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配置適當人力資源及設備,進行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監控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作業。符合一定條件者,金管會得命令指派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以下對於資訊安全長的設置及任免程序,何者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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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說我國內部控制發展得非常好,逐步漸進,現在已將公司治理與企業風險管理都納入內部控制的範圍。你認為此說法為何?
甲公司為一上市公司,其分層負責層級之規定係投資金額達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者,應經董事會通過。該公司年度中召開董事會通過未來一年內擬投資之標的需達信評A-以上,且投資金額不得逾公司淨值的10%,至實際投資標的及金額則授權董事長決定。請問以上投資程序是否符合公司內部控制規定?
甲公司係一上櫃公司,其財務人員於公司任職已十年以上,平時頗獲主管及同仁好評,其主要係負責公司出納作業,公司大、小章均由其保管,且與會計師、銀行人員關係良好。該財務人員因近期期貨交易失利,故興起挪用公司銀行存款的不良企圖。他於會計師查帳時,偽造銀行函證回函交付予會計師,致其舞弊行為多年未被發現。請問,以上員工舞弊發生之主因可能為何?