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信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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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與受託人自有財產分別。受託人因處分「自有財產」所取得的財產權,屬於受託人個人所有,並非信託財產的一部分。 依信託法第9條規定,(A)委託人移轉的財產、(B)因管理信託財產、(D)因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財產,皆屬於信託財產。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 題
依信託法規定,債務人合法將其設有抵押權之不動產交付信託時,倘該不動產所擔保之債權屆期未獲清償,其債權人兼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利,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但書規定,對信託前已存在於該信託財產上之權利,得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本題中,抵押權於信託成立前即已存在,故抵押權人(債權人)的權利不受信託成立影響,得直接對該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 (A)債權人並非信託關係人,無權聲請終止信託。(C)將設有抵押權之不動產交付信託為合法行為,信託行為有效。(D)因抵押權為信託前已存在之權利,故可直接強制執行,無需先撤銷信託。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 題
所謂信託財產之物上代位性,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根據信託法第9條第1項,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即為信託財產的「物上代位性」。 (A)、(B)、(C) 皆在描述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而非物上代位性。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之自有財產,故不得強制執行、不屬於其遺產或破產財團。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 題
有關財產權成為信託財產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財產必須是具有積極價值的財產權,消極財產(即債務)不能作為信託的標的。 (B)、(C)、(D) 皆為財產權成為信託財產的必要條件,包括:須能以金錢估算價值、須為受託人能合法取得的財產權,且在信託成立時須為確定存在並屬於委託人之財產。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5 題
依信託法規定,契約信託成立後,下列何者為信託財產之權利人?

AI 解析
信託成立後,委託人須將信託財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受託人是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人(權利人)。 (A) 委託人已將財產權移轉,不再是權利人。 (B) 受益人享有的是信託利益(受益權),而非所有權。 (D) 信託監察人是監督者,並非財產的權利人。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6 題
以股票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何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4條第2項規定,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非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於證券上載明或為其他公示方法者,不得對抗第三人。對股票而言,其公示方法即為通知發行公司並辦理過戶登記,因此若未通知,則該信託關係對發行公司不生效力,不得用以對抗該發行公司。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託人、(B) 委託人、(C) 受益人,三者均為信託契約的當事人,信託關係在內部已然成立,無須對外公示即可對抗彼此。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7 題
下述何種信託財產在交付時無須辦理信託登記?

AI 解析
信託登記是針對「所有權須經登記始得處分」的財產權所設的公示制度。金錢為動產,其所有權移轉僅需交付即可,並無登記制度,故成立金錢信託時,僅需將金錢交付給受託人,無須辦理信託登記。 【錯誤選項排除】 (A) 股票、(C) 公債,屬於有價證券,其信託移轉需通知發行公司或向集保機構辦理登記,始生對抗效力。 (B) 房地產,其所有權移轉採登記生效要件,故其信託必須辦理信託登記。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8 題
受託人變更時,信託財產視為於何時移轉於新受託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45條第2項規定,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原受託人任務終了時,信託財產移轉於新受託人。此為法律上的擬制移轉時點,確保信託財產在受託人變更過程中能無縫接軌。 【錯誤選項排除】 (A) 辭任或解任僅為任務終了的原因之一,任務的正式終了可能還包含結算、交接等程序。 (B) 選任新受託人後,原受託人可能仍需處理後續交接事務,其任務尚未終了。 (C) 信託監察人的同意通常是選任新受託人的程序之一,而非財產移轉的時點。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9 題
受益人有五人時,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當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時,至少須有多少受益人行使撤銷權始生效力?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18條規定,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條文中的「受益人」係指任何一位受益人皆可單獨行使此權利,無須得到其他受益人同意或共同行使。 【錯誤選項排除】 (B)、(C)、(D) 均非法律規定,撤銷權為個別受益人之權利,不以多數決或全體同意為要件。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0 題
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21條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不得為受託人。已結婚之未成年人雖依民法規定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在信託法中仍被視為未成年人,故不得擔任受託人。 【錯誤選項排除】 (A) 依信託法第16條,他益信託之信託財產管理方法變更,應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三方同意。 (B) 依信託法第20條,受益人得拋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C) 依信託法第18條,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或回復原狀,權利非僅限於損害賠償。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1 題
受託人就信託財產或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之稅捐、費用或負擔之債務,得以信託財產充之,其中受託人所支出之費用,有優先於下列何者受償之權?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受託人因信託事務所支出之費用,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之權,此權利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此為法律賦予受託人之法定權利,用以保障其代墊費用得以回收。 【錯誤選項排除】 (A)、(C)、(D)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均為擔保物權,其效力通常優先於受託人費用之受償權,信託法第39條僅規定優先於「無擔保債權」。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2 題
有關契約信託關係中委託人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民法第15條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舊稱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其所為之法律行為無效,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因此,禁治產人本人不得擔任信託契約之委託人。 (A) 已婚之未成年人,依民法第13條規定,視為有行為能力人,故得為委託人。 (C) 七歲以下之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為之,故可透過法定代理人成立信託。 (D) 七歲以上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故在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可成立信託。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3 題
公益信託受託人之辭任應經下列何者許可?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76條規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非有正當理由,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辭任。」此乃因公益信託涉及公眾利益,其監督管理機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故受託人之辭任需經其許可,以確保公益目的得以持續。 (A) 法院之許可是一般(私益)信託受託人辭任的要件之一,而非公益信託。 (C) 僅得委託人同意不足以構成公益信託受託人辭任之要件。 (D) 僅得信託監察人同意亦不足以構成公益信託受託人辭任之要件。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4 題
有關公益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公益信託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其受益人為不特定之多數人。為特定人之利益而成立的信託屬於「私益信託」,而非公益信託。 (A) 公益信託之成立目的即為公共利益。 (B) 公益信託之受益對象為不特定多數人,而非特定個人或團體。 (D) 公益信託本質上非以營利為目的。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5 題
由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如有正當理由,應經下列何種程序始得辭任?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8條規定,由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如有正當理由,非經法院許可,不得辭任。因其選任權在於法院,故其辭任亦須經由法院許可。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益人並無許可信託監察人辭任之權力。 (B) 委託人及受益人均無許可法院所選任之信託監察人辭任之權力。 (C)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要監督公益信託之運作,與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辭任程序無關。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6 題
信託監察人有三人時,如監察人間意見不一致,除法院另有指定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原則上應如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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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第57條規定,信託監察人有數人時,其職務之執行,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或法院另有指定外,以過半數決之。此為信託監察人共同執行職務時的決議原則。 【錯誤選項排除】 (B) 除非有爭議且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不需事事由法院裁定,以利信託事務執行效率。 (C) 信託監察人是獨立行使職權,其決議方式依法或依信託行為而定,非取決於受益人是否同意。 (D) 委託人意思應於信託行為中訂定,若未訂定,則回歸信託法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7 題
依信託法規定,有關信託關係消滅之原因,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8條規定,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此為信託之「獨立性」原則。公益信託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其存續不應因委託人個人因素(如死亡)而受影響,故委託人死亡並非信託關係當然消滅之事由。 【錯誤選項排除】 (A)、(B)、(D) 皆為信託法第62條所明定之信託關係消滅事由。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8 題
信託監察人得以何人名義,為受益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58條規定,信託監察人得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信託監察人是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外的監督角色,因此是以自己名義行使職權,而非假借他人名義。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19 題
有關信託契約終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信託法第63條第2項規定,他益信託的終止權為委託人專屬權利,不得繼承。因此,當委託人死亡後,其繼承人無法繼承此權利,也就不能與受益人共同終止信託。選項(A)符合信託法第63條第1項前段。選項(B)符合信託法第63條第1項後段。選項(D)符合信託法第64條。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0 題
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銀行法第101條規定,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其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此為「防火牆」原則,目的在於將銀行自有財產與信託財產明確劃分,以保護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法條並未要求資本必須獨立。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1 題
銀行經營信託業務,至少應指撥多少營運資金?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設立標準》第6條規定,銀行申請兼營信託業務,應指撥專用於信託業務之營運資金,其最低數額為新臺幣五千萬元。此為法規明文規定之最低門檻。 (B) 新臺幣一億元、(C) 新臺幣三億元:金額錯誤。 (D) 未規定:法規有明確規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2 題
我國信託業之設置,係採何種主義?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11條規定,設立信託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金融業因其業務特殊性,涉及公眾利益,故各國多採許可主義,即需事先取得政府主管機關的核准方可設立經營。 (A) 放任主義:指政府不加干預,與金融監管原則不符。 (B) 報備主義:指設立後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門檻過低,不適用於金融業。 (C) 追懲主義:指違法後才加以處罰,無法達到事前預防的效果。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3 題
有關信託業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10條規定,為確保信託業經營之中立性,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政治團體不得為信託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信託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B) 信託投資公司為舊制,依《信託業法》施行後,已轉型為商業銀行,並非該法所稱之信託業。 (C) 依《信託業法》第33條規定,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信託業務。 (D) 依《信託業法》第7條規定,僅有「信託公司」名稱應標明「信託」字樣,銀行「兼營」信託業務者,無須在其銀行名稱中標明。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4 題
依信託業法,信託業者得募集發行下列何種基金?

AI 解析
信託業法第28條明確規定,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此為信託業專屬的業務之一。 (A)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係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發行。 (B)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係依都市更新條例發行。 (D) 期貨基金係由期貨信託事業依期貨交易法發行。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5 題
依信託業法及信託業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受託人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係指委託人僅為概括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或未為任何指定之信託,並「不包括」特定單獨管理運用之金錢信託。在「特定」金錢信託中,投資標的由委託人具體指定,受託人並無運用決定權,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B)、(D) 皆符合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8條對於受託人具有運用決定權信託之定義。 (C) 依信託業法第25條規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購買其自身發行之有價證券,此為禁止利害關係人交易之規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6 題
張三交付一筆錢予受託銀行成立信託,約定信託財產投資不動產並出租,信託終了時將不動產返還張三,係屬下列何種信託?

AI 解析
信託的分類是以「成立信託時,委託人所移轉的財產種類」為判斷標準。本案中,張三最初交付給受託銀行的是「一筆錢」,故屬於金錢之信託。後續將金錢投資於不動產,是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方式,並不會改變其最初成立時的信託類型。 (B) 不動產之信託,其原始信託財產應為不動產。 (C) 租賃權之信託,其原始信託財產應為租賃權。 (D) 金錢債權及擔保物權之信託,其原始信託財產應為金錢債權或擔保物權。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7 題
信託業管理人員如參加信託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訓練課程,應累計達幾小時以上,並持有結業證書?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業能力準則」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信託業管理人員應於任職後三年內,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訓練課程,累計達十八小時以上。 其餘選項(A)、(B)、(C)均為錯誤的時數規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8 題
下列何項業務非為信託業法中所明文列舉之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

AI 解析
根據信託業法第18條規定,信託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中,並未包含「辦理外匯業務」。外匯業務屬於銀行法規範之銀行業務,而非信託業法所列舉之附屬業務。 (A)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B)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C)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皆為信託業法第18條所明文列舉之附屬業務。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29 題
有關信託業經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I 解析
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明文規定,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購買信託業本身之財產。此為禁止自我交易(self-dealing)之絕對規定,即便事先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該交易行為仍然不被允許。 (B)此為禁止與利害關係人交易之規定(信託業法第27條)。(C)此為信託業專營原則及業務區隔之精神。(D)此為信託業法第25條第1項第3款之例外情況,即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若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可將信託財產存放於其銀行業務部門。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0 題
信託業辦理下列何種信託時,得經全體受益人同意,而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26條規定,信託業辦理以開發為目的之土地信託,或與都市更新有關之土地信託,經全體受益人同意,並訂明於信託契約者,得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因此,以開發為目的之土地信託符合此一特定情況。 【錯誤選項排除】 (A)、(B)、(C) 有價證券、專利權、著作權等信託,並無此特別允許以信託財產借款之規定,須回歸《信託法》第24條之一般原則處理。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1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設置下列何種單位?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2條第1項規定,信託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而《信託業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10條亦明定,信託業應設置隸屬於董(理)事會之「稽核單位」,以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 【錯誤選項排除】 (A) 內部控制是一種制度,而非特定單位名稱。 (B)、(C) 調查單位與檢查單位並非該法規所規定應設置之法定單位名稱。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2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每年度營業終了,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至少應先提列多少比例為法定盈餘公積?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信託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此為信託業的特別規定,高於一般公司法之要求。 【錯誤選項排除】 (A) 百分之十為《公司法》對一般公司之規定。 (B) 百分之二十為《銀行法》對銀行之規定。 (D) 百分之三十五無法源依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3 題
信託業應於取得營業執照後多久期間內,將賠償準備金以現金或政府債券提存於中央銀行?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信託業應於取得營業執照後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提存賠償準備金。法條明確規定期間為「一個月」。其餘選項所述之二個月、三個月、半年皆不符合法規。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4 題
有關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I 解析
依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第10條,約定條款「應」載明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名稱、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此為強制記載事項,而非依委託人要求才載明。選項(A)依同法第18條規定,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選項(C)依同法第14條規定,受益權以記帳方式登載;選項(D)為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基本精神,損益均歸屬於帳戶整體,再依單位數分配予各受益人。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5 題
信託業應提存之賠償準備金,除現金外,應以下列何者繳存中央銀行?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法第34條規定,賠償準備金應以「現金或政府債券」繳存中央銀行。法條僅列舉此兩種形式。公司債、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金融債券等皆非主管機關所核可之提存標的,因其信用風險高於政府債券。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6 題
依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規定,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委員屬下列何種人員?

AI 解析
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16條規定,督導人員係指信託業之法令遵循人員、內部稽核人員及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委員。因此,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委員屬於督導人員。 錯誤選項排除: (B) 管理人員指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等。 (C) 財務人員通常指會計或出納等職務。 (D) 業務人員指辦理信託業務之人員。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7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向下列何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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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23條規定,信託業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作成報告書,送信託業董事會核備。因此,報告對象為董事會。 錯誤選項排除: (A) 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但不負責日常營運監督。 (C) 監察人負責監督公司業務執行,但此報告依法規是直接呈報董事會。 (D) 信託監察人是針對特定信託契約所設置,非對信託業本身。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8 題
依信託業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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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7條對利害關係人之定義,其中包含「信託業負責人及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三親等姻親已超出法規所定義的範圍,故不屬於利害關係人。 錯誤選項排除: (A)、(B)、(D) 皆為信託業法第7條所明確列舉之利害關係人範圍。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39 題
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其營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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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20條規定,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僅限於:現金或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或財政部短期票券、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公司債或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項。「受益憑證」並未包含在法條所列舉的範圍內,除非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否則不得為之。 (A)、(B)、(D) 均為法條明文列舉之營運範圍。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0 題
依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規定,會員違反本公約,審議委員會得建議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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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第11條規定,會員違反本公約,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得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之違約金。選項(C)所述「至少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下」之金額與規定不符,且敘述邏輯矛盾。 (A)、(B)、(D) 均為該公約所規定之處置方式。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1 題
依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信託業就其為委託人及受益人所執行之交易行為有重大利害關係致有發生利益衝突之虞時,信託業得採取之措施,下列何者非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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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對信託財產負有忠實義務,其經營管理不得與自身利益相衝突。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亦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分攤損失,此舉違反了受託人應獨立管理信託財產之原則。因此,平均分攤利益與損失並非處理利益衝突的合法措施。 (A)、(C)、(D) 均為《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中所述,為處理利益衝突時可採行之適當措施。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2 題
信託業之會計處理應依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辦理,有關會計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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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會計處理原則》第四條規定,信託業應就每筆信託設置獨立之會計帳戶,以明確劃分各信託財產之狀況。因此,將所有客戶的信託財產合併記帳,違反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與分別管理原則。 (A) 正確,此為信託會計的基本原則。 (C) 正確,信託帳的平衡表主要由信託資產與信託負債(或稱信託本金與信託損益)構成。 (D) 正確,此為信託帳的功能與定義。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3 題
依信託法與信託業法相關規定,銀行之信託部擔任受託人而與委託人以口頭方式訂立信託契約,其法律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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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信託業法》第十九條規定,信託業辦理信託業務,應與委託人訂立書面信託契約。此為法定要式行為,若未以書面方式訂立,則該信託契約無效。雖然《信託法》本身允許口頭信託,但《信託業法》為特別法,應優先適用於信託業者。 (B) 錯誤,此規定適用於非信託業的一般信託,不適用於身為營業機構的銀行。 (C) 錯誤,因未具備法定要式,其法律效果是確定無效,而非效力未定。 (D) 錯誤,契約自始無效,無須由受託人主張終止。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4 題
依信託業法相關規定,有關信託資金之管理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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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方式(單獨管理或集合管理)與受託人是否有運用決定權(特定或不特定)是兩個獨立的分類維度。無論是將單一委託人的資金獨立操作,或是將多數委託人的資金集合運用,皆可於信託契約中約定受託人是否有權決定投資標的。 (A) 錯誤,集合管理運用亦可約定受託人有運用決定權。 (B) 錯誤,單獨管理運用亦可約定受託人有運用決定權。 (D) 錯誤,受託人是否具備運用決定權,取決於信託契約的約定。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5 題
有關信託受益權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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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託法第18條規定,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而非「逕自撤銷」。受益人本身並無直接撤銷處分行為的權利。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益權為財產權之一種,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原則上得為繼承標的。 (B) 依信託法第21條,受益人得拋棄其權利。 (C) 依信託法第32條,受託人得依信託行為之特別約定,發行有價證券型態之受益憑證。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6 題
依土地稅法第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在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下列何者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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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稅法第3條之1第1項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其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人。立法理由在於受託人為信託土地之登記名義人及管理人。 【錯誤選項排除】 (A) 受益人為信託利益之享有人,非法律上之納稅義務人。 (B) 委託人已將土地所有權移轉予受託人,不再是納稅義務人。 (C) 信託監察人職在監督,與納稅義務無關。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7 題
原則上信託財產所發生之收入應於何時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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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信託課稅採「導管」或「穿透」理論,信託本身不被視為課稅主體。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4規定,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應由受託人於所得發生年度,計算並分別歸屬予各受益人,由受益人併入其當年度所得額課稅。因此,課稅時點為「所得發生時」。 【錯誤選項排除】 (A) 若待所得分配時才課稅,將產生遞延課稅效果,不符現行法規。 (B) 信託終了時才課稅,會將多年所得集中於單一年度,造成稅負不公。 (D) 信託成立時僅為財產移轉,尚未產生所得。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8 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受益人為個人時,信託財產發生收入之年度,由受託人計算出所得額後,應併入下列何者之當年度所得額,依法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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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1項規定,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計算受益人各類所得額,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所得額,依法課徵所得稅。此為信託課稅的「導管理論」或「穿透課稅」原則,信託本身不作為課稅主體,而是將所得直接歸屬於最終享有利益的受益人。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49 題
委託人為自然人成立他益信託,而有應課徵贈與稅之情形時,應於贈與行為發生日後幾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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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贈與人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成立他益信託,將信託利益贈與他人,屬於贈與行為,故應於信託成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
第 50 題
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不動產於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由歸屬權利人估價立契,繳納下列何者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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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因贈與而取得所有權者,應由受贈人申報繳納贈與契稅。受託人將信託不動產移轉給非委託人之受益人,對該受益人而言,係無償取得不動產,其性質等同於受贈,故應課徵贈與契稅。 (A) 買賣契稅適用於有償的買賣行為。 (B) 交換契稅適用於不動產相互交換。 (D) 分割契稅適用於共有不動產的分割。
題目來源: 第46屆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