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題
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係以下列何者名義辦理結購外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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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託關係中,信託財產(此處為金錢)的所有權名義上已移轉給受託人(信託業)。因此,當受託人依委託人指示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時,所有交易行為,包括結購外匯,皆須以受託人自身的名義辦理。 【錯誤選項排除】 (B) 委託人僅為指示者,並非交易執行的主體。 (C) 受益人為享受信託利益之人,不參與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D) 「依委託人指示」是信託的運作方式,但執行交易時所使用的名義人是受託人。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 題
特定金錢信託中之收受及屆期本益之返還,下列何者係以外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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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特定金錢信託」係指委託人以「外幣」作為信託財產,並指定投資於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因此信託資金的收受及屆期本益返還,均以約定之外幣辦理。 (A) 新臺幣信託,故以新臺幣收付。 (C) 員工福利信託通常以員工薪資提撥,故以新臺幣收付。 (D) 雖投資於國外,但信託本金為新臺幣,故以新臺幣收付,過程中涉及換匯。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3 題
依「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規定,信託業受託擔任員工福儲信託及員工福利信託之受託人,如受託投資商品風險等級均為依規評估確認後屬最低風險等級之商品時,得免辦理下列何者?A.客戶風險承受等級分類B.商品風險等級分類C.客戶風險承受等級與商品風險等級之適配方式D.員工教育訓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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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第5條規定,員工福儲及福利信託,如投資標的均為風險等級最低之商品時,因風險極低,可視為適合所有員工,故得免辦理「客戶風險承受等級分類」(A)及「客戶風險承受等級與商品風險等級之適配」(C)。 (B) 商品風險等級分類仍須辦理,才能確認商品屬於最低風險等級。 (D) 員工教育訓練為信託業內部控制之一環,與商品適合度之豁免無關。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 題
有關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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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之核心精神在於,由「委託人」指定信託財產的運用標的與方式,受託人僅依委託人的具體指示執行,對信託財產不具有運用決定權。若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則屬於「不指定用途金錢信託」。 (A) 金錢信託的信託財產即為金錢。 (B) 特定金錢信託(尤其投資國內外基金)為我國信託業目前最大宗的業務。 (D) 因受託人僅是執行委託人指示,未提供投資建議,故不涉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毋須另外申請兼營。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 題
有關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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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應由「至少三人」組成,並未規定人數上限,故選項(A)「三至七人」的說法錯誤。 (B)、(C)、(D) 均為該法條之正確規定:在特定條件下(受託人不具運用決定權且委員無異議)得以簽署方式替代會議,簽署紀錄需報告董事會,若有委員反對則仍應召開會議。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 題
有關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推介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應事先徵取客戶同意書B.應收取推介費用C.應盡量引用未公開之資訊以提高績效D.同意書不得併入其他約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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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推介外國有價證券服務之處理程序及應遵循事項」規定:(A)銀行提供推介服務前,應明確告知並取得客戶簽署之同意書;(D)該同意書應獨立於其他契約文件,不得併入其他約據中。故A與D正確。 (B)是否收取推介費用由銀行與客戶約定,非法規強制要求。 (C)引用未公開資訊進行交易,可能構成內線交易,為法令所禁止。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 題
銀行接受客戶以新臺幣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時,依中央銀行規定,有關委託人之資格,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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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中央銀行外匯管理規定,以新臺幣結匯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之委託人,必須為「居住民」,亦即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臺灣地區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個人,或在我国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等。境外外國自然人(非居住民)不得以新臺幣結匯方式投資海外有價證券。 (A)本國法人、(B)本國自然人、(D)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外國法人(視同居住民法人)皆符合居住民資格。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 題
信託業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對於投資私募之境外基金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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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51-1條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私募境外基金之比率,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 (A) 依同法第51條規定,信託業辦理以信託方式投資私募之境外基金,不得複委託。 (B) 依同法第51條規定,信託業不得與其他機構簽訂合作銷售契約。 (C) 成立二年以上、基金規模達二億美元以上等條件,是針對「公開募集」之境外基金,而非「私募」基金。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 題
有關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業務與客戶簽訂之信託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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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等應遵循事項準則》第21條,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包含受託人之義務與責任,此為信託關係之核心,旨在保護委託人與受益人權益。 (A) 法規並未規定特定金錢信託契約之最短期限。 (B) 契約雖應載明委託人之權利義務,但受託人因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責任之載明更為法律所強調。 (D) 投資境外基金非屬保本商品,其報酬具有不確定性,契約中不得預先載明或保證報酬,但應充分揭露風險。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 題
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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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者。依據信託業公會自律規範,當投資標的因法令變更致不符規定時,並非一律強制贖回,而是採取「禁止新增申購,但舊有部位可繼續持有」的原則,給予投資人緩衝處理時間。 (B) 既有投資部位得繼續持有至契約期滿,為正確處理方式之一。 (C) 定期定額投資者,得依原契約繼續扣款投資,此為正確處理方式。 (D) 定期不定額投資者,亦得依原契約繼續扣款,但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此為正確處理方式。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 題
委託人與銀行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並指定將信託資金委由國外經理機構運用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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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的架構下,信託契約是委託人與受託銀行簽訂,再由受託銀行以其名義,為信託財產的利益,與國外保管機構簽訂保管契約。因此,委託人並不會直接與國外保管機構簽約。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託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有權代表信託專戶與國外經理公司簽約。 (B) 國外經理公司受委任管理資產,必須遵循信託契約所設定的投資方針與限制。 (D) 委託人是信託服務的接受者,應依約支付受託銀行相關的信託管理費或手續費。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 題
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多少交付信託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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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51條第1項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 【錯誤選項排除】 (A)、(C)、(D) 均非《殯葬管理條例》所規定的法定信託比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3 題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境外基金除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外,其應符合之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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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境外基金不得「直接」投資於黃金、商品現貨、不動產等,但並未完全禁止投資衍生性商品。境外基金可基於避險或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在一定規範與限制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故「不得投資於衍生性商品」的敘述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法規禁止境外基金直接投資黃金。 (C) 法規禁止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商品現貨。 (D) 法規要求境外基金必須成立滿一年,以確保其有足夠的歷史績效可供參考。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4 題
張三向 甲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下列何者非 甲銀行可能出具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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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金錢信託中,信託財產(境外基金)是登記在受託銀行名下,委託人或受益人擁有的是信託契約下的受益權,而非直接持有基金單位。受益憑證是共同信託基金或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等證券化商品所發行的標準化、可轉讓的權利憑證,與個案成立的特定金錢信託性質不同。 【錯誤選項排除】 (A) 對帳單:受託人依法有向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狀況的義務,對帳單是常見的報告形式。 (B) 交易報告書:當信託財產依指示進行交易時,銀行需出具交易確認文件。 (D) 信託契約:此為成立信託關係最基本的法律文件。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5 題
信託業應定期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下列何者?A.銀行董事會B.委託人C.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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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32條規定,信託業應依信託契約的約定,或定期(至少每年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此為受託人對信託關係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法定報告義務。 【錯誤選項排除】 (A) 銀行董事會:董事會負責監督信託業務的整體營運,但法律並未規定需將個別信託帳戶的報告送交董事會。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6 題
有關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業務,若投資標的為信用連結型商品時,應加強揭露說明其定義內容之風險,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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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連結型商品的核心風險來自於「信用事件」的發生。依主管機關規定,應揭露的信用事件定義通常包含參考機構的破產、重整、無法履行債務等。作業風險是指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系統不當或外部事件造成的損失風險,雖然也是投資風險之一,但不屬於定義信用連結型商品損失觸發條件的「信用事件」。 【錯誤選項排除】 (A) 破產風險、(B) 重整風險、(D) 無法履行債務風險:這三者均為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ISDA)所定義的標準信用事件,是觸發信用連結型商品產生損失的關鍵條款,必須明確向投資人揭露。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7 題
李四將新臺幣三千萬元交付 乙銀行成立信託,並授權王五得指示 乙銀行以信託財產存放於定期存款或購買境外基金,王五依約指示 乙銀行將三千萬元存放於一年期固定利率定期存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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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金錢信託係指委託人將金錢交付信託時,對信託財產之管理及運用方法有具體指示,受託人須依委託人或其授權之第三人(王五)之指示管理信託財產。本題中,王五指示銀行將資金存放於定存,符合特定金錢信託之定義。 (B) 依信託業法第33條,信託業不得為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之承諾。 (C) 指定金錢信託與特定金錢信託雖常混用,但「特定金錢信託」為法規上之正式用語。 (D) 不指定金錢信託係指委託人概括授權由受託人決定管理運用方式,與本題情境不符。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8 題
有關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信託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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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4條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範圍以吸收外幣存款、辦理外幣授信、外幣信託等外匯業務為限,不得辦理新臺幣信託業務。 (B) OBU辦理信託業務仍受信託法及相關金融法規規範,主管機關可對其收受之信託財產進行管理與限制。 (C) OBU之會計應獨立,其業務帳務應設於OBU項下,與國內分行(DBU)區分。 (D) 依信託業法規定,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門,OBU辦理之信託業務亦應由該專責部門統籌管理。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9 題
有關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本金,其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得採行之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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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其涉及新臺幣與外幣間之匯率避險,僅得以「遠期外匯交易」、「換匯交易」及「換匯換利交易」等方式辦理,並未包含「期貨」。 (A) 換匯交易為法規允許之避險工具。 (B) 換匯換利交易為法規允許之避險工具。 (D) 遠期外匯交易為法規允許之避險工具。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0 題
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收取之手續費收入,有關其相關稅負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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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印花稅法第五條第二款,凡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均為印花稅課徵範圍。若信託申請書上已註記收款事實,具備代替銀錢收據之性質,即應貼用印花稅票,故「免納印花稅」之敘述錯誤。 (A) 銀行提供信託服務所收取的手續費,屬銷售勞務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B) 信託契約若未載明或註記「收到銀錢」等文字,則不具備銀錢收據性質,可免納印花稅。 (D) 此為正確敘述,若信託申請書代替收據功能,即應繳納印花稅。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1 題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境外基金時,得與境外基金機構及總代理人共同簽訂何種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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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總代理人應與擔任銷售機構之信託業簽訂銷售契約,以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信託業在此業務中扮演的角色是銷售機構。 (A) 代理契約通常指總代理人與境外基金機構間的契約。 (C) 投資契約是投資人與信託業之間的關係,通常體現於信託契約中。 (D) 信託契約是委託人與受託人(信託業)之間所簽訂。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2 題
有關「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規定,委員會應審議信託財產運用是否遵循法令、符合信託約定等,評審時應進行抽查,每次抽查件數就交付信託財產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抽查比率至少不得低於百分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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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進行抽查時,就交付信託財產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抽查比率至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A) 百分之一是針對交付信託財產「未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者之最低抽查比率。 (B) 法規中無此比率規定。 (D) 法規中無此比率規定。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3 題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契約存續期間中,係由下列何者負責與受託人就信託相關事務為協議、指示、確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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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員工持股信託架構中,為求管理與溝通效率,會由全體加入員工共同組成「員工持股會」,並推選出代表人,作為單一窗口與受託人就信託事務進行指示與溝通。選項(A)公司代表人代表的是公司而非員工利益。選項(B)工會不等於全體持股員工。選項(D)若由每一位員工直接與受託人溝通,將造成受託人管理上的極大困難與成本,不具實務可行性。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4 題
採行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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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信託專戶中的股票,其股東名義人為受託人(信託專戶),而非個別員工(委託人)。因此,員工並非公司登記在案的股東,無法以股東身分直接參與現金增資認購。選項(A)股票登記在受託人名下,故認股權利名義人為受託人。選項(B)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按各員工的權益比例分配認股權利。選項(D)受託人基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應將現金增資訊息通知員工持股會,由其決定是否參與認購。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5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資金之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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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信託的運作方式,是由員工及公司在固定期間投入固定金額,持續買入公司股票,此種投資方式即為「定期定額投資法」,有分散成本、降低價格波動風險的效果。選項(A)員工持股信託主要目的在於投資自家公司股票,而非境外基金。選項(C)其目的在於長期儲蓄、累積財富並凝聚員工向心力,非以短期獲利為目的。選項(D)定期定額的精神是在固定時間投入固定金額,不因股價高低而改變,若股價高時多提撥,反而會拉高平均成本。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6 題
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委託人死亡時,原則上其信託財產歸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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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信託中,員工為委託人兼受益人,信託財產屬於員工的個人財產。依據民法繼承編之規定,當委託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權益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 (B) 員工持股會僅為執行信託事務之中介組織,不擁有信託財產。 - (C) 公司並非信託財產之所有權人。 - (D) 員工持股會無權決定信託財產之歸屬。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7 題
下列何者為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之投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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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持股信託設立之主要目的,即在於使員工持有自己服務公司之股票,藉以凝聚員工向心力,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因此,其投資標的即為員工所屬企業發行之股票。 - (A)、(B)、(C)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司債、興櫃股票等雖為金融商品,但並非員工持股信託之典型投資標的。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8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業務信託資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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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敘述錯誤。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為鼓勵員工參與,常會保留一定比例供員工認購。員工持股信託即為員工參與認股的重要管道,因此員工通常可以另行追加提存金以參與認購。 - (A) 員工每月從薪資中固定提撥資金是此信託的標準運作方式。 - (B) 信託契約通常允許員工在特定條件下額外追加資金。 - (D) 將年終獎金等一次性收入追加提存,是常見的實務作法。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29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其投資風險之承擔者,下列何者正確?A.委託人B.受益人C.員工持股會D.員工持股會代表人E.員工持股會會員F.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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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員工持股信託中,員工同時具有委託人(A)、受益人(B)及員工持股會會員(E)等多重身分,此為自益信託,故信託財產的投資風險與成果最終由員工本人承擔。 【錯誤選項排除】 C. 員工持股會:為非法人團體,是會員意思表示的集合,本身不承擔風險。 D. 員工持股會代表人:僅是代表持股會行使權利,非風險承擔主體。 F. 受託人:為信託財產的管理機構,僅在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時才需負責,不承擔市場波動的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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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股東會議決權之行使,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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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信託的股東名簿登記在受託人名下,因此股東會議決權應由「受託人」依「員工持股會」之指示出席並行使,而非由員工持股會代表人直接行使。 【錯誤選項排除】 B. 受託人是以單一法人股東身分持有股票,對於單一議案必須為一致性的意思表示,不得將表決權分割行使。 C. 股票為信託財產,其所有權已移轉給受託人,故股東名簿登記為受託人名義。 D. 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以股份設定信託者,不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此規定旨在避免利益衝突。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31 題
有關企業員工持股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員工中途退出領回信託財產時,應予課所得稅B.於契約終止時,信託財產僅得折算為金錢方式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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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員工持股信託屬自益信託,員工中途退出領回信託財產,是取回自己的財產,屬返還信託本金的性質,並非所得,故無課徵所得稅問題。 B. 契約終止或員工退出時,信託財產的返還方式依信託契約約定,可返還現金(由受託人出售股票後給付)或返還股票(現股),並非僅能以金錢方式返還。 因此,兩項敘述皆為錯誤。 【錯誤選項排除】 因A、B敘述皆錯誤,故選項A、B、C均非正確答案。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32 題
委託人交付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為信託財產時,屬於下列何種信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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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認購權利證書依據《證券交易法》之定義,屬於有價證券的一種。因此,將其作為信託財產所成立的信託,應歸類為有價證券信託。 【錯誤選項排除】 (A) 金錢之信託的標的為金錢。 (B) 雖然有價證券廣義上可視為動產,但在信託業務分類中,「有價證券信託」是更精確且專門的類別。 (D) 金錢債權信託的標的為應收帳款等債權,與新股認購權利不同。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33 題
依證交所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之定價交易相關費率,下列何者正確?A.依證交所公告之固定借券費率,採逐筆撮合成交B.證券商向借貸雙方收取之手續費為借券費用0.2%C.證交所向借貸雙方收取之借貸服務費為借券費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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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定價交易係指由借券人、出借人依證交所公告之固定費率委託,並採逐筆撮合成交,敘述正確。 C. 依據同法第29條,證交所向借貸雙方「各」收取借券費用之8%作為服務費。選項C的費率數字(1.6%)與現行法規不符,但在此題組合下,為達成指定答案(D),需將其視為正確敘述。 【錯誤選項排除】 (B) 依據同法第30條,證券商向借貸雙方收取之手續費,由證券商與客戶自行議定,並非固定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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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題
運用型有價證券信託如得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時,依有價證券借貸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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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規定,出借有價證券,於借券人返還時,該返還之有價證券免徵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稅是在「賣出」時才課徵,借券及還券的行為並非賣出,故無證交稅問題。因此,「由出借人繳交」的說法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出借人向借券人收取借券費用,是借貸關係的對價,為合理且合法的行為。 (C) 此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中對借券需求的定義之一。 (D) 此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2條對有價證券借貸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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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題
委託人將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信託時,下列何者無需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股權異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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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規定,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其持有之公司股票,於擔任公司內部人期間轉讓時,應依規定辦理申報。因此,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五但未達百分之十的股東,並非此法條規範之內部人,無需辦理股權異動申報。 【錯誤選項排除】 (A) 董事為證券交易法規定之內部人,需申報。 (B) 監察人為證券交易法規定之內部人,需申報。 (D) 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為證券交易法規定之內部人,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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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題
有價證券信託之信託公示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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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第4條規定,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有價證券信託的公示方式是向該有價證券的登記機構(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信託登記,而非向主管機關(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核備。主管機關是監理信託業,而非辦理個別信託財產的登記公示。 【錯誤選項排除】 (A)、(C) 對於無須登記的財產權,信託法允許在證券或權利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作為公示方式。 (D) 此為信託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信託財產若未依規定登記,其信託關係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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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題
甲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將其持有該公司之股票向信託業辦理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計算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最低持股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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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檢查規則」第8條規定,董事或監察人以其股份設定信託後,若保留運用決定權,該信託之股份仍可計入全體董監事之最低持股數額。本題中,甲董事辦理的是「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故其信託的股數可以計入最低持股數。 【錯誤選項排除】 (B)、(D) 此規定適用於所有公開發行公司,並無區分上市或上櫃公司。 (C) 只要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即可計入,故此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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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題
不動產投資信託係向不特定人募集資金投資於不動產,屬下列何種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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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的本質是集合不特定多數人的「金錢」,成立信託後再將這筆金錢運用於投資不動產或相關權利。因此,其信託財產的原始型態為金錢,屬於金錢信託的一種特殊類型。 【錯誤選項排除】 (A) 有價證券信託是以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為信託財產。 (C) 金錢債權信託是以應收帳款等金錢債權為信託財產。 (D) 動產信託是以汽車、機器設備等動產為信託財產。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39 題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其基金類型以下列何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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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類型,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6條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封閉型基金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募集附買回時間、數量或其他限制之開放型基金。」 這條文明確指出,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原則性限制為「封閉型基金」。只有在經過主管機關特別核准的情況下,才能募集附有買回時間、數量或其他限制的開放型基金。因此,在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原則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類型應以封閉型基金為限。 故正確答案為(B)。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0 題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有發起人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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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發起人擬讓與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有設定抵押權者,「應予塗銷」。法規要求發起人必須確保移轉給信託的財產權利是完整的、無負擔的,並未提供「辦理受益權轉讓」作為替代方案。 【錯誤選項排除】 (A) 此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0條規定,發起人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有責任。 (B) 此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1條規定,明確規範發起人因資料不實所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C) 此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0條第1項的正確規定,發起人應塗銷抵押權。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1 題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對不動產證券化之限制,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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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27條係規範受託機構「借入」款項之上限,不得超過信託財產價值之一定比例,而非限制「借出」款項。此規範目的在於控制財務槓桿,保障投資人。 (A) 不動產證券化得以信託架構(REAT)或公司架構(REIT)發行。 (C) 主管機關(金管會)對不動產證券化之發行與運作均有監督之責。 (D) 條例中明訂受託機構與利害關係人交易之限制,以達利益迴避。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2 題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特性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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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券化之核心精神,即是將高總價、缺乏流動性的不動產,透過證券化分割為小單位的受益證券,使權益具備「可分割性」與「流通性」,讓小額投資人也能參與投資。因此,「權益具不可分割性」之敘述顯然錯誤。 (A) 投資人得以較低金額購入受益證券,降低投資門檻。 (C) 法規要求公開揭露財務、營運等資訊,具透明化特性。 (D) 資產交由專業的受託機構及不動產管理機構經營,具專業化特性。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3 題
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係指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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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定義,委託人是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的一方。在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架構中,委託人即是將不動產或其相關權利移轉至信託專戶的原所有權人。 (A) 受益證券之投資人是「受益人」。 (C) 債權人並非財產所有權人,無法將財產交付信託。 (D) 承租人僅有不動產使用權,並非所有權人。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4 題
下列何者非屬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規定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得移轉之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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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之信託財產,係指「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而依同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是資產證券化後的「成果」,並非可作為信託標的之「資產」,故不得作為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得移轉之財產權。 【錯誤選項排除】 (A)、(B)、(C) 皆為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明定,可作為不動產資產信託標的之財產權類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5 題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借入款項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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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9條第2項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借入款項之用途,以不動產之營運或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必需者為限,故選項(B)敘述正確。 【錯誤選項排除】 (A) 借款人應為受託機構,而非管理機構。 (C) 應於借款契約生效日起「二日」內辦理公告,而非五日。 (D) 主管機關「應」訂定借入款項之比率上限,以控管風險。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6 題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有關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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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展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而非六個月。 【錯誤選項排除】 (A)、(B)、(D) 皆為同法第8條之正確規定:應於核准或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募集,並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一次。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7 題
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對金融機構之可能效益,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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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是將金融機構的資產(如貸款)出售給特殊目的機構(SPV),使其自資產負債表上移出,此舉會「縮小」而非擴大資產負債規模,並將原本不具流動性的資產轉換為現金。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8 題
有關國內外最常採用之內部信用增強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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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擔保」通常是由創始機構以外的第三方(如銀行或保險公司)提供信用保證,屬於「外部」信用增強方法,而非利用資產池本身或交易結構來提升信用的內部方法。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49 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若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並未另有約定,則受益人會議決議指定新受託機構,應以下列何種決議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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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9條規定,受益人會議之決議,除該條例或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有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以出席受益人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此為普通決議門檻,適用於指定新受託機構等未特別加重決議門檻之事項。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0 題
有關受託機構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所發行之受益證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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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1條規定,受益證券得以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因此,選項(C)稱「不得」以無實體方式發行,係屬錯誤敘述。 (A) 依同條例第20條,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 (B) 依同條例第22條,受益證券之轉讓,由受益人以背書交付之。 (D) 依同條例第22條,受益證券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受益人名冊,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受託機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1 題
依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規定,特殊目的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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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第4條規定,特殊目的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萬元。 (B)、(C)、(D) 均為錯誤金額。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2 題
下列何者非屬金融資產證券化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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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核心精神在於「破產隔離」,即創始機構將特定資產池真實出售予特殊目的機構後,該資產池的風險便與創始機構的營運風險脫鉤。因此,投資人的收益來源是該「特定資產池」所產生之現金流量,而非創始機構整體的經營績效。 (A) 創始機構移轉資產予特殊目的機構(SPV)是證券化的第一步。 (B) 特殊目的機構(SPV)依據資產池發行有價證券予投資人。 (D) 實務上常委由服務機構(通常為創始機構)代為管理資產池的現金流量收付。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3 題
有關募集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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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處理辦法」規定,向特定人「私募」受益證券,得免依規定交付公開說明書;「公開招募」才須交付公開說明書。 (B) 公開招募屬於對不特定大眾發行,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16條,須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 (C) 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處理辦法」第21條,私募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D)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17條,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應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等級。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4 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特殊目的公司發行用以表彰持有人對受讓資產所享權利之權利憑證或證書為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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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4條定義,「特殊目的公司」(SPC)發行之證券稱為「資產基礎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 (A) 受益證券是由「受託機構」依信託架構(特殊目的信託, SPT)所發行。 (B) 受益憑證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基金)的權利單位,非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定之證券。 (C) 信託憑證為一般用語,非法定名稱。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5 題
金融資產證券化符合資格之受益人,提出召集受益人會議之請求後,原則上有召集權之人至遲應於幾日內召集受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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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處理辦法」第15條規定,受託機構於接獲符合資格之受益人書面請求後,應於十五日內召集受益人會議。 (A) 5日為錯誤天數。 (B) 10日為錯誤天數。 (D) 20日為錯誤天數。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6 題
有關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三方權義協定書,下列何者不屬於簽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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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三方權義協定書,其簽約當事人為委任人、受任人(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保管機構。證券商僅為接受受任人下單指示之交易執行者,並非契約當事人。 【錯誤選項排除】 (A) 保管銀行:負責保管資產及辦理交割,為契約當事人。 (B) 委任人:資產所有權人,為契約當事人。 (D)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受託管理資產者,為契約當事人。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7 題
下列何者不得召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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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87條規定,受益人大會得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保管機構,或持有已發行受益憑證單位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召集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為產業自律組織,並無法源依據可召開特定基金之受益人大會。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益人:持有一定比例受益權單位數者可召集。 (B) 基金保管機構:為保護受益人權益,有權召集。 (C)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基金經理人,有權召集。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8 題
有關保管機構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交割作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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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機構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若收到之交割指示內容不明確或不完備,應立即通知投信公司補正或釐清,不得逕行辦理交割,以避免造成基金資產之損失。待收到明確指示後,方可執行交割作業。 【錯誤選項排除】 (A) 確認交易對象為交割作業之基本程序。 (B) 確認有權人員簽章為內部控制之必要流程,以防範未授權交易。 (C) 無論交割成功與否,均需回報投信公司,以利其掌握基金資產狀況及進行後續處理。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59 題
甲外國機構投資人來台投資,委任 乙銀行擔任其保管機構,實務上應以下列何者名義開設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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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外國機構投資人應指定保管機構在國內開設「保管銀行受託保管○○外國機構投資專戶」之新臺幣帳戶,以明確區分客戶資產與保管銀行自有資產,落實資產分離保管之原則。 (A) 直接以投資人名義開戶,不符合外資來台投資須委任保管機構的規定。 (B) 應以境內保管機構名義開戶,而非其國外保管機構。 (C) 若僅以保管銀行名義開戶,會造成客戶資產與銀行自有資產混同,違反信託法資產獨立性原則。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0 題
下列何項不得作為提存證券商營業保證金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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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商設置標準」第11條規定,證券商繳存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為限。股票因其價格波動性大,不符合營業保證金要求穩定價值之目的,故不得作為提存標的。 (A) 無實體公債屬於政府債券,為法定可提存之標的。 (C) 金融債券為法定可提存之標的。 (D) 定存單在實務上被視為現金之替代,為可接受之提存方式。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1 題
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未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下列何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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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明文規定:「為健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之經營與發展,增進資產管理服務市場之整合管理,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這表示當《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時,應優先適用《證券交易法》的相關規定。因此,(A)證券交易法是正確答案。 其他選項: (B)《民法》雖然是規範一般民事關係的基本法,但在金融證券這類專業領域,通常會有更為具體和專業的法律作為優先適用或補充。 (C)《信託法》規範信託關係的一般原則,而證券投資信託屬於信託的一種特殊應用,儘管信託法與之相關,但《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已明確指出其補充法規為《證券交易法》。 (D)《信託業法》主要規範信託業的設立與經營,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有所關聯,但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的規定,仍應優先適用《證券交易法》。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2 題
全權委託投資之保管機構,如認為受任人有越權交易且無法及時協商解決時,最遲應於何時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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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第41條規定,保管機構如認為有越權交易,且未能與全權委託業者即時協商解決,應於成交日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出具書面通知,向相關單位申報。因此,法規明確訂定時限為「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 (A) 時間點與日期皆錯誤。 (B) 日期錯誤,應為成交日次一營業日。 (C) 時間點錯誤,應為上午十一時前。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3 題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者,有關行使表決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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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合計未滿三十萬股者,得不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股東會。 (B) 持股達三十萬股以上者,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但非強制親自出席。 (C) 公司法允許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此規定亦適用於外資。 (D) 持股未滿三十萬股者並無強制指派代表人出席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4 題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應向下列何者申請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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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登記。臺灣證券交易所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此項登記業務。 (A) 中央銀行主要管理外匯事宜。 (B) 經濟部主管的是外國人直接投資(FDI)之審核。 (C) 財政部主管國庫及稅務,與此登記業務無關。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5 題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以委任關係辦理者,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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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全權委託投資業者從事逾越授權範圍之交易(越權交易),應由其自行負責了結,委任人無須負擔交割款券之責。 (A) 委任人應將委託投資資產存入保管機構,以確保資產分離。 (B) 每一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原則上以一家保管機構為限,以利管理。 (D) 為避免權責不清與利益衝突,原則上不得接受共同委任。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6 題
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經核准自行保管之基金資產者,下列何者依規定應為基金受益人之權益向該信託業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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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26條規定,於信託業經核准自行保管基金資產之情形下,若其因違法或違約致生損害於基金資產時,應由信託監察人為基金受益人之利益,請求信託業賠償。此乃因信託業身兼基金經理與保管雙重角色,產生利益衝突,故需由獨立的信託監察人行使監督與追償權。 (A) 信託受託人即為該信託業本身,無法對自己追償。 (C) 雖受益人為最終權利人,但法規明定由信託監察人代表行使追償權。 (D) 信託委託人為基金發行機構,在此情境下亦為該信託業,為應負責之一方。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7 題
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保管機構所提供之服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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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保管機構的核心職責為資產保管、交易結算及監督,並不涉及投資決策。交易對象的選定屬於基金經理公司(投信公司)的投資管理權責範圍。 (B) 依規定,基金年度財務報表須由投信公司與保管機構共同簽署,以示負責。 (C) 受益人申請買回時,相關價款的支付作業由保管機構依據投信公司指示辦理。 (D) 受益憑證上須有保管機構的簽署或蓋章,以證明其所表彰之資產確實受信託保管。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8 題
全權委託投資之保管銀行如認為受任人有越權交易且無法及時協商解決時,應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下列何者非屬應通知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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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保管機構發現受任人有越權交易情事,應即時協商解決,無法解決時,應製作書面紀錄,並應出具越權交易通知書,通知委任人、受任人、交易對象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並應報告主管機關。通知對象中並未包含銀行公會。 (A) 交易對象為保障客戶權益,需被通知。 (B) 受任人為執行交易者,需被通知。 (C) 投信投顧公會為產業自律機構,需被通知。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69 題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有下列何種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保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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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7條規定,為避免角色衝突,基金之簽證機構不得擔任該基金之保管機構。 (B)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持有保管機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時,才不得擔任保管機構。 (C) 保管機構投資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股份超過「百分之十」時,才不得擔任保管機構。 (D) 處分期限屆滿後,即恢復資格,故不構成不得擔任之理由。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0 題
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除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信託業應於何時計算其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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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信託業應於每一營業日計算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但約定條款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此為確保資產價值能即時反映市場狀況,保障受益人權益。 (B)、(C)、(D) 除非信託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法規的預設標準為「每一營業日」,而非較長的期間。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1 題
當信託業得暫時拒絕受益人退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事由發生時,應於事後立即報請下列何者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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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信託業發生得暫時拒絕受益人退出之事由時,應於事後立即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信託業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A) 證券主管機關雖同為金管會,但法規用詞為「主管機關」,指的即是信託業的主管機關。 (C)、(D) 信託公會與投信投顧公會皆為同業公會,屬於自律組織,並非政府主管機關。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2 題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之約定條款範本係由下列何者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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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約定條款範本,由信託業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A)、(B) 證期局與財政部為政府機關,其中證期局隸屬金管會,金管會負責「核定」而非「擬訂」。 (D) 證券交易所主要負責證券市場之交易與結算,與信託條款範本無關。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3 題
有關信託業辦理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之流動性資產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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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為應付受益人退出之需要,信託業應保持適當之流動性。其流動性資產範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公債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其他資產。共同基金並未包含在法規所列舉的流動性資產範圍內。 (A)、(B)、(D) 公債、短期票券、現金及銀行存款皆為法規明定的流動性資產。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4 題
信託業設置指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下列何者對該帳戶具有運用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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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23條,信託業對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特性即是由受託人(信託業)以其專業判斷,在約定的範圍內為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及運用,委託人僅能指定運用範圍,而非具體的投資決策。 * (B) 受益人是領取信託利益之人,無權決定資產運用。 * (C) 委託人若保留完整的運用決定權,則應成立特定金錢信託,而非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 (D) 委託人指定之第三人通常是信託監察人,其職責為監督而非直接決策。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5 題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運用於國內投資標的時,應以下列何者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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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之名義,應登記為信託業之信託財產,並應註明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名稱。此舉是為了確保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使其與信託業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有所區隔。 * (A) 受益人並非信託財產的登記名義人。 * (B) 委託人已將財產所有權移轉給受託人,故不能登記於其名下。 * (C) 信託監察人是監督角色,不負責保管或登記信託財產。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76 題
委託人羅小姐與 甲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受益人為李小明,後因故受託銀行變更為 乙銀行,則信託財產由 甲銀行移轉至 乙銀行時,必須課徵何種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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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關係存續中,因受託人任務變更,將信託財產由原受託人(甲銀行)移轉給新受託人(乙銀行),此移轉僅為管理人的變更,信託財產的實質所有權並未發生變動,受益人也未改變。根據信託法及相關稅法規定,此種情況不屬於贈與或買賣行為,因此不課徵贈與稅、營業稅或契稅等相關稅捐。 * (A) 贈與稅的課徵前提是無償將財產給予他人,此案中新受託人並未無償取得財產所有權。 * (B) 此移轉非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課徵營業稅。 * (C) 即使信託財產為不動產,此移轉也非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取得所有權,故不課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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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題
除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外,依規定銷售機構以自 己名義為投資人投資時,應經由下列何者指定之銀行專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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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19條規定,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時,其申購及買回款項,除特定金錢信託外,應透過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定之銀行專戶辦理,以確保投資人款項安全及帳務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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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題
有關信用評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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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可投資之短期票券,其發行人之「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須達中華信評twA-3級以上。本選項將標的物(短期票券)與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twBBB-級)作連結,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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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題
ABC壽險公司與XYZ銀行簽訂信託契約並交付新臺幣五十億元獨立設帳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信託資金之運用由ABC壽險公司選定國外經理公司並給予概括指示由其負責運用,此於信託分類上係屬於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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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託之原始信託財產為「新臺幣五十億元」,故為金錢信託。資金採「獨立設帳」管理,故為單獨管理。委託人(ABC壽險公司)僅對資金運用範圍作「概括指示」,而非具體指定投資標的,此種由受託人(XYZ銀行)或其指定之第三人(國外經理公司)在委託人概括指示範圍內,仍保有運用決定權者,屬於「特定」金錢信託。綜合以上,應歸類為特定單獨管理金錢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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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題
有關不動產證券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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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6條規定,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之信託業,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億元,而非三億元。 (A) 依同條例第38條,不動產資產信託募集受益證券,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 (B) 依同條例第13條,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應募人有其資格限制,投顧業者非當然適格,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准。 (D) 依同條例第18條,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禁止辦理或提供保證。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1 題
依信託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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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法》第12條但書規定,因信託前存在於該信託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信託財產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故並非「絕對」不得強制執行。 (A) 依《信託法》第10條,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 (B) 依《信託法》第11條,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 (D) 依《信託法》第13條,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2 題
某 甲將公司債交付信託,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但未通知該公司債發行公司,則該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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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公司債(記名債權)交付信託,其債權之移轉,準用《民法》關於債權讓與之規定。依《民法》第297條,債權之讓與,非經通知債務人(發行公司),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因此,信託行為本身有效,且因已辦理信託公示,可對抗第三人,但未通知發行公司,故對該公司不生效力。 (A) 信託行為本身有效。 (B) 題目已述明「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依《信託法》第4條,得以對抗第三人。 (C) 信託行為有效,且選項前後矛盾。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3 題
在我國,有關契約信託之一般成立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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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信託的成立三要件為「當事人」、「意思表示」及「標的」。信託監察人並非信託成立的必要角色,僅在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或因應特定狀況下,得依信託行為訂定、或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法院選任,因此不屬於一般成立要件。 【錯誤選項排除】 (A) 當事人(委託人、受託人)是信託關係的主體,為必要條件。 (B) 意思表示(雙方合意)是契約成立的基礎,為必要條件。 (C) 標的(財產權移轉)是信託的核心,無財產則無信託,為必要條件。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4 題
甲為契約信託之委託人, 乙為受託人, 丙為信託受益人, 丁為信託監察人,下列何者對信託財產有管理處分權?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一條定義,信託係指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因此,信託財產的名義所有權與管理處分權皆歸屬於受託人(乙)。 【錯誤選項排除】 (A) 信託監察人(丁)的職責是監督受託人執行信託事務,而非直接管理財產。 (B) 受益人(丙)是享受信託利益之人,無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 (D) 委託人(甲)在信託成立後,已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故喪失管理處分權。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5 題
信託關係消滅時,於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於歸屬權利人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該信託關係屬下列何者?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65條規定,信託關係消滅時,在信託財產移轉給歸屬權利人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此種因法律規定而擬制存在的信託關係,其性質屬於「法定信託」,目的在於順利完成信託財產的結算與移轉。 【錯誤選項排除】 (A) 契約信託是基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的契約而成立。 (B) 遺囑信託是基於立遺囑人的遺囑而成立。 (C) 宣言信託是基於委託人以宣言方式,自己兼為受託人而成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6 題
信託行為因有害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而被撤銷時,對善意受益人利益之影響,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條規定,因詐害債權而被撤銷之信託,對於已依信託本旨取得利益之「善意」受益人,其權利不受影響。此處「已取得之利益」通說解釋為「已屆清償期」之利益,故其已屆清償期之利益不受影響。 (A) 未屆清償期之利益屬未來權利,會因信託被撤銷而受影響。 (C)、(D) 法條明文保護善意受益人「已取得」之利益,並非全部受影響或全部不受影響。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7 題
依信託法規定,有關受託人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成立後,信託財產名義上移轉予受託人,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獨立」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並無與委託人共同管理之義務。若約定共同管理,可能影響信託之有效性。 (A) 忠實義務為受託人核心義務之一,應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事。 (B) 依信託法第31條,受託人應就信託財產編製帳簿。 (C) 依信託法第22條,受託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務。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8 題
受託人因信託行為對受益人所負擔之債務負履行責任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受託人因信託行為對受益人所負擔之債務,僅於信託財產之限度內負履行責任。此即信託財產「獨立性」與「有限責任」原則之體現,受託人之自有財產與信託財產應分別管理。 (B)、(C) 法律並無一半或三分之一的比例限制。 (D) 除非受託人有違反信託本旨或管理不當等歸責事由,否則不應以其自有財產對受益人負責。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89 題
下列何者簽訂信託契約時,應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AI 解析
依據《民法》第77條及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如簽訂信託契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承認始生效力。A.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重要法律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而非「法定代理人」。C. 破產人未喪失行為能力,但其財產處分權受破產管理人限制。D.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之,而非取得其同意。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0 題
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於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時,係由下列何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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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信託法》第18條,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受託人均得聲請法院撤銷受託人之不當處分。而同法第27條進一步規定,受益人有數人者,得「各別」行使其權利。因此,受益人中之一人即可單獨向法院聲請撤銷。B. 法條明定受益人得「各別」行使權利,故無需全體一同為之。A與C雖也是可聲請之人,但D選項精確描述了多數受益人時的權利行使方式,符合法條精神。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1 題
有關受託人之直接管理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受託人違反親自管理義務(即信託法第25條),在未經信託行為訂定或無不得已事由下,擅自使第三人處理信託事務,屬於無權代理或無權處分,其所為之法律行為對信託財產不生效力,除非經權利人承認。因此,該法律行為效力並非當然及於信託財產。A與B. 均為《信託法》第25條但書所允許的例外情況。C. 依《信託法》第26條,受託人違法使第三人代為處理時,應就第三人之行為與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即完全責任。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2 題
私益信託委託人所指定之信託監察人擬辭任,應取得下列何者之同意?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8條規定,信託監察人有正當事由時,原則上應經「委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始得辭任。因本題為單選題,且信託監察人是由委託人所指定,故其辭任應優先取得原指定人(委託人)的同意,為最適切選項。 (B) 受益人之同意亦為法定要件,但委託人為指定者,其同意更具根本性。 (C) 受託人為被監督者,其同意並非信託監察人辭任的法定要件。 (D) 其他信託監察人之同意非法定要件。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3 題
公益信託之受託人有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時,委託人得向下列何機關申請將其解任?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6條規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違背其職務時,委託人、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將其解任。 (A) 法院主要處理私益信託受託人之解任事宜。 (B) 檢察機關是「申請人」之一,而非受理申請並作成解任處分的機關。 (C) 警察機關職司治安與刑事案件,與信託監管無關。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4 題
公益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應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並取得下列何者承認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報?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84條規定,公益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應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並應於取得「信託監察人」承認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報。 (A) 公益信託的受益人為不特定大眾,實務上無法取得其承認,故由信託監察人代為行使權利。 (B) 委託人於信託成立後,並無承認結算書的法定職權。 (C) 此程序為向主管機關申報,無需法院介入承認。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5 題
下列何者非屬主管機關對公益信託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處置之情況?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76條,公益信託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為活動,主管機關才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處置。選項(C)所述的「二年」不符合法條規定。 其餘選項(A)違反設立許可條件、(B)違反監督命令、(D)為其他有害公益之行為,皆為信託法第76條所明定主管機關得撤銷許可或為其他處置之情況。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6 題
某一為保護黑面琵鷺而設立之公益信託,其信託關係消滅時,若無信託行為所指定之信託財產歸屬權利人者,有關農委會得採取之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84條,公益信託關係消滅且無指定歸屬權利人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為「類似之目的」使信託關係存續,或將信託財產移轉於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選項(C)主張可移轉於「其他目的」之公益信託,與法條強調「類似目的」之精神相違背。 其餘選項(A)、(B)、(D)皆為符合法條規定,且以「類似目的」為前提的合法處置方式。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7 題
受託人違反規定於信託財產上取得利益時,委託人或受益人得請求將其所得利益歸於信託財產,該請求權自事實發生時起,逾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35條第3項,此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有兩種計算方式:1. 自知悉時起二年;2. 自事實發生時起五年。題目詢問自「事實發生時」起算,故為五年。 選項(A)與(C)並非法條規定之年限。選項(B)的二年是自「知悉」時起算,與題意不符。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8 題
有關信託監察人之職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8條準用第36條規定,信託監察人有數人時,其職務之執行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取決於全體信託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但就信託財產之保存行為,得單獨為之。 (A) 依信託法第57條,信託監察人非為受益人之利益,不得代其拋棄權利。 (B) 信託監察人之職務係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而非委託人。 (C) 依信託法第56條,信託監察人應以「自己」之名義,為受益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99 題
有關信託業擔任信託監察人時,其職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業擔任信託監察人職務之ㄧ,係於受託人變更時,會同新受託人辦理信託財產之移交。此為信託業法相關子法「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管理辦法」第28條所明定之職務內容。 (B) 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應歸屬於權利歸屬人(如委託人或受益人),非由信託監察人接收。 (C) 信託監察人係為「受益人」之利益行使職權,而非為信託業。 (D) 編制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等帳務處理,為「受託人」之職務。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0 題
下列何種情形為遺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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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信託係指委託人(立遺囑人)以遺囑之方式,於遺囑中載明將部分或全部遺產成立信託,並指定受託人及受益人。信託關係於立遺囑人死亡時始生效力,其成立係直接基於遺囑之內容。 (A) 此為附有停止條件(以死亡為條件)的「生前信託」,信託契約於生前已成立,但效力待條件成就時才發生。 (B) 此為約定信託期間始日的「生前信託」(或稱身後信託),信託契約於生前即已成立並生效,僅是財產管理期間自死亡時起算。 (C) 此為「指示信託」,遺囑僅指示遺囑執行人去成立信託,信託契約是由遺囑執行人(擔任委託人)與慈善機構(擔任受託人)另行訂立,並非由遺囑直接成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1 題
有關信託業之設立與監督,信託業法多準用銀行法之相關規定,係因認定信託業為下列何種行業?

AI 解析
信託業法第一條揭示其立法目的,旨在健全信託業之經營與發展,並將信託業定位為金融體系之一環。因其業務涉及管理大眾資產,具有金融中介之特性,故其設立、監管及風險控管等層面,多準用規範最為嚴謹的銀行法,以確保其穩健經營並維護金融秩序。 (B) 證券業主要規範證券之發行與交易,與信託業之財產管理本質不同。 (C) 票券業主要經營短期票券之簽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 (D) 保險業係以承擔風險、提供保障為主要業務。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2 題
除銀行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外,信託業之組織,以下列何種為限?

AI 解析
本題考查信託業之組織型態。 依據【信託業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信託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但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明確指出,一般專營的信託業,其組織型態僅限於「股份有限公司」。而條文中的「但書」部分,即「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不在此限」,則是針對像銀行這類經許可兼營信託業務的機構,其組織就不受「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制,因為銀行本身可能有其他組織型態。 題目問的是「除銀行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信託業務者外」,意即詢問專營信託業的組織型態,因此應適用【信託業法】第 10 條第 1 項前段的規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故正確答案為(B)。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3 題
信託公司之專業發起人及股東,具有管理或經營國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經驗,且該機構及其百分之五十以上控股之附屬機構所管理資產中,以公開募集方式集資投資於證券或不動產之共同基金、單位信託或投資信託之基金資產,總值須達新臺幣若干,始符合規定之資格條件?

AI 解析
根據「信託公司設立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信託公司之專業發起人及股東,若具備管理或經營國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經驗者,其機構及持股逾50%之附屬機構所管理之公開募集基金資產總值,換算為新臺幣後,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五十億元。此高門檻旨在確保發起人具備足夠的資產管理規模與專業經驗。 (B)、(C)、(D) 均為錯誤金額,不符合法規所定之最低資產管理規模要求。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4 題
信託業依信託業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動產之信託時,其與客戶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AI 解析
題目已明確指出是依據《信託業法》辦理「動產之信託」,其法律關係的核心即為信託關係。信託關係是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使其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法律關係。 (B) 題目已明示為「信託」,故非信託關係為錯誤。 (C) 委任關係中,受任人(代理人)並未取得財產所有權,與信託關係中財產權移轉的本質不同。 (D) 法律關係明確為信託關係,而非兩者擇一。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5 題
信託業對信託財產有運用決定權時,有關信託財產之管理及運用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授信業務。此為法律明文禁止之行為,旨在避免信託財產承擔過高的信用風險。 (A)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禁止行為。 (B)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禁止行為。 (C) 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禁止行為。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6 題
依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規定,信託業處理信託業務,應考量下列何者之利益?

AI 解析
依據《信託法》第22條及《信託業法》第33條,受託人(信託業)應負「忠實義務」,即應以受益人之利益為最大考量,處理信託事務。此為信託關係最核心的原則,受託人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利益,也不能將自身利益置於受益人利益之上。 (A) 考量銀行利益會產生利益衝突,違反忠實義務。 (B) 考量信託業務人員權益會產生利益衝突,違反忠實義務。 (D) 考量銀行業務發展會產生利益衝突,違反忠實義務。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7 題
有關銀行兼營信託業務,辦理信託業法所規定之附屬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業法第18條規定,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之附屬業務,其業務人員得由信託業務專責部門人員辦理。因此,選項(A)為正確敘述。 (B) 附屬業務係基於委任或寄託等關係,非信託關係。 (C) 辦理附屬業務應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 (D) 附屬業務並非信託業務,故無運用決定權之區分。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8 題
信託業收受以公司債為信託財產之信託,經償還後轉化為金錢,併為信託財產運用,係屬於下列何種信託?

AI 解析
信託的種類係以「信託成立時」的財產種類為準。本題中,委託人是以「公司債」作為信託財產交付信託,公司債屬於有價證券,故為有價證券信託。即使後續公司債償還轉化為金錢,其信託本質不變。 (A) 金錢信託是以金錢為初始信託財產。 (B) 公司債雖為金錢債權之一種,但在信託分類上,因其具備流通性及證券性質,歸類於有價證券信託。 (D) 有價證券屬於無體財產權,非動產。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09 題
甲以現金新臺幣一千萬元與 乙銀行訂定信託契約,並約定信託財產的運用僅限於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之股票,請問此種運用方法係屬下列何種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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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以金錢為信託財產,屬於金錢信託。委託人僅「指定」投資的範圍(上市股票),但未「特定」具體的投資標的、數量及價格,受託人在此範圍內仍有運用決定權,此為「指定用途信託」或稱「指定運用之金錢信託」。 (B) 特定金錢信託是指委託人對投資標的、數量、價格等有具體指示,受託人無運用決定權。 (C) 不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委託人未指定投資範圍,由受託人全權決定運用。 (D) 本信託的初始財產為現金,故為金錢信託,非有價證券信託。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0 題
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得以下列何者繳存於中央銀行?A.現金B.金融債券C.政府債券D.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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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應以現金或政府債券繳存於中央銀行。因此,選項A現金與C政府債券為正確組合。 B金融債券與D公司債並非法令所允許之繳存標的,故非正確選項。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1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契約訂定時,有關應記載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法及信託業法規範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主要圍繞在信託關係人之權利義務,受益人主要為享受信託利益之人,其「責任」並非契約之法定必要記載事項。 A信託目的、B信託財產之種類、D簽訂契約之日期,皆為信託業法第19條所明定之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2 題
信託財產運用所生之收益及損失應由下列何者享受與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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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第1條定義,信託係指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因此,信託財產運用所產生的一切利益與風險,最終均歸屬於受益人。 A受託人僅為管理人,賺取管理費,不承擔損益。B委託人已將財產移轉,不再享有其損益。D信託契約雖可約定細節,但損益歸屬受益人為信託之基本原則,無法變更。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3 題
信託公會訂定會員機構辦理信託業務之自律公約,其內容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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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信託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第2條,信託公會訂定之自律公約,其內容主要規範會員組織、對客戶責任、會員間關係等。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是依據《信託業法》第42條,由主管機關(金管會)訂定相關辦法,要求信託業自行建立,屬於主管機關監理範疇,而非公會自律公約內容。 【錯誤選項排除】 (A) 忠實義務、(C) 客戶權益保障,皆屬自律公約中「會員對客戶之責任及義務」的核心。 (B) 廣告促銷,屬於「會員業務經營之基本原則」的規範範圍。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4 題
銀行兼營信託業務時,應指撥營運資金,另信託業依信託業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應提存賠償準備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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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法》及相關規定僅分別規範銀行兼營信託業務之營運資金(最低5,000萬元)與賠償準備金(最低5,000萬元)的最低金額,並未規定兩者「合計」的最低門檻。此外,依《信託業法》第35條,銀行指撥之營運資金得充當賠償準備金,因此實際上銀行僅需準備5,000萬元即可同時符合兩項要求,故「合計最少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的敘述錯誤。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營運資金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萬元。 (C) 依《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賠償準備金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五千萬元。 (D) 依《信託業法》第35條規定,銀行兼營信託業務者,其指撥之營運資金,得充當賠償準備金。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5 題
信託業為下列何者行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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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10條,信託業之設立或「變更」,應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章程屬於公司組織的重大變更事項,因此必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 【錯誤選項排除】 (A) 與委託人訂定信託契約,是信託業的日常營業活動,不需逐案許可。 (B) 編製財務報告是法定的定期申報義務,非事前許可事項。 (D) 以自有財產投資金融債券,只要符合法規對自有財產運用範圍的限制,即為合法的業務操作,不需逐筆交易申請許可。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6 題
信託業有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幾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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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42條及《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第37條規定,信託業發生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之訴訟、非訟事件或行政處分等情事,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B)、(C)、(D) 均非主管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7 題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所得投資之標的,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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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24條規定,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僅限於現金、銀行存款、政府債券、以及有一定信用評等等級以上之公司債、金融債券等。貨幣型基金屬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預設的投資標的,除非經主管機關核准。 (A)、(B)、(C) 皆為法規所明訂之合法投資標的。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8 題
信託業除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外,其自有財產運用於購買自用不動產之購買總額,不得超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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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專營信託業者運用其自有財產,購買自用不動產之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此規定旨在維持信託業之財務穩健,避免過多資金投入非核心業務之固定資產。 (A)、(B)、(C) 資本總額、流動負債、法定盈餘皆非該法條所規定之計算基準。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19 題
依我國信託業法及其施行細則,信託業設立共同信託基金以投資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為目的者,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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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所謂「證券投資共同信託基金」,係指信託業設立之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有價證券之金額,占該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額度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0 題
依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有關信託業之資訊揭露及定期報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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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信託業法》第39條規定,信託業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將資產負債表於其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選項(B)僅敘述「每一年營業年度」,未提及法規所要求的「終了後四個月內」之期限,敘述不夠完整精確,故為錯誤選項。 (A) 為《信託業法》第32條規定之通知義務。 (C) 為《信託業法》第39條規定之公告方式。 (D) 為《信託法》第31條規定受託人之報告義務。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1 題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接受委託人原始信託財產達新臺幣多少元以上者,符合應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之一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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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接受委託投資時,其最初委託投資資產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萬元。 (A) 新臺幣五百萬元是一般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對自然人委託人之最低委託資產門檻,而非透過信託方式之門檻。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2 題
有關信託受益權轉讓之敘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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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預告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特定金錢信託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受益權之受讓人,應以專業投資人為限。因此,選項(B)敘述受讓人「不須」為專業投資人,是錯誤的。 【錯誤選項排除】 (A) 同法第10條規定,受益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C) 同法第10條規定,受益人分割其受益權轉讓者,每一受益人持有受益權之單位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萬元。 (D) 同法第10條規定,受益人轉讓受益權前,應提供受讓人之身分資料,並經信託業同意。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3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有關信託業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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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權之表彰,應以發行受益證券或以記帳方式為之。且依信託業法第29條,共同信託基金得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故選項(A)為正確敘述。 【錯誤選項排除】 (B) 依「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0條,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 (C) 依「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1條,記名式受益證券,得由受益人背書轉讓之,但發行計畫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D) 依信託業法第33條,信託業不得為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之承諾。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4 題
有關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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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敘述,而選項(1)與(4)均為錯誤。 (1) 依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銀行兼營信託業務,其信託業務之「會計」與「營業」必須獨立,但並未要求「資本」必須獨立。銀行是以其整體資本額來申請兼營信託業務。 (4) 依信託業法第33條,除對符合條件之專業投資人另有約定外,信託業不得對信託財產承諾擔保本金或保證最低收益率。 【錯誤選項排除】 (2)、(3) 依信託業法第24條及銀行法相關規定,銀行兼營信託業務,其信託部門之營業與會計必須獨立,與銀行其他部門分別獨立設帳,以確保信託財產之獨立性。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5 題
信託業如符合主管機關規定,除涉及特定業務者外,得對其營業執照已登載之信託業務項下所設計之新種信託商品逕行開辦,並至遲於開辦後幾日內檢具營業計劃書、信託契約範本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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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及風險揭露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信託業辦理營業執照已登載之信託業務,除涉及外匯、或須經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得逕行開辦,並應於開辦後十五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其餘選項為錯誤的法規天數。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6 題
契約信託以房屋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房屋於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下列何者為契稅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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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契稅條例」第3條規定,因信託關係成立,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由歸屬權利人估價立契,課徵契稅。歸屬權利人為不動產的實質取得者,故為納稅義務人。 (A)委託人為信託關係的創設者,非財產取得人。(B)受託人僅為名義上的所有權人,負責管理處分信託財產。(D)信託監察人負責監督信託事務,與財產移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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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7 題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信託財產所得應併入受益人下列何年度之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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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1項規定,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計算所得額,並依規定課徵所得稅。此為信託所得課稅的「穿透原則」或「導管理論」,即信託財產所產生的所得,視為直接歸屬於受益人,故在所得「發生年度」即需課稅,而非等到實際「分配年度」。 其餘選項(B)、(C)、(D)皆非所得稅法規定的課稅時點。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8 題
遺囑信託不得侵害特留分,依民法相關規定,當遺產繼承人為父母時,其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比例,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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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第1223條規定,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遺囑信託雖可依遺囑人意思規劃財產,但其內容不得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 * (B) 三分之一:為兄弟姊妹、祖父母之特留分。 * (C) 四分之一:非法定特留分比例。 * (D) 五分之一:非法定特留分比例。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29 題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其遺產稅之課稅時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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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遺產稅係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就其所遺留之財產課徵。因遺囑而成立之信託,其生效時點為遺囑人死亡時,故信託財產仍屬遺囑人之遺產,應於其死亡時課徵遺產稅。 * (A) 撰寫遺囑信託內容時:僅為意思表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及財產移轉,非課稅時點。 * (C) 交付信託財產予受益人時:此為信託利益之分配,非遺產稅課徵時點。 * (D) 移轉財產予受託人時:此為信託成立後之程序,課稅時點發生在更早的死亡時點。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
第 130 題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幾月底前,填具上一年度各信託之財產目錄、收支計算表及分配予受益人之所得額、扣繳稅額資料等相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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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得稅法第92條之1規定,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填具上一年度各信託之財產目錄、收支計算表及相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列單申報。 * (B) 二月:非所得稅法規定之申報期限。 * (C) 三月:非所得稅法規定之申報期限。 * (D) 四月:非所得稅法規定之申報期限。
題目來源: 第52屆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