銀行定期存款
B.
投資金融債券
C.
投資上市股票
D.
投資公司債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4條規定,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應限於存放於金融機構、購買政府債券、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上市股票並未包含在原則性的營運範圍內,除非委託人另有特別指示或經主管機關核准。 【錯誤選項排除】 (A) 銀行定期存款屬於存放於金融機構,為法定允許範圍。 (B) 投資金融債券為法定允許範圍。 (D) 投資公司債為法定允許範圍。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4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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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信託業應訂定並實行適當之紛爭處理程序,其應包含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受理申訴之程序
B.
回應申訴之程序
C.
適當調查申訴之程序
D.
向主管機關請求調處之程序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第37條,信託業應訂定紛爭處理程序,並應包含受理申訴、調查申訴及回應申訴之程序。向主管機關請求調處是客戶或信託業的外部救濟途徑,而非信託業內部應訂定的紛爭處理程序之一環。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理申訴之程序,為法定應包含事項。 (B) 回應申訴之程序,為法定應包含事項。 (C) 適當調查申訴之程序,為法定應包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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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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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主管機關所核定之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信託帳會計科目分為那兩類?
A.
信託本金與信託孳息
B.
自有帳與信託帳
C.
收入與費用
D.
信託資產與信託負債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信託帳的會計處理基礎是編製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書,其會計科目結構仿照一般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主要分為「信託資產」與「信託負債」兩大類,以表達信託財產的狀況。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本金與信託孳息是信託權益項下的科目,非主要分類。 (B) 自有帳與信託帳是信託業會計的兩大獨立帳戶體系,而非信託帳內部的科目分類。 (C) 收入與費用是編製收支計算書的科目,非信託財產目錄的主要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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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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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商未於指定期限內辦理新增營業項目之登錄者,若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屆滿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幾個月,並以幾次為限?
A.
三個月;一次
B.
六個月;一次
C.
三個月;二次
D.
六個月;二次
AI 解析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證券商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若未於六個月內辦妥相關登記,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A) 展延期限錯誤,應為六個月。 (C) 展延期限與次數皆錯誤。 (D) 展延次數錯誤,應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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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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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共同信託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得為記名式或無記名式
B.
信託業管理之各共同信託基金間不得互為交易
C.
信託業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募集共同信託基金
D.
共同信託基金之募集,得以發行受益證券或記帳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為之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募集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不得發行無記名式受益證券。 (B) 依《信託業法》第27條,為避免利益衝突,信託業管理之各共同信託基金間原則上不得互為交易。 (C) 依《信託業法》第10條,信託業募集共同信託基金,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D) 依《信託業法》第10條,共同信託基金之募集,得以發行受益證券或記帳方式為之。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44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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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及信託業法規定,有關信託業辦理定期會計報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應依信託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為之
B.
信託財產評審報告每三個月應報告委託人及受益人
C.
信託契約約定設有信託監察人者,亦應向信託監察人報告
D.
受託人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AI 解析
依《信託業法》第32條規定,信託業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但此為信託業的內部控制程序,並非對委託人及受益人的定期報告義務。對委託人及受益人的報告頻率,應依《信託法》第38條規定,每年至少一次,或依信託契約約定為之。 (A) 依《信託業法》第31條,定期會計報告應依信託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C) 依《信託業法》第31條,設有信託監察人者,亦應向其報告。 (D) 依《信託法》第38條,受託人每年至少應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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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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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信託業務時,視為信託業,其適用法律之順序原則上應優先適用下列何者?
A.
銀行法
B.
公司法
C.
信託業法
D.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條規定,銀行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適用本法之規定。此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之體現,信託業法為信託業務之特別法,應優先於銀行法適用。其餘選項(A)銀行法為普通法;(B)公司法為一般公司組織之普通法;(D)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僅規範特定信託業務,非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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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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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他益信託契約如應課徵贈與稅時,其課稅時點,下列何者正確?
A.
移轉信託財產予受託人之日
B.
實際享有信託利益之日
C.
訂定、變更信託契約之日
D.
移轉信託財產予受益人之日
AI 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之2規定,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即他益信託),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應於「訂定或變更信託契約時」課徵贈與稅。其餘選項所述之時點,均非法律規定之課稅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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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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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與 甲信託業訂定他益信託契約,如需申報贈與稅,則張三至遲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幾日內申報?
A.
十五日內
B.
三十日內
C.
六十日內
D.
九十日內
AI 解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成立他益信託契約即為贈與行為,故應於契約成立後三十日內申報。其餘選項所述之天數均不符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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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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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財產發生之利益應於所得發生時課稅,其例外之情形為下列何者?
A.
共同信託基金
B.
受益人尚未存在
C.
受益人行蹤不明
D.
私益信託受益人不特定
AI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5項規定,共同信託基金係於實際分配利益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課稅,此為信託利益於所得發生時課稅之例外情況。其餘選項B、C、D依同法第1項規定,在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行蹤不明時,會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就信託利益於所得發生年度課稅,並非例外。
題目來源: 第55屆考試
第 49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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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於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下列何者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A.
委託人
B.
受託人
C.
歸屬權利人
D.
信託監察人
AI 解析
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第2項規定,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此時,該移轉行為視同贈與或買賣,由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負擔稅負。委託人及受託人並非該次移轉的權利取得者,故非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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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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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20萬股股票成立一信託,信託期間五年,期間配息、配股歸 甲,期滿股票歸 乙,假設贈與時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為1%,契約日當天收盤價每股新台幣50元,則 甲贈與 乙之權利價值為何?〔1/(1+1%)=0.9515]
A.
新台幣1,000萬元
B.
新台幣951.5萬元
C.
新台幣48.5萬元
D.
零
AI 解析
此為附有負擔之贈與,贈與乙之權利為五年後才能取得的股票本金,其價值應以贈與時之股票總市值,按設有存續期間之贈與,依贈與時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折算現值。計算方式為:股票總市值(20萬股 x 50元 = 1,000萬元) 乘以五年期之年金現值折現因子 [1/(1+1%)^5 ≈ 0.9515],故贈與價值為 1,000萬元 x 0.9515 = 951.5萬元。選項A為未折現之總市值;選項C為委託人甲保留之五年孳息權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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